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物權法定原則是指什麽是物權由法律規定。

物權法定原則是指什麽是物權由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性:

壹、物權法定原則是什麽?《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六條: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這壹原則要求物權的種類、各種物權的內容和效力、設定的方式都應由法律直接規定,而不應由當事人隨意設定。

二、物權的分類(1)物權和他人物權是權利人對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權利。因為和別人的東西無關,所以叫產權。所有權是財產權。他物權是在他人所有的財產上設定的物權。他人物權是對他人財產的權利,其內容是壹方對他人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的支配。(2)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按照物權客體是動產還是不動產來分類。不動產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動產抵押權是不動產權利,動產所有權、動產質權、留置權是不動產權利。(3)主產權和從產權根據產權是否獨立進行分類。主體財產權是指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可以獨立存在的財產權利。從屬物權是指必須依附於其他權利的物權。如抵押、質押、留置等,都是為有擔保的債權而設定的。在與被役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關系中,地役權也是壹種財產權。(4)物權的歸屬與限制這是基於對標的物的控制範圍不同而產生的物權的區分。所有權是完全支配標的物的物權,限制物權是在特定方面支配標的物的物權。有學者認為,所有權也應受到法律和相鄰關系的限制,因此應避免限制物權的概念。日本學者松岡正芳首創“有限物權”壹詞,表示所有權以外的其他物權的內容是有限的。但這只是壹個名稱之爭,所有權和限制產權的分類本質是壹樣的。(5)有限物權和無限物權的劃分標準是物權的存在是否有期限。附期限物權是指有壹定期限的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不定產權是指沒有預定期限而永久存在的產權,所有權屬於不定產權。(6)民法上的財產權(壹般財產權)和特別法上的財產權。這是基於財產權所依據的不同法律的區別。民法上的物權是指民法典中規定的物權。我國沒有民法典,物權法上的物權是民法上的物權。特別法中的物權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別法中規定的物權。(7)所有權和占有是基於對物的實際控制和占有,所以占有人在法律上是否有權支配物是可以成立的。基於占有制度,占有人實際控制物,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礙其占有等效力的權利。是壹種類似於物權性質的權利,所以應該是物權的內容。這種權利是相對於占有而言的。它不僅對標的物有事實上的控制,而且有權利作為依據,基於此的權利就是權利。(8)意向性物權和法定物權以物權的原因為標準,意向性物權以買賣、轉讓等當事人的意思為基礎。法定物權是指不以當事人的意誌為轉移,而是以法律的直接規定為轉移的物權。物權法中的留置權和船舶優先權是典型的法定物權。

第三,物權的客體是支配其物,享有其利。為了使法律關系更加明確,避免物權關系的不當復雜化,現代民法采用了壹物壹權原則。物權的客體可以分為:不動產和動產;主體與從屬;作文,重要作文,不重要作文;原味和水果等。(1)不動產和動產德國民法規定,不動產是土地;日本民法和臺灣省民法指的是土地及其附著物;在中國大陸,不動產包括土地、礦藏、水、海域和地面附著物。其他有形的東西叫做動產。區分動產和不動產的意義在於:1,形成不同的物權;2.在立法案例中,是否賦予物權公信是不同的;3.學生掛靠時確定歸屬應遵循不同的規則;4.不同的訴訟管轄規則。(2)主客體和從屬客體是根據它們之間的關系來分類的。不是標的物的成分,往往輔助標的物的效用,而與從物同屬於壹個人的東西就是從物;從事物中產生的東西叫做主要的東西。構成從屬對象的元素:1,不是主對象的成分;2、經常協助主要對象發揮作用;3.從物和主物屬於壹個人;4.交易沒有什麽特別的習慣。(三)重要成分和非重要成分的分離是否導致損壞或性質改變。重要成分是指相互之間的結合,各部分經過大量的損壞或性質的改變而無法分離時為重要成分;重要部件以外的部件都是不重要的部件。(四)原物和孳息是基於數物之間的關系。原物是指產生果實的物,果實是指原物產生的物或收益。它可以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壹般來說,物權法定原則實際上是物權的設定需要由法律規定,這壹點我們應該明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05條

該部分調整因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產生的民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09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24條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上一篇:我們在農村,鄰居家沒人住。他想把房子和土地轉讓給我們。
  • 下一篇:憲法中有關於破壞墳墓的法律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