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工作,我們發現壹個現象:有些村幹部完全有能力解決好事情。群眾不找村幹部,找鄉鎮主要領導,甚至縣委書記、縣長。這壹現象值得高度重視。這說明村幹部和群眾的距離在拉大,信任出現危機。長此以往,不僅會影響農村發展的穩定,還會影響村幹部的形象和工作積極性。有效化解村幹部與群眾之間的“信任危機”,成為各級黨組織面臨的全新課題。
壹,群眾對村幹部不信任的主要表現
為什麽群眾不信任村幹部?分析表明有以下五種情況:壹是質疑村幹部的道德品質。有人認為國家現行政策都是好的,但在涉及群眾的利益分配上不公平。存在是由密切的關系決定的。關系好的是低保戶、優撫戶和救濟戶。關系不好,再難也只能“靠邊站”。二是質疑村幹部的能力和素質。現在很多人常年在外打工。在工作的同時,他們學到了知識,增長了見識。回國後,他們看到家鄉的發展變化不大。另外,有些村幹部本身學歷低,見識淺,能力差,還不如自己。三是質疑村幹部工作落實。有些人通過媒體看到和聽到的政策在執行上是有壹些差異的。他們認為上級政策雖然好,但村幹部在執行中打了折扣。四是質疑村幹部的表現。有人看到鄰村有發展項目,有民生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強。他們認為村幹部不作為,能力差。五是質疑村幹部廉潔自律。當我們看到、聽到村幹部違規違紀時,就認為我們村也有類似的情況,有在執行惠民政策過程中“不幹凈”的嫌疑。這些問題的匯集,成了村幹部與群眾之間不可逾越的鴻溝。
二,導致人們對村幹部不信任的原因分析
群眾與村幹部之間的信任危機是由村幹部和群眾共同造成的。
村幹部因素:
1,村決策不被廣泛聽取,群眾“無動於衷”。農村人口大量外出務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難以正常召開,村務決策和執行缺乏群眾的廣泛參與。大部分都是幾個村幹部開會決定的。即使參與,也因為壹些村幹部不誠信,聽不到他們的意見,人民群眾參與決策的權利得不到尊重,積極性受挫,進而不關心、不參與、不支持。
2、安排工作少聽取群眾的聲音,群眾“莫名其妙”。由於村幹部缺乏研究意識,只註重推動工作,政策解釋不透徹,工作做得不深入細致。壹些不了解政策的人認為村幹部不檢點,自身利益受損有怨言。當村幹部在項目實施中需要占用群眾土地時,部分群眾不支持。村幹部認為群眾辦事難,辦事簡單,於是“有所為有所不為”或“有所不為”,導致群眾辦事受阻,甚至發生群體性惡性事件。
3.處理事情有暗箱操作,群眾“霧裏看花”。隨著人們民主意識的逐漸增強,他們渴望在村級事務中得到公平的對待,特別是在民生和社會保障方面。由於村級民主管理、決策和監督機制不健全,村級集體事項研究、決策、執行、公示不到位,為村幹部“幕後操作”、“徇私舞弊”創造了條件。再者,決策過程受“人情關系”和“利益驅動”的影響,“沒有關系就不能公平對待”的問題在農村依然存在,滋生了村幹部自私自利、謀取利益的行為。更何況“熟人社會”“關系社會”的意識已經深入人心。群眾看不到村裏決策過程的民主,自然對村幹部失去信任。
4.能力素質普遍不強,群眾認為“他不如我”。從當前村幹部的整體素質來看,在發展能力、學歷水平、年齡結構等方面還有差距。有的村幹部發展意識不強,致富能力有限,願意幫助群眾增收卻力不從心;有的村幹部學歷低,政策理論水平有限,做群眾工作時不能準確傳達上級的政策精神;壹些村幹部年齡偏大,思想觀念陳舊,不適應新形勢下的農村工作。相比之下,人民的發展意識和個人素質在不斷提高。壹些有能力、有基礎的人,走上了外出打工、在家創業的致富之路。他們認為村幹部不如自己,甚至諷刺挖苦村幹部。
5.工作方式簡單粗暴,群眾“恨之入骨”。隨著農村各種利益關系的調整,出現的矛盾和問題逐漸增多。壹些村幹部在處理村務、協調群眾利益時,工作思路不清,找錯了方式方法。有的片面地把問題和矛盾的原因歸結為群眾覺悟低、素質差;有的為了短期利益平衡,犧牲和打壓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埋下影響長治久安的隱患;有的把問題過於簡單化,工作做得不細致、不徹底,導致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長期得不到根本解決,引發重大矛盾。這些類似的現象損害了群眾的利益。在農村,壹些人對村幹部的反感溢於言表,經常和村幹部對著幹。
6.個別鄉鎮幹部“越權”,群眾“直奔書記”。改革開放以來,廣大農村的交通和通訊條件得到了極大的改善。鄉鎮幹部進村工作更加方便,群眾外出進村工作的頻率越來越高,客觀上疏遠了幹群關系。交通更方便,幹部到村到戶,用較少的勞力和群眾同吃同住,下班就走;溝通越來越順暢,鄉鎮幹部可以通過電話直接與村幹部和群眾溝通。壹些幹部習慣了“電話安排”、“遠程指揮”,與群眾的溝通越來越少。有些鄉鎮幹部到村裏,不管該不該管,總是“杠杠的”,越過村幹部直接表態,間接導致群眾和村幹部之間產生誤解。群眾有事才信任鄉鎮幹部,有事“信大不信小”,直接找書記、鄉長。
群眾的理由:
1,集體觀念不強,“利益驅動”的做事方式引發矛盾。農村經濟、社會、基礎設施和民生的加快發展,使絕大多數人受益,但他們的思想覺悟和道德素質並沒有多大提高。有些人處理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系不當,導致村級組織和群眾、村幹部和群眾、群眾和群眾之間的矛盾。在農村,經濟發展往往與群眾利益相違背。在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占地、房屋拆遷等問題上,群眾集體意識淡薄,不願放棄既得利益,公開反對和抵制村級集體項目開工。在惠民政策的執行中,民眾的“利己”思想惹事生非,鬧得沸沸揚揚,甚至聚眾在村裏鬧事,也就不足為奇了。在“利益驅動”的思想和行為的誘導下,村幹部的威信大打折扣,成為議論和批評的對象,信任危機隨之而來。
2.感恩意識淡化,“想當然”的思想普遍存在。國家惠民政策越來越好。在大大提高群眾幸福指數的同時,客觀上也造成了壹部分人的等、靠、要思想。我不縱向比較國家的好政策給生活質量帶來的變化,我喜歡橫向比較,看到老板領了低保,家裏領了救濟,我就憤憤不平,評頭論足。有些人甚至覺得國家政策給他們的好處“理所當然”,毫無感恩之心。他們去年享受了低保,第二年沒享受的有意見,對別人有評價,對自己沒評價的也有意見。近年來,收到的來信來訪十有八九與農村低保、救濟、補貼等民生政策的落實有關。很多人嚴重缺乏感恩之心,斤斤計較。他們以享受低保、救濟等政策為榮。拿到低保救濟的靠低保救濟生活,沒拿到的會想盡辦法爭取。
3,偏信負面言論,對“無官不貪”的極端理解是在煽動人心。現在的農村,家家戶戶都有電視,大多數人都有手機,有條件的地方都開通了互聯網,人們接收信息的渠道越來越廣。來自各方面的消息越來越多樣化,使得群眾對壹些社會現象的感知更加直接,容易導致思想上的極端化。黨的十八大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反腐倡廉力度加大,壹些領導幹部落馬,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在現實生活中,群眾對那些負面、極端的信息和言論更為關註和感興趣,而那些傳遞正能量的報道則容易被忽視。久而久之,“無官不貪”的錯誤認識在群眾中有了市場,在壹些人心中根深蒂固。村幹部作為農村的壹線管理者,自然也不能幸免,成為被懷疑的對象。
4.參與欲望下降,“敬而遠之”的麻木造成了誤解。農村人口大量外流,家裏大多是老人、婦女、兒童,使得群眾與村級組織、村幹部的關系越來越疏遠。外出的人壹年左右回不了家,對村級集體事務也不關心,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家裏的老人、婦女、兒童參與村級集體事務的激情和願望並不強烈,甚至離村級組織和村幹部“很遠”,村幹部與群眾接觸少、溝通少。外出了解家鄉發展建設情況的人渠道狹窄,主要是通過電話和家人溝通,或者節假日回家聽群眾宣傳。而家裏人不積極參與村級集體問題討論,不關心決策,不全面客觀宣傳,對上級政策壹知半解,對黨務村務不清楚,在信息傳遞中容易造成壹些不必要的誤解。
第三,化解民眾對村幹部信任危機的途徑
村幹部與群眾的信任危機是當前農村社會發展的“病”和“癌”,不僅影響了村幹部的積極性,也阻礙了農村的持續健康發展。做好“三農”工作,化解信任危機成為當務之急。
1,推進民主建設,實行陽光村務,科學決策。“民心”是農村發展建設的基石。解決人民的信任危機,首先要從“取信於民”入手。針對當前農村社會狀況,逐步建立健全村級事務統壹協商、決策、執行和監督的村級民主自治制度,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自主權,讓廣大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村級集體事業。壹是建立村務“年會”制度,由村幹部帶頭。每年春節前後,利用外來人口返鄉過節的機會,組織村黨員、組長、先進人物、離退休幹部和返鄉農民工代表召開會議,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收集群眾關心的問題,公開制定村年度發展規劃,村幹部現場承諾向群眾提出事項,逐壹明確時限;如果有可能,集思廣益的方法和思路;不能實現的,說明原因並提出意見。二是實行村務“月示”制度。所有村級集體決策、重大事件、集體支出等事項均按月統計,通過廣告牌、村民會議等方式在家向村民公示,通過手機短信、信件等方式向外人告知。讓他們充分感知家鄉的變化,支持家鄉的建設。第三,堅持村務“現場評議”制度。每次鄉鎮趕集,在各村活動室設立“村務評議臺”,接待群眾途中休息。村幹部和駐村幹部值班,定期聽取群眾對村級發展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梳理總結,形成村務決策參考,及時研究推動落實。四是實行村務“質詢”制度,以監督委員會和村監事會為主導,通過設立意見箱、個別走訪、會議集中討論等方式,接受群眾關於村務的提問,並根據群眾的提問做好解答,解決問題,努力讓群眾滿意。
2、堅持群眾路線,註重走進群眾,貼近人心。群眾是農村發展建設的主體。各級組織和幹部必須充分發揮聯系和服務群眾的有效作用,在服務群眾中走近群眾、貼近人心,化解信任危機。要深入推進鄉村“幹群聯系、同步小康”工作。堅持工作重心下移,組織各級幹部紮根農村,與村幹部壹起深入群眾,了解群眾,增進感情,解決問題,謀求發展。要建立健全幹部駐村工作制度,明確工作職責,為駐村工作提供項目、資金、信息等支持,落實到以村幹部為主體的群眾中。鄉鎮以上幹部到村裏工作,要充分尊重村幹部,盡量避免對他們產生負面影響,引導群眾支持和擁護。要以群眾服務需求為導向,建立幹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的機制,實行問題“壹對壹”幫扶,回應群眾訴求,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爭取群眾理解支持。加強村幹部為民服務意識教育,積極發揮橋梁作用,既要“提出”群眾需求,又要“傳遞”信息和資源,積極做好服務群眾工作。我們不僅要做群眾的“家人”,更要做群眾的“聯系人”和“服務員”,切實提升群眾形象,增加群眾的認同感和信任感。
3、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產業強村、黨建富民。當前,群眾最迫切的需求是加快脫貧致富。歸根結底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解決信任危機的關鍵是讓群眾富起來。壹是大力推進農村工業黨建工作。要把基層黨組織和村幹部建設與農村產業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在富民事業中增進信任,改善關系。實施“農村黨員引領小康家庭”工程,引導和支持農村黨員特別是村幹部引領產業、率先致富,增強在群眾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通過產業發展帶領群眾致富奔小康。二是實施農村經濟發展“三個壹”工程。即發展支柱產業,建立專業協會,培養骨幹隊伍。充分發揮村幹部的組織優勢和政治優勢,引導和組織群眾圍繞縣鄉統壹規劃發展村級支柱產業,實行“集中連片、規模發展”;成立特色產業專業協會(合作社),變小生產為大經營,集中力量走市場化、專業化道路,提高產業競爭力,應對市場變化;圍繞村裏的支柱產業,打造專業骨幹隊伍,在群眾中發揮帶頭作用,帶領群眾共同致富,把其中的佼佼者培養成村幹部後備人選。壹旦當選村幹部,既有群眾基礎,又有工作經驗,容易取得群眾的信任。三是實施產業發展“1+1+N”工程。實行壹個村幹部、壹個產業基地、多戶幫扶群眾,村幹部積極加強與群眾的聯系,及時了解群眾的困難和問題,幫助協調資金、技術、信息等方面的支持。,積極主動地跑市場、找信息、找出路,這樣農村經濟才能快速發展,群眾才能快速致富,群眾的信任危機才能自然解決。
4、建立新的團隊,不斷提高素質,改進作風。村幹部既是群眾中的幹部,也是群眾中的幹部。他們的工作環境是基層,在基層第壹線。他們的能力、素質、工作作風是群眾關心的焦點,也是是否產生信任危機的重要因素。要化解信任危機,迫切需要建設壹支新的村幹部隊伍。從村幹部的實際出發,加強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在培訓方式上,除了專題課、集中輪訓外,重點要以培訓基地為平臺,開展觀摩和現場教學,提高實踐能力,增強為民服務的針對性;在培訓內容上,要從促進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等各個方面、各個角度考慮,合理安排培訓項目。既要大力提高村幹部引領農村科學發展的能力,又要立足群眾需求,從方便、快捷、高效服務群眾入手,從服務群眾的主動意識、工作方法等方面進行培訓,提高服務效率。加強村幹部作風建設,在農村開展“無論怎樣,都不能得到公平對待”專項行動,重點整治處理村集體事務中“熟人第壹”、“利益第壹”、“權力第壹”、“笑臉第壹”等不正之風,從嚴從快處理違背群眾意願處理村集體事務的典型案例,震懾村幹部作風,樹立為民服務意識。切實加強對村幹部的監督管理,建立村幹部約束機制,規範行為,加大對村幹部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提高村幹部的整體素質,進壹步增強群眾的認同感和信任感。
5.註重依法管理,建設法治環境與和諧農村。實現農村有序管理,必須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執政的有機統壹。農村管理難的關鍵是法治建設滯後,依法治理水平低。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是化解信任危機的重要保障。要加強法治宣傳,通過集中輪訓、專題培訓、以會代訓等方式加強村幹部法制教育,重點學習黨紀法規、政策法規、憲法法律等知識,並將學習情況納入村幹部考核;依托道德講堂、廣播電視和遠程教育,廣泛開展農村法律法規宣傳活動,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識。要完善管理制度,以法律法規為依據,結合村情、社情、民情,制定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村情、民意的村規民約,明確農民的權利義務、各種組織的工作責任、經濟管理、社會保障等要求,經村民代表大會集體討論通過後,作為農村社會治理和制度化管理過程中村莊管理和村民行為的指南。要規範執法,加強對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強制等過程的監督,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要註重培育農村守法用法的先進典型,開展模範評選活動,落實獎勵措施,引導社會風氣,營造以守法為榮、以違法為恥的良好環境。加大農村違法行為整治力度,嚴厲打擊農村賭博吸毒,懲治村霸,鏟除農村黑惡勢力,建設文明和諧新農村。
6.加強宣傳教育,培養懂得欣賞的人。在輿論自由、社情民意暢通、價值觀多元化的社會背景下,只有提高群眾自身素質,才能正確認識和理性分析問題,從而化解信任危機。加強“知恥而後禮,尊德向善”主題宣傳,教育引導群眾樹立正確觀念,倡導和追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和創新農村道德講堂,從群眾中遴選道德人物和事跡進行宣傳,通過道德講堂凈化群眾心靈。開展農民感恩教育活動,通過電影、戲劇、民歌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向群眾宣傳感恩理念,提高群眾認識,把集體利益放在突出位置,正確處理集體、個人和他人的利益,服從大局,支持村幹部開展工作,形成團結互助的良好氛圍。要加強宣傳教育,引導農民合理表達訴求,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通過幹部駐村、遠程教育等資源,加強對上級政策、發展形勢和村幹部正面典型的宣傳,引導群眾從農村發展的角度理性認識村幹部行為,自覺抵制影響團結、拉幫結派、勾心鬥角、互不信任的現象,努力理解和感謝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