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陵傳》、《李晴抄》、《清實錄》、《舉舉註》。
清代文獻通考原名《皇朝文獻通考》、《清代通誌》。
《四溢堂集》、《朝宮史》、《樂善堂詩》
揭露帝國歷史的“職業”
審查者就是審查者。廣義來說,有左右都禦史、左右副都禦史、各路禦史等。,屬於都察院。禦史的主要任務是“察官”,“察官”主要是糾正貪官。順治九年,上諭曰:“都察院為朝廷耳目之官.....像滿漢時期的官員,對他們的監督,安慰,施壓,看他們是不是德,是不是廉,是不是貪......全部下令分別觀察。”《都察院憲綱》之初就有這樣壹句話“凡遇政治輿論,而貝勒大臣驕橫、慢吞吞、貪瀆、無禮,徐都察院必直言,即不認罪。”可見,揭露貪官汙吏是時宇的職責和“專長”。www.findart.com.cn
湖北巡撫張勛,大學明珠私黨。章昊為所欲為,無所畏懼,這導致他在擔任福建使節期間國庫虧空。康熙二十六年,張勛以彌補這壹虧空為借口,公開向下級官員勒索錢財,並向鹽商送錢。按照當時的規定,赤字由政治家自己彌補;但如果真的是經營虧損,可以免賠,甚至可以“緩賠”。所以張勛實際上是以彌補虧空的名義犯了貪汙罪。經查證,張勛* * *勒索、分配白銀9萬余兩,並貪汙。對於章昊的所作所為,“敢怒不敢言”,他卻遇到了禦史陳子之。經過調查,陳子之向法院舉報了張勛的所作所為,並說“那天推薦我的人壹定行賄了,並告訴了我其中的弊端,所以請大家壹起譴責”,這顯然指向了什麽。章昊逃脫不了他的糾正,被判拘留;明珠未受牽連,推薦張勛為總督府侍郎,王尊勛、內閣學士、大理寺任等。提拔張勛為國務大臣的大學士梁慶彪、熊,免於革職,降三級留任。陳子之被提升為大理寺的邵青。陳子之“直截了當的學問”,卻“多面同朝”,這可能是珍珠特別不能接受的;陳子之病死。去世前,她只是在明珠喝了杯茶。可見,暗示是壹種危險的殺人潛伏方式。www.findart.com.cn
乾隆六年,左都禦史劉武龍控告浙江巡撫盧卓受賄。主要有三個問題:壹是嘉興府桐鄉縣王分家案中,嘉興府知府楊景珍收受王家白銀5.2萬兩(楊又收受3.2萬兩);二是向嘉興縣令顏佩年行賄2000兩白銀,填補漕運判官的空缺;三是在任命州縣官員的過程中收受賄賂,根據官職大小確定銀的多少。上述問題得到核實後,盧卓被拘留。乾隆八年後,盧卓仍在等待。在長達壹年多的“等待”期間,盧卓收回了全部受賄款;有鑒於此,朝廷決定不絞,改送軍裝服苦役。第八年,盧卓被召回京城為民——乾隆視察南方海堤時,突然想起盧卓為修海堤所做的貢獻,做出了“召回”的決定。乾隆二十年,在京閑散四年的盧卓被起用為Xi安巡撫、虹橋寺巡撫,壹年後又被任命為湖北巡撫。此案之後,吳被提升為刑部尚書。在這種情況下,楊靜珍按計劃被絞死了。同案還查明,已升任山西使的原嘉湖路盧守增受賄壹萬余元;在押解到浙江受審的過程中,魯因畏罪或酷刑,在獄中上吊自盡;陸不壹定要吊死,但是家屬要把贓物還給官方。其實,陸和陸都是頗有才華的成功人士——陸被害後,“杭州數百人狀告不平”,甚至“在副總司令面前毀了鼓樓”。他們是怎麽走神謀取私利的?結果,痛苦和自殺。此案因諸多疏漏,如激起民憤、濫用重刑、罪犯在獄中上吊等,被譴責為“處理不當”。www.findart.com.cn
與案同時,鄂陜案被陜西路監刺史鐘檢舉。鄂陜為布軍統帥,在余君璧(工部鑿匠,富貴無子),其親屬許為其爭財的情況下,收余家銀1.2萬。這就是鐘所報道的,比較簡單。就是這1.2萬兩銀子毀了“九知府”峨山。艾山是甘龍非常信任的成員。乾隆對仲永潭的舉報信非常重視,下令太子、大學士、大臣們秉公調查處理,每天通報壹次調查情況。七個人五六天的調查結果是:峨山受賄事實確鑿。甘龍找到和以珊在壹起的這七個人,當面問以珊。短暫的沈默後,艾山坦白了。乾隆怕有什麽不公,下令復查,詳細討論,復查的結果就像是壹道命令:依法果斷,法外開恩,自刎,全身而退。壹聽到“快死了”,峨山突然翻供。本來乾隆是想把案件的影響降到最低,以便自殺,但又不想翻供否認。乾隆對峨山的欺侮非常生氣,下令將峨山撤職,嚴加審判。結果“恩”沒了,決定了。雖然是同樣的死法,但情況卻相當淒慘:辛竹被發配,峨山被57接回家,家產被沒收,1.2萬被盜白銀被追回。之後,鐘勇·坦德升任首都禦史(在副首都禦史之下,乾隆十三年革職,相當於副部級監察)。www.findart.com.cn
乾隆四十七年,江南道禦史錢豐非法瓦解山東巡撫國泰、吏部尚書於堅,貪圖私利,敗壞吏治。乾隆對國泰的劣跡早有耳聞,但不服氣。前兩年,兵部尚書阿桂和傅隆安曾暗中奏請皇上將國泰調至北京,以免再惹麻煩。與國泰關系密切的兵部尚書小沈陽也主張將他調回北京,擔心他的“惡名”會牽連到自己。但在總督的任命上,乾隆偏愛“聖判”。問國泰是否優於(我當政治使節時,國泰曾大力推薦我),余說了很多好話。甘龍不知道簡毅是逢迎、懦弱、無能,只是聽話,雖然是大學生余敏忠的弟弟;正是因為這層關系,信任他,希望得到壹些真相,但於顯然沒有說出真相。乾隆讓兵部尚書向錢豐討要肯定答復後,派小沈陽、左都劉玉石勇、錢豐三人到山東查國泰案,小沈陽擔任“組長”(這是讓大貪官查小貪官);乾隆不想把事情鬧大,小沈陽最能理解乾隆的意圖。這個國泰真的不是省油的燈。他父親是四川巡撫,所以傲慢無禮。他為官也是貪婪刻薄,對手(包括他父親的手下)經常罵他。經查證,他在元旦、官調時收受州縣官員大量金銀、物品,白銀八萬余兩。查沒有受賄,因為他被政治使者鄙視為“不主持壹切,壹味迎合統治者”,所以沒有人給他壹個沈重的禮物。即便如此,余也無法全身而退,他非但不自知,反而加以掩飾。他命令我和國泰壹起自殺:加禮物,把我關在刑部的大牢裏,獄官諾木侍郎親。錢峰升任總政治部參事(相當於國務院辦公廳副主任)。錢峰敢說敢做,努力“任多事辛苦”;他做官窮,連禦寒的衣服都缺。最終積勞成疾60年,享年56歲。說錢楓是被小沈陽用毒酒毒死的,壹向對錢楓惡言相向的小沈陽聽說錢楓想瓦解自己,於是想辦法先殺了他。www.findart.com.cn
上級對下級的揭發。
清代對官員的監督主要有兩個方面。壹個是來自上面提到的監督機構的“專業”監督;另壹種是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這種內部監督主要表現為上級對下級、軍官對下級的監督;尤其是省長和省長之間,要互相指正,否則壹旦壹方“出事”,另壹方也會受到牽連。當然,在實際操作中,省長“敢”監督省長。可見,上級對下級腐敗行為的揭露,也是清官腐敗案件發現、曝光和參與的“主渠道”。
康熙五十四年,山西巡撫蘇克濟參與太原府知府趙豐詔書:貪贓枉法,巧立稅則,勒索商人,收受贓款三十余萬元。這個趙豐聖旨是很有根據的,他的父親是深得皇帝信任,有清廉名聲的當朝戶部高級大臣趙申喬(正如《清史稿》所評論的,清傑是絕世之輩,慷慨得足以為國)。看來這個佑司膽子也很大。皇帝派人到山西調查此案,同時讓都察院把情況告訴趙尚書。趙尚書氣得馬上暈倒。醒來後,他立即上書皇帝,要求免職。康熙指責他辭職是生氣,不是大臣,下令事情不變。康熙在辭呈中批示:我到山西龍泉關視察,趙峰入朝,問巡撫禮德否。趙峰說這個儀式在陜西是第壹次,我相信了,因為趙峰是妳的兒子。結果去年典禮被貪欲打敗了。我問敖(吏部尚書)如何給鳳凰寫信,彭敖說他貪心,果然如此。最後查實趙收受贓款白銀174600兩,辦案人員深表感謝,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皇帝命九卿商議,九卿意見已定。康熙同意了這個意見(並立為奏折),但擱置了壹年(康熙的意思)才實施。廉價的父親對孩子很貪婪。有什麽問題?www.findart.com.cn
雲南巡撫朔色是都督屠爾炳的上級(曾代理都督雲貴,可能在朔色之前,那會是朔色的前身)。乾隆十五年,朔因參與給簽壹張紙而獲緩刑,後又因“贓物”被釋放。事件源於雲南省永善縣國庫虧空。知縣楊卯向知府金文宗報告,欽差大臣舒鶴德等人去參加地方閱兵,在縣城久留,致使縣城損失高達7000兩,請求上級幫助彌補。晉文宗還陪同舒欽差參加了閱兵,他對的匯報比較清楚,於是建議雲南的政治使節龔二去匯報,龔同意了,並上報給了都督土兵。圖爾賓阿代表永善縣批準了知府、知府、大臣由省財政撥款補足虧空的請求。碩鼠認為這是勾結,於是把圖爾兵打到了朝廷。甘龍也這麽認為。Shuhed的閱兵經過很多縣,其他縣都沒有反應。為什麽只有永善縣?這是貪官侵占錢糧的常用借口。政治使節和總督查不出貪瀆行為,但用國庫彌補,都要撤職查辦。乾隆主觀認為肯定有腐敗。刑部經過調查審訊,認為虧空屬實,塗負領導責任,但塗不貪,故判塗流放。刑部隱瞞了欽差大臣在郡縣逗留時間長,開銷大的事實。當刑部的意見傳到甘龍時,甘龍揮著筆“在牢裏等著”,嚴厲斥責刑部。楊卯、晉文宗、龔二三人勸道,自然難逃懲罰,官吏不可為之。其實包括圖爾平阿在內,他們四個可能都是被冤枉的,很可能舒欽差會受到懲罰,這是題外話。地圖發布後,作為多省使節或總督使用。www.findart.com.cn
繼任對前任的暴露
乾隆二十二年十月,塔永寧接替江舟出任山西巡撫,剛由山西升任山西巡撫的江舟調任山東巡撫。上任不久,塔永寧參與江州貪贓,造成山西國庫嚴重虧空。童哲又名楊龍文,陜西按察使。塔永寧是那種“不愛錢不愛性,容不得別人不幹凈”的人。大學生蔣錫廷的兒子蔣舟,從小嬌生慣養,驕奢淫逸,吃喝嫖賭,無所不用其極,步步高升。在山西,被省法官任命為巡撫,壹路扶搖直上。楊龍文原本是集寧路的壹員。他為人狡詐,善於逢迎,因此被歷任上司引為心腹。身在北京的江舟得知塔永寧此舉,立即安排楊龍文和太原知府組織各縣拿錢補缺。後來查實江州* * *造成虧空17000兩以上,主要用於“逢迎”。楊龍文除了幫助江舟彌補損失外,還犯有私用庫銀自動、侵犯官銀等罪行。甘龍最後決定,江舟和楊龍文將按計劃做出決定;七次,我幫虐,我在等。在這種情況下,除了塔永寧的所作所為,還有壹個人是可以表揚的,那就是河東道的喬光烈。只有喬光烈所在的陜西省周浦地區沒有像楊龍文那樣寄錢。喬還奉命逮捕楊龍文,管理集寧路,審判楊龍文的案子。www.findart.com.cn
乾隆四十六年,朝廷吸取“甘肅米案”(王亶望案,後述)的教訓,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開倉查虧”運動。烏市司令梁明奉命檢查當地倉庫。結果,他發現他的前任,被調到盛京將軍的索諾姆·淩澤虛報糧食價格並參與腐敗,於是他向法院舉報。經過半年多的調查,查實索諾姆·淩澤與壹些州縣官員勾結,貪汙問題* * *:他向州縣官員索取2萬多兩白銀和若幹物品,然後讓這些州縣官員虛報糧價,貪汙腐敗,造成3.3萬多兩白銀,官庫虧空。九卿和大學士們擬定了壹份關於索諾默的決定,命令把他關進監獄,然後根據山東國泰案命令他自殺。此外,已有2名治安官被斬首,3名治安官被判入獄,6名縣官(部分已退休)得以幸免。事情往往是這樣的。上官得“壹點”,下官(包括今天的壹些奸商)可能得“兩點”,國家(朝廷)就虧“壹萬點”;上官的官位越高,國家就越“輸”(更不用說“下官”)了。www.findart.com.cn
“先發制人”的陰謀
乾隆二十二年,雲南巡撫郭上書,揭發雲貴總督恒文(郭的頂頭上司)的五宗罪:1,向下屬購買黃金,不按市場價支付白銀;2.咨詢營地時,索要人參、繭絲;3.接待家屬時,其家屬信口開河,收受“朝廷官員”的“門包銀”;4.我在各縣市考察期間住了180多處,和家人壹起搜查;5.在軍中服役的侄孫向雲南知府借銀子。
乍壹看,這似乎是來自下層的啟示,其實是“陰謀”式的。郭將衡文“五罪”中的第壹罪列為來源於郭的主意並共同操作。郭和恒文壹起到達雲南,他們壹直是上級。在和郭商量買些土特產進貢時,郭說,雲南沒有別的好貨,只有黃金還算貴重,何不造個金手爐進貢,並展示爐樣;恒接受了郭的想法。於是郭和恒分頭把黃金送給縣官,縣官把黃金送給商人們。市場價1兩黃金換14兩白銀,而恒只出7-10兩白銀,怨聲載道。當郭看到不好的事情,恒是如此的傲慢和專橫,遲早要出事。還是先下手為強吧,免得把他們壹起栽贓,然後他趕緊歪歪扭扭地寫了奏章(郭的字寫得很爛)...經劉統勛核實,郭所演各項基本屬實。在進貢的同時,恒趁機收錢,沒收財物和錢物37466 28元7分7角。下令將史恒文押解到湖北荊門...郭雖然“平庸”(用話來說)“不像衡文那樣惡名昭彰”,但他巧妙地引誘同道官員,其中有些人違法,他主動脫罪。他計劃“棒壹百,流三千裏”,命令甘龍“出兵臺求實效”。www.findart.com.cn
要說郭夠“俗”的,衡文不是,而是郭的所作所為太沒有君子風度了。他出了“餿主意”,還偷偷舉報,這是失了官德。於是,恒的上級丟了壹碗“死酒”到天上,他有了“賠錢贖罪”的機會。遊手好閑幾年後,他成了河南布政使。郭太喜歡奉承和自保了。劉統勛雖然懷疑自己的十六七個妃子是怎麽養出來的,卻未能發現他還有其他罪過。他在山東巡撫任上,曾因進貢1,000兩白銀而受到甘龍的指責。因此,甘龍將其定義為“平庸”。現實是,在官場,“平庸”的人往往更有市場。在這種情況下,郭得到了乾隆的寬恕,後來允許他“贖身”,用它做了三品(河南)的按察使;對郭的好感可能來自於他的“敢發”。www.findart.com.cn
乾隆三十四年,貴州巡撫梁慶向朝廷檢舉威寧府人劉表在承接銅、鉛開采、冶煉、運輸中有違法行為:654.38+0萬斤鉛的運費取出,鉛不知去向;銅礦壹直無法投產,而且空有成本,其中存在明顯的腐敗和隱瞞行為。與上述郭、恒案相反,似乎這是壹個“上級對下級的啟示”。其實這也是壹種“陰謀”類型。梁卿報告說,朝廷下令免去劉表對由良卿的審判,同時指控梁卿對銅鉛事務監管不力。朝廷多次追查劉表,要求他不要包庇劉表,否則嚴懲不貸。這讓梁青有些尷尬,於是重復朝廷,檢討自己的責任,繼續揭發劉表。同時,他還揭發了糧驛道永泰涉嫌徇私枉法,以及大定府知府馬,要求朝廷派大臣到該省審判。根據梁青的參與,劉彪、永泰、馬被撤職,他們是財產所有人,也是提問者。這三個人和梁青關系特別好,但是梁青覺得問題有點嚴重,就先動手揭發了這些曾經的同夥。明知道梁青“無情”,永泰和劉表只能“不義”。他們分別向朝廷上書,舉報梁青及其前任貴州巡撫、現任湖南巡撫、貴州按察使方石俊、代理人高鶚。最後查明,梁青的主要罪過是沒有及時參報而是故意隱瞞劉表造成的虧空,還收受了劉表的壹些物品;高品是為了公務,卻在官邸倒賣水銀、燕窩和綢緞;方石俊收受劉標銀1000、酒、玉器等與銅礦有關的物品。最後經乾隆審定,梁青在貴州省會被就地處決,次子發配伊犁、額魯特為奴;方石俊,高集的監事;劉表做了決定;永泰在獄中斬首;馬被辭退,賠了錢。這個梁青比郭更“俗”。作為壹個大臣和總督,他應該管(人和事),管不了的時候,他就會責怪下屬,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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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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