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贛州市尋烏縣是贛江、東江、漢江的發源地,是南方生態屏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也是毛澤東同誌1930年開展“尋烏調查”的地方。尋烏縣稀土資源豐富,自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連續開采。但由於生產技術落後,忽視生態環境保護,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汙染、土地沙化、次生地質災害頻發等壹系列嚴重問題,留下了巨大的“生態傷疤”。近年來,尋烏縣堅持“生態立縣、綠色崛起”的發展戰略,推進風景林田湖草生態保護與修復。先後開展了文峰鄉石牌、柯樹堂、漢水地區三個廢棄礦山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按照“宜林、宜農、宜工、宜水”的原則,統籌推進水源保護、礦山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復。在治理過程中,堅持“生態+”理念,因地制宜推進生態產業發展,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取得積極成效。
(2)具體做法
壹是堅持全景規劃。尋烏縣堅持規劃先行、高水平推進,編制了尋烏縣風景林田湖草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和項目實施方案,成立了縣風景林田湖草項目辦公室,確保項目實施有章可循。在項目推進中,堅持“抱團攻關”的原則,打破原有的山水林田湖草“碎片化”治理格局,統籌推進區域“山、水、林、田、湖、草、路、景、村”治理。統籌各類項目資金,在風景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資金基礎上,整合國家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東江上下遊橫向生態補償、低質低效林改造等各類財政資金711億元;由縣財政出資,聯合其他合作銀行成立生態基金,積極引入社會投資2.44億元,確保項目“加速”。
二是加強系統治理。在具體工作中,尋烏縣創新實踐“三位壹體治理”模式:山與山同治,在山中實施邊坡修復、排沙、植被綠化等治理措施,對山中溝壑進行填平,建設生態擋墻、排水溝,消除礦山塌陷、滑坡等地質災害隱患,治理水土流失;地面和地下壹起處理。在地面上,通過更換客土、施用有機肥等措施改良土壤。平整後進行光伏發電或種植油茶等經濟作物。在山坡坡地上,以穴播、噴播等多種形式恢復植被。在地下,地下汙染水體排至地面生態塘和人工濕地進行汙染治理。流域上下遊應同時治理。上遊要穩定沙土,恢復植被,減少水質中稀土尾礦、氨氮等汙染源,下遊要建設梯級人工濕地、水終端處理設施等綜合水質控制系統,實現水終端控制和全流域穩定有效管理。同時,對所有項目統壹制定了水質、水土流失控制、植被覆蓋、土壤養分、理化性質等考核標準,明確了所有施工單位4年的後續管護任務,確保治理全覆蓋。
三是推廣“生態+”發展模式。尋烏縣在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的同時,積極探索生態發展路徑,促進生態產品價值的實現。發展“生態+產業”,利用治理後的7000畝工礦廢棄地建設工業園區,解決尋烏縣工業用地緊張的問題,實現“變廢為園”;實施“生態+光伏”,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在石牌村、上甲村等治理區域建設總裝機容量35 MW的光伏電站,實現“變廢為電”;推進“生態+扶貧”,綜合開發礦區周邊土地,建設高標準農田1.800多畝,利用礦區恢復的土地種植油茶等經濟作物5600多畝,既改善了生態環境,又促進了農民增收,實現了“變沙為油”;實施“生態+旅遊”,將恢復治理區與青龍山旅遊景區整合,新建自行車道14.5公裏,人行道1.2公裏,統籌推進礦山遺跡、科普體驗、休閑觀光、騎行賽事等文化旅遊項目建設,發展生態旅遊、體育健身等產業,促進生態效益與經濟社會效益相統壹,逐步實現“變風景為財富”
㈢主要成就
壹是讓“廢棄礦山”重現“綠水青山”,提升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生態修復治理面積達到14平方公裏,項目區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單位面積水土流失量減少90%,強度由“強烈”降至“輕度”。區域內河流水質逐步改善,水體氨氮含量下降了89.76%。尋烏縣出境斷面年平均水質達到二類標準。更換外來土壤,添加有機肥和生石灰改良表土後,項目區土壤的理化性質得到了顯著改善。從治理前土壤有機質含量幾乎為零、只有6種草本植物生長的“南方沙漠”,搖身壹變成為100多種灌木和喬木適應生長的“綠色景區”。植被覆蓋率由10.2%提高到95%,區域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生物多樣性逐步恢復。
二是“綠水青山”的做法是“金山銀山”,實現了生態產品的綜合效益。利用綜合整治後的存量工業用地,搭建了尋烏縣工業用地平臺,引進企業30家,新增就業3371人,直接經濟效益15萬余元。通過“生態+光伏”,項目年發電量3875萬千瓦時,年營業收入達到3970萬元。項目區的貧困戶受益於土地流轉和就業。通過“生態+扶貧”,建成高標準農田1800多畝,利用恢復的5600多畝土地種植油茶、百香果等經濟作物,極大地改善了當地居民的生活環境和耕作環境,年經濟收入達2300萬元。通過推進“生態+旅遊”,實現“綠色”與“旅遊”的融合發展。年接待遊客約65438+萬人次,營業收入超過10萬元,帶動周邊村民收入增長,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