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橋區、臨潼區、長安區、藍田縣、周至縣、戶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有關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秦嶺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由行政首長負責。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
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秦嶺生態保護的監管工作,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企業事業單位做好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發展改革、規劃、建設、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務、農業、林業、公安、旅遊、文物、交通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各自職責,做好秦嶺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第四條市和相關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處理重大事件和嚴重違法案件。
聯席會議每半年召開壹次。遇有特殊情況,可立即組織。市、區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第五條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的領導。
縣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報告下列事項:
(壹)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
(二)本轄區內影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事件和案件;
(三)完成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交辦的任務。第六條本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範圍和界限如下:
(壹)本市東、西、南三面的行政區域界線;
(二)周至縣、戶縣、長安區行政區域內,省道107以北壹公裏;
(3)藍田縣行政區域內,北至省道107;
(4)灞橋區行政區域內,北至灞橋區臨潼區交界處,南至灞橋區藍田縣,沿銀坡村、下路峪村西邊界與二網相連西至石元,沿二網至新興王克寨段南延線至灞橋區藍田縣交界處,東至灞橋區行政區域界線;
(五)臨潼區行政區域內,南為臨潼區行政區域界線,北為臨城市高速公路馬林路至林藍路,其中陜鼓廠至華清池段北至歷山山腳,西至臨潼區灞橋區交界處,不屬於xi臨潼國家旅遊休閑度假區規劃範圍。
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四至界限需要調整的,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應當征求相關區縣人民政府和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準,並向社會公布。第七條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內的專項規劃由發展改革、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務、農業、林業、旅遊、文物、交通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會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行政管理機構和規劃行政管理部門。
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內的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大秦嶺Xi段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大秦嶺Xi段生態環境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統壹的生態控制邊界,實現土地利用邊界、空間信息和建設項目參數的統壹,避免各規劃之間的矛盾,並將環境影響專項說明作為規劃的組成部分。第八條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內容包括:
(壹)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2)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
(三)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的法律責任;
(四)調查取證、告知、聽證、送達等行政執法程序的法律知識;
(五)聯合執法、委托執法、行政執法協助等法律知識;
(六)其他法律法規。第九條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應當采取遙感監測、數字監控系統等措施建立秦嶺生態環境保護信息系統,並實行區域網格化監管。第二章執法體系第十條市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指導,依法查處跨區縣的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