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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社會與青年發展
壹個
構建和諧社會是壹項偉大的工程。這項偉大工程對當代青年意義重大。
所以,首先,因為當代青年是和諧社會的主要成員和受益者。這壹點不言而喻。其次,是因為當代青年將成為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的主力軍。多少年來,人們壹直認為“青年代表未來”。然而,過去二十年社會快速發展的現實清楚地告訴我們,今天的青年不再僅僅是未來的代表。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已經是我們社會現實的代表:當今社會,青年日益成為社會發展的主力軍;他們的言行對現實生活的影響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大;其中的文化時尚越來越深刻地影響著整個社會的時尚;以他們為主體的消費市場,正在從根本上影響著整個社會生產的組織、規模和運行。
至少有四個事實告訴我們:
如今很多朝陽行業,年輕人已經成為中堅力量,占據了主導地位。網絡信息、廣告設計、新聞出版、律師業務、項目策劃、對外貿易...這些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新興產業主要是在最近幾年發展起來的。對於很多年輕人來說,這些行業的成熟過程是與自身成長同步的過程。仿佛不經意間,他們學會了熟練操縱中老年人相對陌生的新儀器,用壹些新詞匯,用“奔騰”的尺度去衡量社會上的壹切。經過磨煉,他們中的很多人憑借自己的年輕和對新技術、新知識的熟悉,很快成為這個行業的骨幹和專家。
早在2000年,《文匯報》(12年6月)就報道過,上海的科研和高科技領域已形成博士群體和企業家,18000名平均年齡在35歲左右的留學回國人才,以其“知識型”和“資本型”的優勢,成為上海與世界先進水平抗衡的有生力量。如果再加上那些沒有留學過,在國內成長起來的年輕人,在高科技領域出人頭地的年輕高級人才隊伍會更龐大。從某種意義上說,在這些新興行業中,這些年輕人不僅代表了行業本身的未來趨勢,也代表了行業發展的現實。
這些年來,社會生活的特點和時尚發生了巨大而頻繁的變化。值得註意的是,所有這些變化和生活方式的改變,主要是由當代青年發起的。可以說,沒有當代青年這個主要的動員群體,就沒有我們今天豐富多彩的生活。
從消費的角度來看,當代青年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的主流和主導消費群體。衣食住行教育就業創業婚戀結婚...在這場人生大戲中,年輕人給社會提供了越來越大的消費市場。青年世界已經成為社會生產最重要的市場。大部分大大小小的商店裏都擺滿了年輕人喜歡的漂亮東西。商品的設計和投放,廣告的抱怨傾向和說服傾向,都是為了誘導和迎合年輕人的消費口味和需求。把年輕人口袋裏的錢拿出來,成了當今商家不遺余力的主要方向。在家庭中,年輕人成了“消費大戶”。消費群體直接影響著現實社會生產的組織、規模和運作。這是壹個基本規則。當代青年作為壹個消費群體,日益壯大,意味著他們對現實社會生產的影響力越來越大。
從收入情況來看,當今社會高收入階層中年輕人的比例也在增加。白領、年輕老板、高薪自由職業者...這些青年群體在人群中非常引人註目。所以,壹個主要原因是他們有更高的職業收入。很多家庭,父母工作了壹輩子,收入卻往往不如子女。這種情況絕非獨有,相反,越來越具有普遍性。壹般情況下,經濟基礎往往影響甚至決定著人們的話語權和在人群中的實際地位。這也適合當代青年——較高的職業收入所構建的相對堅實的經濟基礎,賦予了當代青年在現實社會中更多的話語權。
由此可見,在現實生活中,當代青年作為中堅和核心力量,直接影響著新興和朝陽產業的發展;作為主要發起者,直接影響社會生活的面貌和時尚;作為主導消費群體,直接影響社會的生產;作為壹個高收入的社會階層,他們在社會生活中擁有非常重要的話語權,他們已經成為我們現實社會生活的代表,甚至是象征性的階層。
當代青年作為社會現實的代表,必然會把自己的價值觀、行為方式和目標帶入社會生活,在參與社會生活的過程中,影響整個社會的社會規範、社會關系和社會心理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他們無疑將成為中堅力量和主力軍,任重而道遠。
當代青年具有極其鮮明的時代特征。壹個最顯著的特點是,他們是史無前例的“獨生子女”。“獨生子女”不僅僅意味著壹種身份,更意味著壹種在特殊成長背景下形成的代際特質。
“獨生子女”這句話的核心詞是“獨立”。“獨”,從狗,舒聲。狗好鬥,獨居,所以字隨狗。單壹和單壹的意思。
“和”字的核心主要是壹個“和”字。“和”主要是指和諧、協調。《說文》:“和”,對應也;廣雅:和而不同。
從字面上看,“獨立”和“和諧”是兩個相距甚遠的概念。這不禁讓人疑惑:構建以“獨生子女”為主體的和諧社會?顯然,“獨立”與“和諧”的距離並不小,這使得以“獨生子女”為主體的當代青年參與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二
第壹代“獨生子女”出來後,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註。“獨立”就是沒有兄弟姐妹,不需要和年齡相仿的人分享,不需要卑微,不需要沖突,不需要合作。享受壹切,包括美食,好衣服和樂趣,也包括快樂,不快樂和孤獨。
隨著“獨生子女”壹點壹點長大,人們感覺他們逐漸體現出壹些令人不安的“代際特征”:家裏名副其實的小皇帝、小公主;優越的家庭環境,父母長輩的呵護,使其以自我為中心,自私狹隘;獨立生活能力差,偏執任性,承受不了多少挫折,生命意識淡薄,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不強,對傳統價值觀沒有認同感,法律意識淡薄;有些“獨生子女”抑郁、焦慮、孤獨、自卑。
1980以來,學者們從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人口學、體育學等不同學科的角度對獨生子女問題進行了研究,積累了許多研究成果。在這些研究中,人們關註的焦點是獨生子女是否是‘問題兒童’的問題。
“獨生子女是‘問題兒童’嗎?”在這方面,人們有兩種幾乎完全不同的意見:
第壹,“獨生子女是‘問題兒童’”。
關於獨生子女是否是‘問題兒童’的討論主要集中在80年代初。雖然研究沒有直接指出“獨生子女”是問題兒童,但研究主要得出了壹個否定的結論:“獨生子女”有很多行為問題和嚴重缺點,“表現在挑食、挑衣服、不尊重長輩、不愛惜物品和玩具、易怒、不講道理、自私、不關心他人、膽小、生活自理能力差等。”(轉引自蘇:《滬上獨生子女的社會適應》,《學術季刊》第2期1997)“獨生子女具有任性、膽怯、挑食、挑食等不良性格和行為習慣的比例高於雙生子和多生子。”“壹般來說,獨生子女比較嬌氣,任性,勞動觀念差”。
於是,光明日報在1986發起了全國範圍內的獨生子女教育大討論,歷時半年。專家指出,當時獨生子女主要存在兩個問題:壹是營養過剩導致發育遲緩;二是智力投資過度,道德教育不足。
第二,獨生子女不是問題兒童。
1987對吉林省長春市1465名小學生及其家長和教師的調查顯示,“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在家庭背景、心理和行為表現上沒有明顯差異。”“獨生子女比非獨生子女更不自私,更願意同情和幫助他人,但獨生子女更細膩,更有依賴性。”(劉雲德等:《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比較研究報告》,《人口學雜誌》第3期,1988)
根據同樣的權重表,浙江醫科大學人口研究所於1991對杭州市500名高年級小學生及其家長和老師進行了調查。結果表明,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在人格和心理特征上沒有顯著差異;而他們的表現與是否獨生子女無關。”(浙江醫科大學人口研究所獨生子女課題組:獨生子女健康、學習和生活狀況調查,《人口學雜誌》第6期,1992)
學者馮對1988、1996、1998三個不同時期、不同範圍的調查結果進行了比較分析,發現總體上看,兩類青少年的人格特征相似性大於差異性。不同調查中最壹致的結果是,“懶惰”是獨生子女青少年在性格和行為特征上的弱點。揭示了獨生子女青少年在人格和行為特征上存在的主要問題,值得家長、學校和社會的重視(《馮:獨生子女青少年的社會化過程與結果》,《中國社會科學》2000年第6期)。
很多研究認為:“他們都成長為壹個優秀的群體,他們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麽壞。他們獨立負責,受教育程度比父母好。”針對許多報道批評新壹代年輕人對找工作很挑剔,缺乏責任感,女性氣質和傲慢明顯的現象,壹些研究人員指出,年輕人越明顯,這些性格弱點就不是獨生子女的特征。“即使沒有獨生子女,有兩個孩子的家庭也會有這個問題。區別只是程度上的區別。”學者說:“人們責怪獨生子女的多,理解的少。”(聊天.勁頭十足.com .cn)
近年來,研究人員繼續對“獨生子女”進行跟蹤調查。總的來說,學者的研究成果給我們的基本信息是“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沒有太大區別。獨生子女不是先天性的“問題兒童”(孫雲曉,《新民晚報》,2004年7月8日)。
很明顯,如果壹個社會主體中的大多數人都是小皇帝、小公主;如果社會主體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心胸狹窄,偏執,任性,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不強,法律意識淡薄,抑郁,焦慮,孤獨,自卑,那麽,無論物質條件多麽豐富,和諧社會的構建都將是不可能的。畢竟“獨立”和“和諧”之間有著巨大的距離。因此,“獨生子女”不是問題兒童或青年,這對於構建和諧社會的工程可能是個好消息。
然而,問題顯然沒有那麽簡單。
首先,“獨生子女”到底是不是“問題兒童”,或者說是不是問題壹代,雖然已經有了無數的調查,但嚴格意義上還是很難下結論。原因很簡單:“獨生子女”的人生畫卷才剛剛打開,其性格和世代特征才剛剛發生,下壹切結論和斷言還為時過早。其實存在決定意識。“獨生子女”的特殊身份和背景,將深刻影響以“獨生子女”為主體的當代青年的成長和發展,從而形成其鮮明的世代特征。然而,現有的研究指標很難完全揭示這幾代人的特征。同時也應該看到,在“獨立”基礎上形成的這幾代人的特征,與以“和諧”為基本特征的“和諧社會”之間,存在著壹些矛盾。
其次,現有研究結果的可信度可能值得懷疑。有人尖銳地指出,“獨生子女”研究領域存在壹些問題,特別是在研究方法上:抽樣方法不規範。基於調查研究的樣本,大多基於研究者的“便利原則”,因而具有特殊性,難以推廣到壹般情況;測量中使用的指標並不壹致。例如,壹些研究使用卡特爾16PF測驗方法,而另壹些研究使用SCL-90心理健康量表。因此,該研究沒有可比性,無法進行比較。重復性的研究,真正新穎的東西很少。
另外,“獨生子女”的參照對象是誰?總的來說,他是個“獨生子女”。但是是* * *時態還是歷時非“獨生子女”?如果妳不是* * * *時態的獨生子女,也就是當代獨生子女的同齡人,很難排除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所享有的文化因素、文化氛圍、文化背景對他們的影響是壹樣的;如果是歷時性的,也就是當代獨生子女的父母,甚至是祖父母等。,其可比性當然值得懷疑,因為對於祖輩和父輩的青年時代,缺乏相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指標。
從這個角度來看,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我們不得不進壹步跟蹤和把握當代青年中“獨生子女”所體現的世代特征的新發展新變化,尤其是要關註人們感情中可能存在的各種“問題”。畢竟“獨生子女”是不是“有問題”的壹代,目前還沒有定論。
三
我們在討論青年發展與和諧社會建設時,不僅要考慮“獨生子女”的世代特征,還要關註他們是問題兒童還是問題青年,還要充分考慮“獨生子女”作為壹個成長中的社會主體所面臨的特殊生活處境和困難等壹系列現實問題。
必須註意的是,“獨生子女”的人生大戲已經上演了第二次,但他的人生還遠未發育完全。此外,正如研究人員指出的那樣,由於老壹輩的幹預,“獨生子女”的壓力和困惑現在得到了緩解。6對1(即父母+公婆+有1個孩子的獨生子女夫婦)的現實,使得現在的“獨生子女”有著種種甚至可能隱藏在他未來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這些困難和問題仍然被掩蓋在6對1的表象下,但在2對5(即父母+公婆+的獨生子女夫婦)第三代進入學齡時,老人體力下降後,“獨生子女”
上海社科院青年研究所的壹項調查顯示,1/5的“獨生子女”表示,婚後五年內“要有事業不生孩子”,家庭負擔重是壹大因素。據預測,未來10年,中國包括“獨生子女”和“獨生子女”以及“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在內的“獨生子女”家庭數量至少將達到數千萬,並將成為社會主流。因此,我國的家庭結構會發生變化。大約到2050年,壹個普通的工作人口將不得不供養壹個退休人員。
如果看“421”的家庭結構,計算出來的負擔更重:如果“獨生子女”夫婦的下壹代還是“獨生子女”,那麽第三代就可能出現壹對年輕人贍養12老人的情況。即使錢可以應付,“獨生子女”在精神上也很難支撐。
與多子女家庭相比,“獨生子女”家庭具有子女數量的獨特性、養老的獨特性和精神慰藉的獨特性。獨特其實就是脆弱。所以,由壹對“獨生子女”組成的小家庭,本身就是壹個風險家庭,也是壹個潛在的結構性弱勢家庭。“獨生子女”父母如何養老,不僅是“獨生子女”面臨的嚴峻問題,也是我國人口政策乃至社會經濟發展政策必須關註的問題。
另壹方面,不可否認的是,很多“獨生子女”在自身成長的過程中,長期處於父母的保護和監管之下,大部分都是父母包辦,缺乏直接鍛煉的機會,從小就養成了嚴重的依賴思想和習慣。壹旦遇到不得不自己動手的事情,往往缺乏必要的勇氣、決心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很多“獨生子女”很難適應現實生活的壓力。
以前,他是家裏的“小皇帝”,而未來,他將成為承擔巨大家庭負擔和社會壓力的“頂梁柱”。他們如何順利實現角色轉換;如何應對2比5必然帶來的沈重的贍養和撫養負擔?如果不能很好地承擔這壹重任,那麽以“獨生子女”為主的家庭的格局和穩定,家庭的生存和發展等。,必將面臨極其嚴峻的考驗。
推而廣之,家庭的生存能力和發展前景將對整個社會產生直接影響。不堪重負的“獨生子女”夫婦,如何從容應對未來社會的要求,肩負起構建和諧社會的重任?
四
和諧社會是人們針對社會生活的不和諧而提出的壹種社會理想狀態。目前關於和諧社會的各種討論,包括社會階層的和諧結構、社會事業的發展、群眾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社會組織的成長、社會政策的公開與公平、社區的“自治”、人與自然的和諧(鄧《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七論》,人民政協報,2005年7月6日),都可以看作是人們對這壹理想的看法。
從根本上說,構建和諧社會以人為本,以改善人的生活條件,提高人的物質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質量,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和自身發展需要。
可以想見,隨著構建和諧社會實踐的深入,人們對和諧社會的理解將會更加深刻。
應該看到,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青年既是手段,也是目的——作為手段,青年越來越凸顯其作為構建和諧社會主體的意義;最終,青年將成為和諧社會的主要成員和受益者。因此,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青年是手段和目的的有機統壹。可以概括為“青春是(動詞)”和“青春是(介詞)”。
為了使“青年人行動起來”,我們也必須是“青年人”——為了使青年人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有所作為,我們必須在動員廣大青年投身於構建和諧社會的偉大工程的過程中全心全意為青年人服務,幫助他們解除生活發展中的各種後顧之憂,解決各種實際困難。
因此,我們在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同時,必須超前思考,從政策機制入手,形成總體規劃,努力解決青年尤其是“獨生子女”面臨和必然要面臨的現實問題:
(1)跟蹤“獨生子女”壹代心理和人格的實際變化,特別是可能與生俱來的“獨”的各種心理和人格問題,逐步形成和完善心理矯治計劃、對策和機制。
(2)在鼓勵和幫助當代青年“反哺父輩”的同時,適當修改現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如將第二章第十條“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改為“主要依靠國家和社會”),通過調整和完善法律政策,逐步完善社會養老和家政服務的管理機制,實現養老和家政服務社會化,不斷提高社會化水平。
(3)逐步完善社團管理機制,發展文化、生活、特長、愛好等各種社團,讓青少年特別是“獨生子女”通過參加相應的社團,建立並不斷擴大社會聯系,既彌補了他們“獨”生的壹些不足,又讓他們置身於壹個友好的群體和氛圍中,感受到群體乃至社會的和諧。對此,傳統社會組織行之有效的運行機制和模式應該發揚光大。近年來,壹些自發形成的青年組織和社團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高效運作,值得總結和學習。
作者:劉紅森(上海青年管理幹部學院)
和諧池州建設
第二十七章加強就業、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
堅持以開發和有效配置勞動力資源為中心,以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為根本出發點,形成市場化的就業機制;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全力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加快發展社會福利事業,逐步建立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受害人救助為基礎,臨時救助為補充,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司法等救助和各種優惠為補充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壹是千方百計擴大就業。
第二,進壹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第三,促進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
第二十八章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和生活質量。
第二十九章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設信用池州。
第壹,大力建立政府信用。
二是狠抓依法行政。
三是通過政府推動,全面推進社會信用建設。
四是加強公務員信用教育,在全市公務員中廣泛開展信用知識講座和培訓活動,提高信用意識。
第二,關註企業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