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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合同什麽時候生效?

物權法合同是指產生、變更、消滅動產物權或不動產物權的相關合同,不同於債權合同,物權合同可以引起物權的變動。壹般來說,物權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那麽接下來我給大家介紹壹下關於物權法合同何時生效的相關內容。1.物權法合同什麽時候生效?

《民法典》第2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關於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二、物權的種類有哪些?

1,物權和他物權

根據物權的權利主體是否為財產所有者,物權可以分為自物權和他物權。這種分類是最基本的產權分類。

財產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是唯壹的壹種財產權。

他人財產權是指非所有權人根據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對他人財產享有的財產權,也稱限制財產權。

所有權與其他財產權的關系是,所有權是完整的財產權,是最重要、最基本的權利,是其他財產權的來源。其他財產權是壹種不完全的財產權,是建立在所有權壹定權力基礎上的獨立權利,是所有權的衍生物。

2.用益權和擔保權

根據設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權可以進壹步分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用益物權是以用益物為目的而設立的壹種用益物權。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

擔保物權是為保證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物權。如抵押、質押、留置等。都是擔保權益。

區分兩者的意義在於,可以明確其他物權的設立目的不同,權利的內容也不同。

3.主產權和從產權

根據物權是否從屬於其他物權,物權可以分為主物權和從物權。

主物權是指可以單獨存在,不需要從屬於其他權利的物權。如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

從物權是指從屬於其他權利並為從權利服務的物權。如抵押、留置權等。

區分兩者的意義在於,主物權可以獨立存在,從物權的存在必須以其所屬權利的存在為前提。當主產權消失時,從產權也會消失。

4.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

根據物權客體是動產還是不動產,物權可以分為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

動產物權是動產的物權。如動產所有權、留置權、質押等。

標的物是不動產物權。如不動產所有權、地上權等。

3.物權的特征是什麽?

1,產權就是支配權。

物權是由權利人直接支配的權利,即權利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誌直接對標的物行使權利,不受他人意誌或債務人行為的幹預。

2.物權是絕對的權利(對世界的權利)。

物權的權利人是特定的,義務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義務的內容是不作為,即只要不侵害物權人權利的行使,物權就是絕對權。

3.產權就是產權。

財產權是壹種具有物質內容的權利,直接體現在財產利益上。財產利益包括物的使用、物的所有權和建立在物的價值上的擔保,與人身權相對。

4.物權的客體是物。

物權的客體是物,而且主要是物質的。

5.產權是排他性的。

物權的權利人可以對抗壹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權是壹種對世界的權利;其次,同壹物不允許有不相容的物權(最典型的是壹物不能有兩個所有權,但壹個所有權和幾個抵押權可以同時並存),即“壹物壹權”。需要註意的是,在* * *關系中,只有少數* * *人* * *享有相同的所有權,並不是說在壹件事情上有幾個所有權權利。在擔保物權中,同壹物上可以設立兩個以上抵押權,但效力順序不同。因此,* * *關系和兩個以上抵押權的存在與物權的排他性並不矛盾。

以上是關於物權法合同何時生效的內容,希望對妳的疑惑有所幫助。綜上所述,產權合同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但產權變更的後果只有在交付或登記後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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