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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大學作為壹個長期占領世界TOP5的大學,各方面都領先於其他大學,所以想申請牛津大學法學院的同學,要來看看牛津大學法學院的壹些信息。

法學學位制度

法理學中的“把”有三種類型。第壹種:法理學BA,這是最重要的三年制法學學士。第二種:具有高級身份的法學學士(Ba in法理學),兩年制法學學士,主要針對已經有本科學歷的法學本科生。學習內容和要求與三年制相同,但學習時間大大減少。第三種:歐洲法律研究(Law Studies)法學學士(BA in Law),即“2+1”項目學位,在牛津大學本科學習兩年,第三年在牛津大學歐洲夥伴機構學習壹年。牛津現在有八所合作大學。在歐洲合作學校學習壹年後回到牛津,要參加最後的綜合考試,考試合格才能畢業。

法學碩士有兩種類型,教學型碩士和研究型碩士。教學碩士更為主流和重要,教學碩士分為BCL(民法學士)和MJur(法學碩士)兩種。BCL是普通法背景本科碩士,MJur是民法背景本科碩士。研究型碩士分兩種,壹種叫MPhil Law(法學哲學碩士),壹種叫Mst Law(法律研究碩士),其中MPhil Law適用於在牛津大學學習過BCL和MJur的學生,Mst Law適用於在外的畢業生。

法學博士(DPhil Law)是牛津大學法學的最高研究階段。民法博士(DCL)是授予有貢獻的學者和名人的榮譽學位。30年後,從牛津畢業的法學學生也可以根據他們在各自領域的成就和影響力申請這壹榮譽學位。博士生第壹年,在資格考試前不叫博士生,而是三種身份之壹:MPhil、Mst Law或PRS(propationer Research Student)。根據第壹輪測試結果,決定是繼續學習還是獲得碩士學位終止博士學位學習進程。

這種精心的學位制度設計,貫徹了盡可能因材施教的理念,既關註有實踐經驗的大齡學生對縮短學制的需求,也關註不同法系學生對普通法的獲取。而且從碩士階段就為有誌於法學研究的學生設計了壹套階段性培養機制,從法學碩士到研究型碩士再到博士。在這個階段,他們也允許在獲得壹定學位後因為職業選擇的改變而退出。

簡化的考試系統

法學本科學制三年。本科生主要有兩次考試:第壹次是資格考試,在第壹學年結束時舉行;第二次是學位考試,安排在最後壹年年底。這是壹個難度很大的綜合考試,通過了就可以拿到學位。第壹年年末考試科目相對較少,兩三科,考試不計入最終成績,但可以提供給用人單位找工作時參考。很多律所提前兩年就開始尋找合適的人選,本科生過了第壹年就可以開始給律所投簡歷了。本科生兩年左右沒有考試壓力,自由鉆研感興趣的問題。但是到了第三年,期末綜合考試的壓力是非常大的。學生在課余時間往往會集中精力把三年來所學的十余門科目全部學完,學生必須把知識掌握完整,靈活運用,才能及格。本科生成績分為五個等級,分別是1,2.1,2.2,3,及格,不及格。

碩士生的考試制度與本科生基本相同,但學制較短,成績只有三個:優秀,即高於70分;及格,即在50-69分;不及格,也就是不到50分。如果四門課中有兩門是優秀,另外兩門高於60分,就可以獲得優秀的綜合成績;其他情況,總分通過;如果四門課程中有壹門不幸不及格,學生必須用另壹門優秀或高分的課程來彌補,否則將無法獲得學位。

博士生的考試分為三個階段。第壹年需要通過階段論文答辯和開題,第壹關有五種結果:無修改通過,大/小修改通過,需要重新開題答辯,開題不成功但授予MPhil/Mst學位,徹底失敗。壹旦題目通過,學生就成為正式的博士候選人(DPhil候選人)。通常,在畢業前壹年的年底,博士生需要面臨第二次測試,稱為身份確認,以證明他們可以在接下來的時間裏完成博士論文寫作。第三次考試是博士論文的期末答辯。關於這三個測試的流程,博士生要和各自的導師商量,填寫好學生必須填寫的基本信息,然後交給導師,導師負責邀請兩位考官參加。所有涉及學位授予的案件,至少需要壹名校外同領域專家或執業律師參與,其他案件可以全部由校內同領域教師參與。

在這樣的制度下,考試次數少了,學生可以有時間探索適合的學習方法,自由研究感興趣的問題;考試形式以集中考試為主,能充分測試學生對知識的掌握和靈活應用能力;博士階段,導師全程主導考、答辯,充分強化導師的指導職責;考試是有退出機制的。如果博士點不成功或者妳自主選擇,可以拿到研究型的碩士,妳充分關註職業選擇可能發生的變化。

豐富的專業設置

牛津法學院有七個研究生班。它們是民法學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法學金融碩士學位、犯罪學和刑事司法碩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知識產權法和實踐研究生學位和國際人權法碩士學位。

全職單身律師

BCL是牛津大學法學院的傳統項目,從16世紀延續至今。雖然項目名稱中有學士二字,但實際上是壹個碩士項目,耗時壹年。牛津的BCL項目面向具有普通法背景的法學院學生,包括LLB和JD。BCL的入門要求非常嚴格,Outstandingfirstlawdegrees是最低要求。每年只有1左右的港大JD畢業生能報讀BCL。

BCL是壹個自由度很高的項目,沒有必修課。學生每年可以從牛津法學院的40多門課程中選擇4門選修課。所有選項包括講座、研討會和輔導,學生還可以選擇論文選項,與指定的導師壹對壹地完成他們的學術論文。該項目每年招收約90名學生。

法學碩士(m jur)-全日制

與BCL相比,MagisterJuris碩士項目由牛津大學法學院為大陸法系的學生提供,為非普通法學生提供普通法學習。入學要求和BCL壹樣嚴格,只招收優秀的firstlawdegrees。學生在選課上也有最大的自由度,沒有必修課,大部分可供選擇的項目也與BCL項目重合。該項目每年招收約50名學生。

nLawandFinance-全日制

該項目由牛津法學院和牛津商學院教授。所有學生都有三門必修課,即《金融經濟學第壹原理》、《金融與法律》和《公司交易經濟學》,還有壹門選修課可供選擇。該項目持續時間為65,438+00個月。該項目每年招收約45名學生。

ncriminology和criminal justice-全日制/非全日制

項目分為9個月全日制和21個月非全日制兩種模式。必修課包括解釋和理解犯罪學,理解刑事司法和研究設計和數據收集,還有五門選修課,涵蓋許多領域,如恢復性司法,判刑,種族和性別,死刑和少年犯罪法。

兼職戒毒

稅法項目由法學院和上述商學院的商業稅務中心聯合開辦。與其他碩士項目不同,它是兩年制的非全日制學位,申請人不限於律師或法學院學生。在兩年的時間裏,學生將學習9門課程,包括3門必修課(TaxPrinciplesandPolicy,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taxation和TaxResearchRoundTable)和6門選修課。

graduatediplomaineintellectualpropertylawand practice-兼職

知識產權項目也是兼職,為期壹年。

國際人權法律-兼職

國際人權項目也是壹個非全日制學位課程,為期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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