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簽署
1.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郵政編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郵政編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鑒於:
1.對於甲乙雙方的技術和業務合作,雙方將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要求對方提供,並將擁有或已經擁有對方的壹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性的信息和資料;
2.雙方願意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保密。
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個定義
保密信息:是指由提供方提供給接受方的有關第三方的下列信息,這些信息為提供方或其股東和其他關聯公司所有或專有,或提供方對其負有保密義務,且所有信息均明確標註在信息載體上?秘密?材料和信息。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於非公開、保密或專業信息和數據,如集成電路設計布局數據、業務記錄和計劃、商業秘密、技術數據、產品項目、產品設計信息、價格結構和成本。
第二條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收到保密信息時,接收方已從其他來源獲悉,且無保密限制;
2.壹方通過法律行為獲得已經或將公開的信息;
3.根據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法規披露的信息。
第三條接收方收到保密信息後,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謹慎妥善保管保密資料,嚴格保密。未經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收方可以向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披露保密信息,但僅限於雙方合作,公司應首先書面承諾保密;
3.接收方只能向其經理、員工、顧問和其他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宜的員工(統稱?相關人員?),但應確保此類相關人員對信息嚴格保密;
4.如果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司法、行政或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將立即通知提供方該要求(1);(2)如果接收方根據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將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要求對所提供的保密信息進行保密處理;
5.如果接受方或相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接受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五條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後,如國家頒布有關產權物資出口和再出口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雙方有義務遵守這些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
第六條本協議的每壹部分構成完整的保密協議,並取代雙方之前就本協議提及的事項達成的任何諒解或協議。未經另壹方書面同意,不得更改或修改本協議。
第七條雙方承認並同意,除非提供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不構成對接受方轉讓或授予其擁有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利益,也不構成對接受方的轉讓或其他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利益。
第八條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國法律進行解釋。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在蘇州通過仲裁解決。
第九條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並應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內保持有效
第十條本協議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 _ _ _ _ _ _ _ _(授權代表)
乙方:_ _ _ _ _ _ _(授權代表)
以下雙方於X年X月X日簽署了兩份《項目合作保密協議範本》和《保密協議》:
有限公司,壹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並受其管轄的公司,其註冊地址位於(以下簡稱?提供商?)
投資基金會,壹家根據法律成立並受其管轄的公司,其註冊地址為(以下簡稱?收貨方?)
以下將上述雙方統稱為?雙方?,簡單的叫?壹方?。
鑒於,雙方為了* * *相同的利益,會在?在融資項目中合作和交流信息。為此,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並對對方的信息保密(?機密信息?)保密。
第壹個定義
1,機密信息的定義
保密信息是指不為公眾所知並能為其所有者帶來經濟利益的所有信息、數據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與提供方的研究、開發、生產、產品、服務和市場有關的軟件、程序、發明、工藝、設計、圖紙、專有技術、項目、工藝、方法、硬件配置信息、客戶名單、合同、價格和市場。機密信息包括機密或專有的書面標識和口頭提供,然後是機密或專有的書面標識。
上述機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a)接收方在從服務提供方處獲得信息之前已經知道該信息,但沒有保密義務;
b)非因任何壹方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
c)從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處獲得,並且在收購方應該知道的範圍內,第三方沒有非法獲得和披露保密信息;
d)提供方已合法披露給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且已被第三方合法披露;
e)接收方在不接觸機密信息的情況下獨立開發並獲得的信息;
f)由接收方在獲得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發布。
2.接收者和提供者
?收貨方?指機密信息的接收者。
?提供商?指機密信息的來源。
第二條保密義務
1.接收方對獲得的保密信息采取與其自身保密信息相同的措施以確保其安全性。雙方同意,機密信息只能提供或傳授給因其工作而必須並有正當理由需要了解此類機密信息的員工。雙方應將包含機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記錄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任何以電子方式存儲在計算機中的機密信息都應被視為有效的防禦手段,以防止任何未經授權的入侵或直接或間接通過網絡的使用。
2.雙方相互承認,任何壹方向另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以及其中包含的和/或與之相關的所有權利是提供方的專有財產,接收方應考慮提供方的利益並妥善保存。
3.雙方同意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雙方的利益。項目融資合作。根據本協議條款提供的機密信息的使用應僅限於這些目的,除非提供方在披露此類機密信息時以書面形式指定了其他目的。披露時規定的使用目的與上述規定的使用目的不壹致的,以披露時規定的使用目的為準。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授權,保密信息不得用於其他目的。雙方在此保證,僅在與雙方同意的項目相關的情況下使用從另壹方獲得的保密信息,絕不將保密信息用於與項目無關的目的。
4.雙方承諾,將對其本人及其雇員或代表因履行義務而在對方經營場所知悉的所有內部商業信息嚴格保密,絕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本規定尤其適用於所有有關技術、設計、生產、運營或組織事宜的內部信息。
5.如果任何壹方打算與第三方簽訂分包合同,因此必須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該方應事先獲得另壹方的書面同意。披露信息的雙方和分包商還應在披露保密信息前簽署壹份與本協議格式相同的保密協議。
6.如果接受方與第三方合並、被第三方合並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間接控制,接受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提供方的任何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將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歸還給提供方,或根據提供方的要求銷毀保密信息;但是,如果事先獲得提供方的書面同意,接受方可以繼續使用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主管部門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應在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以保密作為抗辯或獲得保護措施,並應用適用法律的所有程序保護保密信息,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應由提供方承擔。
第三條非權利授予
獲得任何保密信息並不意味著接收方被授予任何相關提供方的所有專利權或版權,也不意味著接收方被授予關於另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除非接收方有權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四條知識產權
1.保密義務也適用於關於未註冊或未授予專利權的發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使用本協議提及的保密信息而直接或間接產生的知識產權的歸屬應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五條違約及賠償
1.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均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在第壹時間采取壹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傳播,盡可能消除影響。
2.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違約金金額不影響受害方向違約方主張損害賠償。這種賠償限於受害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機密文件的歸還
在每個單獨承包的項目終止後,本協議涉及的所有保密信息,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其他特定形式的,以及接收方制作的副本,應立即歸還給提供方或銷毀,相關銷毀證明應同時發送給另壹方。
第7條壹般規定
1.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由雙方各自的合法授權代表簽字,否則無效。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被宣布無效,有關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替代條款,該替代條款應盡可能符合雙方的原意。
3.提供方沒有義務保證向接受方披露的保密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也不承擔由披露的信息造成的任何特殊的、意外的、後續的或間接的損害或損失,但其應當知道披露的保密信息會對另壹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除外。
4.因接受方使用提供方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第三方的訴訟、仲裁、查封或沒收、賠償或補償請求或其他索賠給接受方造成的損害和損失,提供方應予以補償或賠償;提供方應補償接收方對第三方的任何合理補償或賠償,除非接收方濫用保密信息。
5.雙方承認違反本協議所造成的損失將是不可估量的,並承諾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關部門申請保護措施以維護其合法權利,這些權利的行使不會影響其繼續享有和行使其他權利和賠償權利。
6.壹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規定或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其他相關權利,不構成該方對未來履行本規定或其他規定以及行使該權利或其他相關權利的放棄。
7.任何壹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除非得到另壹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本協議的效力和有效性
本協議應自本協議開頭所述日期起生效,並持續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向接收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但是,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前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義務將不受影響,但仍將有效並具有約束力。
第9條適用法律和管轄權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國法律進行解釋。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第十條其他
本協議以中文和英文書寫,中英文版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代表公司簽字
簽名:
名稱:
位置:
日期:
代表
簽名:
名稱:
位置:
項目合作保密協議:範文三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甲方
鑒於甲、乙雙方正在尋求建立引進風險投資和海外融資上市財務顧問的合作關系,為積極推進指定區域的業務發展和業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各自的保密信息,並簽署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1.保密信息是指壹方(披露方)以書面、口頭或電子文件形式向另壹方(接收方)提供的任何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計劃、專有技術、研究成果、客戶信息、財務數據及其他技術和商業信息。
披露該等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備忘錄、會議紀要、協議、報告、計劃、協議、電子郵件等。、或任何口頭披露並以書面形式確認為機密信息的信息或數據。
上述機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公布的或公共領域的其他信息,以及接收方在披露時通過其他合法渠道獲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僅在本合作範圍內使用另壹方的機密信息。和
(1)采取充分措施保護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將對方的保密信息公開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其他方式讓任何無權接觸該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接觸。
(2)如因本次合作目的,確需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信息,必須事先取得對方的書面許可,並與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3)接觸該保密信息的員工應遵守保密義務。
(4)如果雙方經討論未能建立合作關系,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果合作關系終止,接收方應按照披露方的要求將保密信息及其載體歸還給披露方。
3.如果接收方根據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須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應提前通知披露方,並協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進壹步傳播。
4.雙方確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構成保密信息的轉讓或許可,接收方不得在本協議目的之外使用該保密信息。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對雙方、其附屬機構及其繼承人具有約束力。如果機密信息因非接收方的原因而公開,本協議將自動對該部分機密信息無效。
6.本協議包含雙方就此事達成的所有協議。若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或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以本協議內容為準。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由雙方簽字後生效。
7.如果壹方違反本協議,另壹方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並采取其他必要的補救措施。
8.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爭論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壹方均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_ _ _ _ _ _授權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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