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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安全文明管理體系?

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體系非常重要。制度的制定是為了更好的管理,達到預期的文明施工效果,每壹個細節的處理都至關重要。仲達咨詢公司將向您介紹項目安全文明管理體系。

為做好XX古運河工程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爭創省級文明工地,我公司(業主)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和建設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對現場各施工單位制定了以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綜合管理

1.1施工單位負責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是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直接責任人,也是治安、消防的直接責任人。各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總承包商的規定並接受管理。

1.2施工單位要實現封閉施工、標準化圍欄、現場硬地面、衛生廁所、標準化倉庫和辦公室。建設項目應當減少對周圍環境的汙染和影響。建設項目周邊環境應當美化。

1.3安全文明施工設施主要包括施工現場的封閉施工、硬地面、安全防護及臨時辦公室、廁所、倉庫、各種機械設備的使用、水電設施、汙水排放設施等。

1.4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裝卸設備、材料堆放、現場道路和臨時生產設施進行統壹合理的布置,並納入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批後實施。

1.5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制定並監督實施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標、標準和制度,以及工程各階段實施安全文明施工的計劃和措施;指定各工作場所、料場和生產設施的安全文明施工負責人;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和標準不得低於本辦法的規定和各種規範、標準的規定。

1.6安全文明施工體系包括:

(1),各責任人的權利和義務;

(2)環境管理;

(3)、現場設施管理;

(4)、安全生產和防火管理;

(5)教育和培訓;

(6)、檢查和驗收要求;

(7)、健康管理。

1.7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檔案,將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容監理、質監部門、監理部門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情況壹並歸檔,作為工程竣工驗收的條件。資料的制作和歸檔必須符合無錫安檢站的要求。

1.8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統籌管理,堅持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嚴禁接收無暫住證、身份證和專業操作技能證書的人員。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在胸前佩戴個人識別卡,所有分包商都應納入總承包的管理範圍。

1.9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落實防盜防火措施,及時制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2.場地、設施和環境的建設

2.1工地封閉。施工單位除在工地周圍留出必要的人車出入口外,必須在施工前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欄或圍板,其高度從內外地面最高點計算,圍欄不得低於2.5米,圍板不得低於2米。高於或低於+0.00線2米以上的各類工程標高必須用符合要求的欄桿圍欄封閉。甲方已按要求完成小區周邊圍墻的搭建和美化,總包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好成品圍墻的保護工作,要求幹凈整潔,不影響市容。總包商應按照甲方及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打開出入口大門。

2.2施工現場大門應設置與圍欄相適應的高度,寬度不小於10米。材質為鍍鋅方鋼管,表面為雙面鐵板,底漆為紅丹,焊接應平整、牢固、耐用。工地大門右側外墻應掛六塊牌子,壹張圖設施工(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消防牌,安全生產牌,安全告示牌,文明施工牌,另壹張:農民工權益保護告示牌,壹張圖:施工方案)。如甲方要求施工單位采用特色電動門和綠化美化大門,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

2.3圍網在結構施工期間封閉時,應統壹使用密目阻燃安全網,安全網應平整、嚴密、連接緊密、整潔美觀,不得掛落。安全網應為100平方厘米且不小於2000目密目綠色圍護立網。圍網應當用新的美觀合格的材料封閉。

2.4施工現場的車輛出入口設置長方形洗車沈澱池和高壓沖洗水槍,四周設置寬30cm、深40cm的溝槽。駛出工地的機動車輛必須在出入口的洗車場沖洗幹凈後,方可上路行駛。

2.5施工現場應硬化。施工現場工地大門內外通道要求澆築厚度不小於200mm、強度不低於C15的混凝土硬底。臨時設施室內地面、材料堆場、加工廠、倉庫地面等。應澆築厚度不小於100㎜、強度不小於C15的混凝土硬底。車輛通道寬度不小於6米,強度不小於C25混凝土硬底,厚度不小於20厘米。車輛通道外側設有排水溝和泥漿槽。綠化應在施工現場的空地上進行。

2.6施工現場的建築材料和設施不得堆放在圍墻和圍板外。確需占用、堆放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設置臨時圍欄。材料應遠離圍欄堆放,與辦公設施分開,分類整齊,標識清楚。散裝材料要砌,要立電桿,要堆放砌塊。堆放高度不應高於1.6m..

2.7活動板房是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設施,應寬敞、明亮、整潔,並設置防火標誌和防火設施。2.9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暢通,並設置連續通暢的排水設備和其他應急設施。現場不得有大面積積水。泥漿、汙水和廢水必須經過硬底硬壁沈澱池和其他必要的處理。未經處理和政府排水管理處批準,禁止排入市政管網。廢泥漿和汙泥必須用封閉的專用車輛運輸。

2.9建築垃圾應集中堆放,並及時清理。

2.10生活區的廁所應通風、衛生,並經常保持清潔。廁所內墻裙應鋪白瓷磚,高度為1.5米,廁所底部和側面應鋪白瓷磚,地面和蹲臺應抹水泥砂漿。廁所應配備洗手池、廁所自動沖洗設備和化糞池,禁止將糞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流。廁所要有專人打掃,定時噴灑,無異味,保持清潔衛生。

2.11施工現場嚴禁廚房和工人宿舍,禁止在施工區域過夜。

3.安全生產

3.1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頭帶;高空和高空作業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各種孔洞和腳手架應設置安全網。安全網、安全帶和安全帽應符合技術安全標準。

安全帽顏色根據:

a)工程部和監理公司采用白色和藍色安全帽。

b)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采用紅色安全帽。

c)現場施工人員應佩戴黃色、紅色和橙色安全帽。

要求:每個單元使用統壹的顏色。

3.2施工機械應按施工總平面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位置合理,固定牢固,不得隨意占用場內道路。施工機具必須經過安全檢查才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建立單位責任制,並按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3.3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建築材料和油料必須存放在倉庫內,不得露天堆放。使用B座和氧氣時,兩瓶之間的距離必須在5米以上,存放時必須封閉隔離。動用明火必須經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現場核實簽字並報監理公司批準,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宿舍、辦公室、倉庫內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和用木柴燒水煮飯。

3.4木材加工間、倉庫、動火現場、工作區、吸煙室、易燃易爆材料堆場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並應經常檢查。

3.5施工現場的危險區域應設置危險警示牌。

3.6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3.6.1外墻腳手架

3.6.1.1各階段外墻腳手架搭設和加高必須經總包和監理驗收。

3.6.1.2外墻腳手架必須采用扣件式鋼管雙排腳手架,按規範要求搭設,嚴禁使用竹木外腳手架。

3.6.1.3架體與建築結構應按規範要求拉結,腳手架使用過程中嚴禁拆除連墻件。

3.6.1.4腳手架上的平橋(腳手板)必須按架寬鋪設;平橋與建築物的間隙不應大於10㎝;每層天橋的外立桿內側必須設置腳手板,其高度不小於18㎝。

3.6.1.5按規範設置底網(水平網)。

3.6.1.6腳手架必須按規範設置密目式安全網(立網);安全網設置在外排立柱的內部;安全網必須有國家指定的監督檢驗部門的檢驗證書和出廠檢驗合格證。

3.6.1.7安全網必須懸掛完整,無空缺、無破損。

3.6.1.8每層的外部施工梯子必須覆蓋踏板,帶底網。

3.6.1.9按要求設置安全斜擋板。

3.6.1.10腳手架必須設置在2M以上的施工層,嚴禁放在施工層後面。

3.6.1.11總承包商必須在工程開工前向監理單位提交外墻腳手架搭設方案,經監理單位審核同意後嚴格按照方案實施。

懸掛式腳手架

3.6.2.1國家標準要求懸挑腳手架的,應嚴格按照標準要求使用。

3.6.2.2懸臂梁采用槽鋼(或工字鋼)支撐上部腳手架荷載,槽鋼規格不小於16;槽鋼伸入樓板內,兩端固定,兩固定端距離不小於1.5M;;澆築混凝土時,固定端應預埋不小於ф18的鋼筋;槽鋼定位安裝後,焊接牢固。

3.6.2.3懸掛時,腳手架每4層用鋼絲繩卸載壹次;在卸載層,拉環預埋在建築物內,腳手架的荷載通過不小於ф12鋼絲繩的鋼絲繩傳遞給建築結構。

3.6.2.4大廈懸空時,腳手架必須全卸載:每四層設置壹根懸臂梁進行全卸載,且與原底部完全斷開。即懸臂梁按高度分段架設,每四層壹段,每段分別配槽鋼。安裝必須按照甲方和監理批準的安裝計劃和計算書進行。

3.6.2.5腳手架立桿底部與懸臂梁(鋼槽)焊接牢固。

鋼井架(物料提升機)

3.6.3.1鋼井架經安全監察機構檢驗合格並發給許可證後方可使用。

3.6.3.2鋼井架必須配備電視監視器和雙向對講通訊器;在控制室內,駕駛操作人員可以清楚地看到各樓層的運行情況,聽到各樓層站的聯絡,並通過對講機與各樓層站進行交流。

3.6.3.3鋼井架每層的卸料平臺必須設置常閉式安全門;每個樓層安全門和吊籃都應安裝電氣聯鎖裝置:只有當吊籃就位時,樓層防護門才能打開;只有當每層的防護門全部關閉後,吊籃才能上下運行;在所有防護門關閉之前,吊籃應處於停止狀態。安全門為鋼格門,內有鋼網;安全門的高度不小於1.8m,門底與進出口平臺的間隙不大於15cm。

3.6.3.4鋼井架必須配有正式的首層安全門,首層安全門應有聯鎖裝置,只有當吊籃位於底部指定位置時才能打開。

3.6.3.5吊籃兩側必須設置高度不低於1m的安全擋板或安全網;吊籃必須配有前後安全門,安全門應靈活可靠。

3.6.3.6鋼井架三面嚴密封閉保護,首層必須按規範搭設防護棚。

3.6.3.7每層卸料平臺必須懸掛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最大額定載荷等標誌。

3.6.3.8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工作證;在控制室內,張貼著操作員工作許可證的副本和安全操作說明牌。

3.6.3.9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鋼井架,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3.6.3.10鋼井架應按甲方和監理批準的安裝方案進行安裝、使用和拆除。

3.6.4塔吊和外部電梯

3.6.4.1塔式起重機和外用電梯必須經安全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並發給使用許可證後方可使用。

3.6.4.2塔式起重機、外部電梯駕駛操作人員和指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正式培訓和考核,並取得合格證書。控制室應張貼操作人員上崗證復印件和安全操作指導卡,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3.6.4.3外置式電梯每層的出入口平臺上必須安裝常閉式安全門。安全門必須有靈敏可靠的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電梯轎廂在運行和平時都處於關閉狀態。梯籠運行到那個樓層,這個樓層站的安全門是可以打開的,安全門不能隨意打開,沒用。安全門為鋼格門,內有鋼網;安全門高度不小於1.8m,門底與進出口平臺間隙不大於15cm。

3.6.4.4外部電梯的出入口平臺上必須懸掛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最大額定載荷等標誌。

3.6.4.5塔吊的自由高度應滿足要求,並按規定附著在建築物上,以保證塔吊的穩定性。

導軌架頂部的自由高度、導軌架與建築物的距離、墻架門的垂直距離以及3.6.4.6電梯最低點離地面的距離不得超過規範要求。

3.6.4.7塔式起重機和外用電梯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法規的要求。

3.6.4.8總承包商必須在施工前提交塔吊和外掛電梯的技術資料和施工方案,並經監理單位審核同意,嚴格按照方案實施。

臨時用電

3.6.5.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並經總包和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3.6.5.2的臨時用電必須按“tn-s”制供電:即必須設置專用接地線,保護接地線為綠/黃雙色線;配電箱和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可靠地重復接地。

3.6.5.3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開關箱應至少設置兩級漏電保護器,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匹配,滿足規範要求,具有分級保護功能。照明配電和動力配電分開設置。

3.6.5.4臨時用電必須按照“壹機壹閘壹漏”的要求進行配置:禁止用同壹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用電設備(包括插座),防止誤操作;開關箱內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每臺電氣設備必須有漏電保護器。不能用壹個漏電保護器保護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設備,否則容易發生誤動作,影響保護效果。

3.6.5.5最終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30mA且小於0.1s。

3.6.5.6配電箱、開關箱安裝應正確、牢固,移動箱應有莊子穩固支撐。固定配電箱、開關箱底部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1.3m,小於1.5m,移動配電箱、開關箱底部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0.6 ~ 1.5m..嚴禁將電箱隨意放置在地上。

3.6.5.7必須使用金屬外殼配電箱,箱內電器安裝在絕緣板上;禁止使用木制電箱和木制底板,禁止使用不完整或無效的開關。

現場消防

3.6.6.1設立消防安全責任人,成立義務消防隊。

3.6.6.2現場辦公室、倉庫、發電機房、加工棚等明顯的地方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

3.6.6.3建築的每壹層都必須配備滅火器。

3.6.6.4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度,凡有明火作業必須經總包和監理批準;根據不同的操作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

3.6.6.530m高層建築除每層配備滅火器外,還必須配備消防栓。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用水,足夠揚程的高壓水保證水壓,每層設置消防水源接口和消防軟管。

3.6.7肢體和口腔保護

3.6.7.1樓梯、陽臺等。應按規範配備穩定的欄桿等防護設施。

3.6.7.2的預留洞必須設置牢固的護欄或用蓋板覆蓋,施工後必須立即保護。

3.6.7.3每層電梯井口必須設置可移動的常閉式安全門;安全門為鋼格門,內有鋼網;出口高度不小於1.5m,門底距地面間隙不大於15m。

在3.6.7.4電梯井道內,每層必須搭設水平防護棚。有關“項目安全文明管理體系”及其他施工方面的更多信息,可登錄仲達咨詢與施工鏈接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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