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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采購合同條款可能出現哪些問題?

妳好,可以詳細描述壹下妳的問題。壹般合同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主體、2、客體、3、數量、4、質量、5、價格、6、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7、合同的解除、中止和終止、8、違約、9、爭議解決。

法律顧問的主要審查任務應該是:1、標的、2、合同的解除、中止和終止、3、違約責任、4、爭議的解決、合同其他風險的防範,如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標的物滅失的風險等。

壹般采購都要考察標的、數量、質量,因為標的的規格、數量都是專業細致的,法律顧問接觸很少,不夠專業。公司對對方商品進行采購驗貨,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公司交易風險。

物資采購合同常見問題分析

合同是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壹、合同標的

問題:合同主體不明確,導致合同當事人尋求法律保護時被法院駁回。

解析: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具有獨立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不得以業務、計劃、財務專用章代替公章;賬戶名稱應為全稱,並與公章名稱壹致。

第二,價格協議

問題:商品價格約定不明確,市場價格波動頻繁容易引起糾紛。

解析:當市場價格呈上升趨勢時,合同應註明:“供應商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供貨,不會隨市場變化而調整。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供貨,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當價格變化趨勢不明顯時,合同可以註明:“供應商按合同約定的價格供貨。特殊情況下如需調整,必須得到買方的書面確認和同意。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供貨,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

貨物對應的計量單位要準確,合同金額要明確是否含稅、運費,運費和卸貨費用的承擔者,運輸過程和方式的責任方。

三、質量驗收標準

問題:質量驗收標準壹欄填寫“按國家標準”。其實很多材料的驗收標準都是根據使用範圍來規定的。比如無縫鋼管有四個標準,分別是結構用無縫鋼管、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中低壓鍋爐用無縫鋼管、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供應商可能會以低標準供貨。

解析:合同中應明確材料質量驗收標準。由於標準更新快,合同中還應註明“質量驗收不限於上述標準,未包括的內容以材料適用的現行國家和行業最高標準為準。”

四。貨物驗收

問題:合同中沒有註明商品的材質和生產廠家,供應商可能以次充好。

分析:收貨的時間和地點要明確。合同中貨物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材料、制造商、單價和總價應準確、詳細。對於技術性能參數較多、範圍較廣的貨物,應簽訂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避免因型號不明或材料不清而發錯料或用錯料,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

動詞 (verb的縮寫)驗收方法

問題:忽略驗收方式的約定。尤其是鋼材,很容易給供應商鉆空子:如果按理論重量計算,會供應負偏差物料;如果重量合格,將提供正偏差的材料。

分析:驗收應按合同規定的數量,由雙方現場清點和計量。簽訂鋼材采購合同,必須約定是稱重驗收還是計量驗收。

不及物動詞交付日期

問題:“合同生效後壹個月內交貨”,含糊不清,交貨日期無限制性,存在因材料供應晚而影響進度的風險。

分析:明確約定交房日期。如買方有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註明“交貨由買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供應商未按時、按量供貨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保修期和保修金

分析:在工程合同中,業主壹般會從施工方扣留壹定數額的進度款作為質量保證金。為了轉移和分擔風險,供方應按相同比例向需方預留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應與項目合同壹致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質量保證金的金額不得低於合同總金額的5%,質量保證金的支付應註明“無息支付”。在簽訂大額、重要的采購合同(特別是與首次合作的供應商簽訂的合同)時,為了更有效地督促供應商履行履約責任,雙方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供應商必須提交銀行履約保函,金額為人民幣×××××××××××××××××××××××××元

八。結算方式和期限

問題:發貨前全款。這樣的條款增加了買方的風險,減少了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和違約責任的約束,維權困難。

分析:預付款的比例壹般應控制在30%以內。在確定預付款、進度款、提款款、合格驗收款和質量保證金的支付條件和比例後,雙方還應明確支付方式(如轉賬、承兌匯票、現金、支票等。).付款時應註意:如果賬號、戶名與合同中的信息不壹致,應要求供應商出具相關證明,確認後辦理付款手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供應商提供發票的時間和開具發票的種類(如普通稅務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每次分期付款前,要求供應商開具與收款金額相等的單位專用財務收據,不得使用白條代替。

九。違約責任

問題:部分合同的“違約責任”為“依照合同法執行”,過於籠統,不便於執行;其他合同只約定單方違約責任,有失公允。

分析:供應商的違約責任主要體現在貨物的質量、數量、交貨時間、售後服務是否完全履行合同;買方的違約責任主要體現在付款、交付、驗收等環節是否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中明確違約金的標準,應有效維護守約方的利益,降低違約概率。如果材料供應商在價格頻繁波動時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延遲供貨或者不供貨的違約責任,那麽供應商可以在材料價格上漲時停止供貨。

X.糾紛調解

問題:有些合同中,爭議的解決只是“雙方友好協商”,但當雙方真正發生爭議時,往往因為解決方式和地點的爭議而難以協商。

分析:①明確簽訂合同的時間和地點。②提出異議的時限:外觀驗收,可約定在到貨後幾天內提出異議;對於需要安裝調試的設備,同意在試運行正常,整體驗收合格後幾天內提出異議。解決糾紛的方式有四種: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仲裁和訴訟都是以仲裁或訴訟為原則的。合同中應盡可能約定爭議解決地為我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方便我們處理法律事務,降低維權成本。

XI。合同的有效期和到期日

問題:壹份合同同時規定了合同有效或無效的諸多條件,無法確定合同的真實有效期限。

分析:本合同生效如下:①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2)合同自預付款支付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4)合同有效期:從* * *至* * * * * *(該期限必須長於工程合同中的保修期)。

合同無效有幾種約定:①貨物和貨款付清後合同無效,但不免除供應商的保修責任。(2)特殊情況下,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並書面簽字蓋章確認後,本合同無效。(3)當壹方拒絕履行或違約,不積極協商解決問題,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時,守約方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請求解除合同。此時,守約方可以不繼續履行合同,無需承擔此期間的責任,但違約方不能消除其違約責任。④合同有效期(從* * *至* * * *)屆滿後。

十二。其他協議

1.質量證明材料的約定:貨物的材質證明(或產品合格證)必須隨貨同行。如果供應商不能提供制造商的材料證明原件,復印件應加蓋供應商的公章。

2.售後服務承諾:要求供應商在合同中承諾接受問題的響應速度和處理問題的最長等待時間。比如接到客戶投訴後兩小時內回復,需要上門維修的話*天內安排工作人員上門解決。

3.合同中的信息應真實、準確、全面。如單位名稱、委托代理人、電話號碼、賬號、稅號、銀行等。

4.合同雙方的簡稱應標準化。比如供應商和買方,賣方和買方,甲方和乙方,壹個合同只能體現壹個集團。

5.本合同壹式*份,雙方各執*份;合同的傳真件和復印件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要時,供應商的投標資料和其他書面承諾也可作為合同附件,該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技術協議(或補充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合同中應寫明“供應商保證所供貨物的性能和原材料在安全、環保等方面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範和規定”。采購時,買方應優先選擇通過安全環保資質認證的供應商(銷售商),倡導健康、環保、安全生產。

8.當買方監造或賣方人員到買方施工現場作業時,雙方的安全責任、費用和義務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十三、其他註意事項

1.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對供應商的資質進行評估:供應商是否具備所供貨物的資質;供貨範圍是否在其經營許可範圍內;代理人是否持有法人授權委托書;提供的評審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內;簽訂的合同金額是否低於其註冊資本等。如果采購特殊設備等特殊材料,供應商還必須提供相應的專業生產資質許可。

2.采購合同只有會簽後才能正式蓋章簽字。大宗材料采購必須進行招標,必須充分調查市場,選擇性價比最好的供應商。

3.材料管理人員應了解材料的性能、規格、質量標準,熟悉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如果能給出詳細的信息,可以給出更詳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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