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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15研究生招生簡章

西南政法大學2015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招生簡章

壹、培訓目標

我校招收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具有為國家和人民服務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紮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的學生。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研、教學、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強,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質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聘條件

(壹)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國統壹入學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我國* * *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須在當年9月1日前取得);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後,經過兩年及以上時間(從高職高專畢業至2016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且現場確認時已在CSSCI主要期刊或國內中文主要期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1篇學術論文。

(4)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按照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5)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研究生報名前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壹招生考試報考條件按以下規定執行(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專業學位無需發表學術論文):

1.凡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畢業生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1)中的要求。

(2)在高校就讀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畢業生、自考形式法學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畢業生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滿足(1)中的要求。

(2)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均可報考)。

3.報名參加管理類專業碩士研究生全國聯考的人員,符合No。1、2和4中的(1)項,並滿足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證書,畢業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

(3)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

4.報名參加新聞傳播學、翻譯(英譯)、審計碩士、金融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的人員,符合(1)中的條件。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

1.滿足申請條件(1)中1、2、4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即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由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或者取得碩士、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由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在職人員。

(四)符合條件(壹)中65438項+0、2、4要求的國防生,可報名參加全國統壹入學考試。

(5)我校既是優秀應屆畢業生免於初審的推薦單位,也是錄取單位。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推薦和錄取辦法已在校園網首頁公布。符合條件的學生(含免試研究生教育群體項目)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與管理服務系統”(網址:/tm)報考我校並參加復試。2015,10接收單位尚未實行免試的學生,不再保留免試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

第三,註冊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2016考研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5,10,10 —31,每天9:00-22:00(逾期不允許補報或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畢業生網上預測時間為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065 438+05。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共網站:,教育網站:)瀏覽報考須知,按照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名點和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進行報名。未按公告要求報名,誤填網上信息,誤填或誤填虛假信息者,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修改或查詢自己的報名信息,其中招生單位、考試方式、報考專業、研究方向不可修改。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註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壹個招生單位的壹個主要研究方向。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余缺信息,根據自身成績填報調劑誌願。

(2)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西南政法大學的壹個學科和專業研究方向,只能選擇西南政法大學的報名考點。

(3)根據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選擇其中壹門外語進行測試。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核實,核實結果將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後三日內反饋。考生可隨時在線查詢學歷(學籍)成績。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過程中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核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權威學歷認證機構進行認證,並在現場確認報名時將認證報告提交報名點進行核驗。

5.考生(含免試生)應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如實填寫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中。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6.本科畢業的現役軍人和國防生應提前認真閱讀和了解相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寫報考信息。如果不確定,要提前咨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所有考生(免試學生除外)必須到自己選擇的報名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

1.報名考點現場確認時間:重慶地區定於10月110至12;如果選擇其他省市,請以省招公告為準;逾期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考生按照所選報名點“報名須知”中註明的地址確認網報信息、繳費、拍照。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名點工作人員核對。可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的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出示頒發畢業證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測試的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同等學力考生申請學術型碩士學位,須在CSSCI來源期刊官方期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官方期刊提交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獨立著作、原創出版物)1篇。

單科考生加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的推薦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並準備復印件,以及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推薦材料,由報名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其網上信息。

(2)報名考點按照教育部規定當場采集考生圖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級研究生招生部門的規定繳納報名費。考生辦理報名手續並繳納報名費後,報名費不予退還。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報考信息進行審核後,向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準考證在報名系統中由考生自行下載打印。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系統上線時間為2015 14 2月至2015 18 2月,考生可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並下載打印準考證)。復試時,對非應屆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考生資格等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復試。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者),凡查實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動詞 (verb的縮寫)檢查

(1)初次測試日期:2015,65438+26,至65438+27。初試科目:請參考專業目錄。

(2)復試壹般在2065438+2006年4月底完成。復試規則、程序等信息會提前在我校校園網首頁公布。復試的內容和形式請閱讀專業目錄的“說明”和“復試欄”。根據公告要求,復試通知將由考生在校園網首頁下載打印。

第六,復試再試

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為準)、成人教育應屆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的自考考生、初試合格的網絡教育考生均進行加試。復試時會加試兩門主要的本科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請詳細閱讀專業目錄中的“附加測試欄”。

七、體檢

考生應按我校規定到指定的二級醫院(含二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八、錄取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在初試、加試、復試成績合格的情況下,結合學生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考試誠信情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學費、獎學金和學制

(1)學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西南政法大學2065438+2006級所有研究生必須按國家規定繳納學費。

(二)獎學金和助學金:我校將根據國家規定和學校政策,通過各種渠道向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提供獎學金和助學金。詳見西南政法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網站(/yjsgzb/)。

(3)定向就業錄取的學歷、專業學位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不享受學歷獎學金。

(4)學制:學術型研究生學制三年,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兩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三年)。

X.其他事項

(壹)研究生考生及其所在單位出現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解決。如因上述問題導致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導致考生無法復試或錄取,招生單位概不負責。

(2)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後,按國家規定簽訂相關聘用合同。

如有未盡事宜,請直接聯系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23-67258892、023-67258875;傳真:023-672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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