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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大學制度的相關要求

如何處理大學內部關系,建立“善治”的大學內部治理結構。對於壹所大學來說,不斷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非常重要,應該通過制定符合教育規律的科學的大學章程來固化。大學章程和大學內部規章制度不能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相抵觸。大學章程作為大學的最高行為準則,必須得到遵守,並按照章程行事。根據《高等教育法》,我國公立大學的核心治理結構是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完善這種治理結構,關鍵在於依法明確和落實黨委和校長的職權,充分發揮教授在學科建設、教育教學、學術研究、學術評價和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對師生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目前,我國高等教育已經進入全面提高質量的階段,即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階段。與此同時,中國的高等教育也進入了壹個充滿矛盾的時期。這個矛盾時期,其他國家的大學也經歷過。比如美國,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中期是美國高等教育大發展的黃金時期。其公立高等教育從50%上升到80%,學生人數從400萬擴大到12萬,大量少數民族學生入學,女生比例達到學生總數的壹半。研究經費急劇增加,研究文化前所未有地主導著頂尖大學。但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美國高等教育達到了壹個轉折點,大學面臨著嚴重的財政問題。由於經費的增加,政府加強了對大學的控制。媒體和公眾對大學事務表現出前所未有的興趣,報道往往是負面的。教師的精神面貌下降,學生數量的不斷增加導致學習條件的惡化,與教師接觸的機會減少,高等教育機構本身也迷失了方向,變得沮喪。這壹階段持續了20多年,被稱為美國高等教育的“多事之秋”。

今天中國高等教育的情況雖然和當時的美國不壹樣,但也有幾分相似,比如媒體對大學的負面報道,民眾對高等教育的高度關註。而且中國的高等教育還存在著美國在“亂世”沒有的突出問題。比如大學領導、中層幹部因貪腐出事,學者甚至學術帶頭人因學術不端、學術腐敗被曝光。抄襲、造假、代考、制刀、賣試卷、學術權交易、學科學位交易在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存在。

所以這個時候有法可依,有法可依就顯得尤為重要。除了清醒的頭腦和完全的誠實,大學的每壹個教職員工都需要進壹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否則,大學和個人都將處於被動和尷尬的境地。中國的法治之路向來艱難,現在是社會轉型期。相關法律應該盡快建立和修改,否則,有法不依的現象還會繼續發生。制度創新也是制度發展,是制度變遷的壹種表現。制度創新是組織行為、組織與其活動環境之間的關系以及管理組織行為和關系的規則的變化。現代大學制度的背景是推進大學的高度社會化,有效發揮大學在經濟社會中的重要作用,這對學術研究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現代大學制度無論如何變遷,都是在充分占據大學本質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必須遵循大學發展的基本規律。大學發展的內在規律在於學術性。學術自治和學術自由是現代大學制度的基礎。如何有效實現學術自治和學術自由,學術評價是壹個關鍵環節。因此,建立和完善科學的學術評價體系是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基礎和核心步驟之壹。在當前的社會環境和學術語境下,可以建立以創新和質量為導向的學術評價體系,不斷創新高校哲學社會科學評價,從以下幾個方面構建現代大學制度。

完善以教授為核心的學術管理體系。

英國教育家阿什比曾說:“我們不能忘記,每所大學的健康發展取決於誰來管理它。”作為知識創造和傳播的主要機構,維護教授在大學管理中的制度權力是非常必要的。教授對教育規律和學術規律的理解,顯然比政府官員深刻得多。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高校教師的學術權力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雖然《高等教育法》對公立高校教授治學和民主管理有明確規定,規定高校應當設立學術委員會,對學科專業設置、教學科研計劃、教學科研成果評價等相關學術事項進行審議,但由於缺乏具體的制度設計,在實際操作中卻大打折扣。在當前條件下,高校應依據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學術委員會章程,完善以教授為核心的學術委員會機構和組織體系,明確學術委員會在重大學術事務中的責權利,從制度上保證學術委員會參與學校事務特別是學術事務的決策和管理。

實施以專家為基礎的同行評議制度。

學術評價應把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結合起來。除了必要的量化指標外,還應強化學術評價的質量意識,建立量化的、以質量為導向的核心評價體系。學術成果的評價不僅要看水平,還要註重研究成果的學術創新性、實際應用價值和社會影響。進行這樣的學術評價,壹定要把評價權交給同行學者,不能用行政指標來評判,要盡量防止無關學科的學者參與。探索建立評價專家聲譽制度,擴大評價活動的公開性。同時實行嚴格的回避制度,盡量減少各種非學術因素的幹擾。有條件的可以邀請與評價結果無利害關系的專家參與評價。

人文社科學術評價與其他評價有很大不同,很多內容往往不準確,給評價值的合理恰當帶來很多不可知因素。因此,學術評價應建立開放的多渠道評價體系,如自我評價、社會評價、政府評價等多渠道評價體系,同時強調可比性。因為學科和專業的差異,人文社科的行為結果也大相徑庭。比較兩個不同的東西是不可能得出合理的結論的。比如在學校排名中,藝術體育類專業院校在綜合類院校排名中往往表現不佳。首先是因為諸如美術展覽、舞臺表演等不能按照論文項目的標準換算成分數,只能在同壹個專業內進行比較。有些學校評價科研經費是作為科研水平的指標,但是不同學科的科研經費差異太大。在某些學科中,壹個項目的經費是另壹個學科所有經費的總和,但這並不意味著這個項目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就壹定淩駕於其他項目之上。因此,應該在大學和人文社會科學之間建立學術評價的分類體系,不同的學校和學科按照自己的標準進行評價。

建立學術激勵的長效機制

高校要構建包容性、多元化的學術評價體系,建立學術激勵的長效機制。對於文史哲等基礎學科,要鼓勵教師長期積累、潛心研究,淡化量的概念,強調成果的創新價值。應該鼓勵基於鼓勵的學術評價體系創新,激發學者的內在興趣,使高校教師自覺自願地制定學術計劃,開展學術研究,而不是迫於生存和制度壓力。對於具有相當學術積累和成果的高端人才,可以不受常規考核指標的限制,根據其積累和持續的學術影響力實行學術代表評價和同行評議制度;長期致力於科學研究並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可以打破常規,適當延長考核周期,給他們更多的研究空間。只有營造公平合理的學術環境,才能激發文科學者學術意識的學術自律和自我約束,減少或避免因敷衍量化考核而衍生的各種學術不端行為,維護學術在社會中的地位和尊嚴。

學術評價創新是壹項系統工程,需要考慮中國當前的國情和社會發展現實,但不能以此為借口,推行“中國特色”的學術評價制度,拒絕學習世界先進的評價方法。學術評價創新的目的不僅在於產生更多的成果,而且在於提高學術的自主性和自由度,從而提高學術質量。只有了解大學的學術特性和學術與高層次人才的關系,重視人才培養,充分認識大學的學術性質,從學術自治和學術自由的角度協調大學與政府、大學與市場的多重關系,現代大學制度的建立才能邁出關鍵壹步,建設國際化、世界壹流大學才不會是壹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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