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奴隸制時期的死刑原始社會末期,由於商品交換的發展,出現了第三次社會分工——商業從農業和手工業中分離出來,促進了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發展。此時社會財富更加集中,奴隸數量增加,階級分化和對立日益嚴重,導致氏族社會解體,出現了以奴隸主為主導的國家。在古代奴隸國家,國王和貴族的權威是至高無上的,他們對犯罪行為的懲罰極其簡單,只有兩種:要麽死刑,要麽被奴役。(1)最初的死刑是在奴隸制時代動不動就殺罪人。還有壹個重要原因:古代科技不發達,很多自然現象無法解釋,導致了很多迷信思想,人們普遍信仰神靈。在不同的民族和國家,人們信仰各種不同的神,但有壹點是共同的,那就是為了祈求豐收和擺脫疾病,人們往往會向神供奉各種祭品——牛、羊、豬和各種生物。當獻上這些祭品,卻仍然不能獲得豐收,擺脫病痛,他們就認為自己的內心不夠虔誠,認為神靈要想向人間的信徒索取大量的祭品,就需要活人作為祭品。在這種情況下,還有誰比兇手和小偷更能付出最終的代價呢?這樣壹來,犯法的人自然會成為受害者,被判死刑——當局認為這種方法是最有希望獲得豐收和治愈疾病的方法。古希臘作家、地理學家斯特拉斯堡曾描述過當時的壹些祭祀和殺戮方法:“(凱爾特人)常常用劍從背後切開將要被用作祭品的人,然後根據他們的死亡情況進行占蔔活動,從死者的痛苦中得到關於未來的暗示,最後檢查死者的腸子以識別壹些跡象。”[2]凱爾特人還有其他的做法,比如用箭射死被用作祭品的人,或者將他們釘死在十字架上,或者在選定的聖地焚燒。許多罪人被放進壹個形狀像妖怪的巨大柳條籠子裏,然後和籠子壹起放火燒。經常有幾十個年輕人擠在壹個偶像裏,看著下面的柴火堆被點燃[2]11。在黑暗的中世紀,小偷和殺人犯通常被處死。在當時,死刑有雙重含義,壹方面是為了懲罰罪犯,另壹方面是為了平息上帝的憤怒。囚犯經常被作為犧牲者處死,其方法極其殘忍野蠻。即使在基督教傳遍世界的時候,血腥的懲罰也沒有改善的跡象。羅馬人和周圍的蠻族競相使用新的更痛苦的死刑方法,無數殉道者被殺。難怪在那個年代,罪犯的身份被稱為“浸透了鮮血的符號”。②羅馬皇帝殺人取樂。羅馬在奴隸制時期壹直被認為是文化、哲學和藝術的中心,但帝國時代的羅馬也留下了太多性和刑罰猖獗的惡名。公元14年,56歲的提比略成為羅馬帝國的皇帝。他經常懷疑壹些重要人物對他不忠,並把他們處死。提比略最器重的大臣名叫賽尤努斯,他的挑釁和壹系列的報道讓許多家庭崩潰。有時在執行過程中,孩子們被迫先殺死他們的父母,然後他們自己也被殺死。提比略的統治是殘酷的,但後續朝代的情況更糟糕。繼承王位的瑞古拉是壹個迫害者。傳說有壹天卡·瑞古拉在吃晚飯的時候,突然大笑起來。周圍的人問他:“有什麽好玩的?”他回答:“我突然想到,只要我壹聲令下,妳的頭就要被砍下來。”瑞古拉殺人不需要任何理由。他把最殘酷的懲罰當成壹種娛樂。有時他宣布處決他最親近的顧問和小醜,當他們被拖走時,他以他們驚恐的表情為樂。他曾說:“羅馬居住著壹群等我斬首的人。”卡雷古拉喜歡把刑場當成熱鬧的劇場。劊子手被指示執行各種死刑,作為壹種觀賞性的節目,而且執行過程越長越好——先把人的胳膊腿壹個個剁下來,或者先割掉舌頭再殺。就連他的戀人也不能幸免於嬌弱。他常常喃喃地說:“每當我說話的時候,我就會砍掉這個漂亮的腦袋。”為了處決基督徒,羅馬帝國發明了各種殘忍的處決方法,比如焚燒處於危急關頭。殘酷的統治者經常利用火的力量制造痛苦,讓囚犯在死前遭受火的折磨。雖然火刑的實施方式略有不同,但目的都是讓犯人自然死亡。有的強迫犯人先把拿著香的手伸進炭火裏,有的強迫犯人從燃燒的煤炭上走過,然後把他扔進燃燒的火坑,或者放在燒得通紅的炭火上,把他伸出的四肢釘死,直到最後被活活燒死。尼祿在人們的記憶中是壹位“在羅馬燃燒時彈奏鋼琴的皇帝”。暴君曾經在彈琴的時候看著火焰中的羅馬。大火肆虐了六天,燒毀了城市的大片地區。按照某種荒謬的邏輯,他把火災歸咎於基督徒(盡管有人懷疑他是真正的縱火犯),並采取報復行動。大量的基督徒被扔進了饑餓的狗窩。最離譜的是,他把沸騰的瀝青潑在基督徒身上,然後用瀝青包裹的人體作為火把照亮他的宮殿。去油鍋裏。有些人被埋在沸騰的油鍋或裝滿鉛水的大鍋裏。有的人被活活裝進桶裏,用浸過油的繩子捆著,壹旦點燃,就能被燒成肉醬。他還做了壹個大煎鍋,把犯人放進去,下面放上炭火,像煎肉壹樣慢慢把犯人烤死。鐵床刑把犯人綁在鐵床上,在床下生火,讓犯人活著忍受灼燒。有時拷問者用鐵大衣把殉道者固定住,然後給他們穿上燒紅的鐵鞋,就像給馬套上馬蹄鐵壹樣,他們腳上的肉會立刻被燒掉。(3)腓尼基人發明了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腓尼基帝國,是古地中海東岸北部壹系列小城邦的總稱,其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世紀。腓尼基人曾是地中海沿岸最著名的商人,主要從事航海和貿易活動,他們對人類文明的最大貢獻是發明了字母表。公元前1000年左右,腓尼基帝國達到頂峰。後來該國先後被亞述人、巴比倫人、波斯人和亞歷山大大帝征服,公元前64年並入敘利亞羅馬省。腓尼基人的偉大發明之壹就是把人釘死在十字架上。後來,這種方法從腓尼基人傳到希臘人、亞述人、埃及人、波斯人和羅馬人。當羅馬人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時,這種死法被認為是最屈辱的。羅馬人認為只有奴隸和罪大惡極的罪犯才能以這種方式被處決,而普通的罪人可以用其他方式被處決而不會遭受這種侮辱。這種殘酷的懲罰起源於壹根木樁。起初,把犯人綁在木樁上,讓他因饑渴而死是簡單而殘忍的。後來又引入了木架,包括十字架、T型架、X型架。X形架也被稱為“聖安德魯之架”,因為這位聖人死在了X形架上。雖然各地的行刑細節略有不同,但總體情況是壹樣的:犯人先被鞭打,然後被強迫背著木架走向刑場。有時候木架很重,壹個人很難搬得動。行刑前,犯人被剝光衣服,只留下壹塊腰布。囚犯的手掌和腳下面有壹個楔形的木頭,防止身體因重力而滑動。然後將十字架插入地面上準備好的固定口。為了加速死亡,有時囚犯的四肢會被打斷。犯人越寬容,被折磨的時間就越長。無情的太陽炙烤著他們裸露的皮膚,蒼蠅叮著他們吸汗,空氣中的灰塵讓他們窒息。釘死通常是分批執行的,所以往往在壹個地方同時豎起幾個十字架。犯人被執行死刑後,要繼續掛在十字架上示眾。公開展示後,按照慣例,要將十字架和罪犯壹起埋葬。釘死後來經歷了壹些改進,比如把犯人臉朝下固定在木架上,使犯人很快失去知覺,實際上減輕了犯人的痛苦。公元4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廢除了釘十字架的死刑。但是在法國,釘死仍然被使用。直到1127年“誠實的查爾斯”被殺壹案,兇手伯特·霍爾德才被釘十字架處死。在法國,猶太人和異教徒是最常見的被十字架處死的囚犯。後來,釘死被傳入日本。為了增加死者的痛苦,日本人在釘死犯人的時候,劊子手拿著許多光矛,不慌不忙地壹根壹根紮進犯人的身體。只有付出沈重的賄賂,劊子手才能迅速將長矛刺進心臟,否則他們在丟下長矛時會準確避開所有重要器官,讓犯人無法立即死亡。通常情況下,日本劊子手以這種技能為榮。(4)死刑的各種執行方式除了燒、煎、釘死之外,古代西方人還發明了許多殘忍的執行方式。比如:權力懲罰。壹些基督徒將被絞死。有時用繩子倒掛在壹只腳上或兩只腳上;然後就是壹只胳膊或者兩只胳膊吊著,腳踝綁著重物。壹些最不幸的人不得不在上吊時遭受火刑。石刑。石刑是壹種古老的處決方式。方法是直接用棍子或者石頭把人打死。有時會選擇沈重的石頭來壓碎囚犯,也有壹些是用來殺死囚犯的。斷肢。這也是壹種另類的行刑方法,有些劊子手甚至把人砍成兩半。尖刺、箭、斧和矛可以殺死囚犯。沈懸崖有些烈士被扔下懸崖或大海,有些被事先綁在壹個木輪的外緣,然後推下去,或者把他放在鉛盒裏沈入河中,有些被扔進石灰窯。有壹種習俗壹直沿用到中世紀,就是把被判死刑的人封在裝有毒蛇、野狗或猴子的袋子裏,然後把袋子淹沒在深水中。西方史書記載了很多基督徒被當作飼料餵給野生動物(包括野狗、獅子、公牛)的案例,有時在行刑前還會被裹上獸皮,以此來喚起野生動物的野性。摔死。犯人被吊到空中,雙手反綁在背後,握住手腕,然後掉到壹個釘床上死去。有的犯人被捆綁後塗上蜂蜜,吸引成群的蜜蜂,最後被活活蜇死。這種方法比其他懲罰方式更能展現虐戀的真實本質。撕。如果附近能找到兩棵小樹,劊子手就把這兩棵樹水平拉向相反的方向,把犯人綁在兩棵樹之間,然後松開彎曲的樹,樹就會彈回來,把人撕開。所有這些不人道的處決方式,在公元16世紀教廷的文件中都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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