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衛監發〔2009〕105號)建立衛生安全評價體系,加強已取消許可的消毒產品的後監督管理。
《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國發[2014]36號)和《消毒產品衛生監督規範》(國發[2014]40號)根據消毒產品的用途和使用者實施風險監管,將消毒產品分為三類監管。產品責任單位應當在第壹類、第二類消毒產品首次上市前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進行衛生安全評價,並形成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只有衛生安全評價合格的消毒產品才能上市銷售。
《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 628-2018)作為《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首次制定的強制性衛生標準,與《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國發[2014]36號)配套使用。
消毒產品分類
根據消毒產品的用途和使用者的危險程度,消毒產品分為三類:
1是需要嚴格管理以保證安全有效的高風險消毒產品,包括高級別消毒劑和消毒器械、醫療器械消毒劑和消毒器械、皮膚黏膜消毒劑、滅菌效果的生物指標和化學指標。
2.屬於中度風險,需要加強管理,確保安全有效的消毒產品,包括消毒劑、消毒器械和化學指標,以及除第壹類產品外,具有滅菌標誌的滅菌物品包裝和抗菌(抑菌)制劑。
3、風險低,實施常規管理,可確保除抗菌(抑菌)制劑外的衛生用品安全有效。(註:不需要歸檔)
當同壹消毒產品涉及不同類別時,應在較高風險類別中進行管理。
消毒產品的健康安全評價。
應用領域
消毒產品中的衛生安全評價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經營的無需行政審批的壹類、二類消毒產品。
具體檢查項目和要求
根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 628-2018),具體檢驗項目如下:
表1消毒劑檢驗項目
表2乙醇、戊二醛、次氯酸鈉、漂白粉、漂白粉消毒劑檢測項目
表3消毒器械檢驗項目
表4抗菌(抑菌)制劑的檢驗項目
健康與安全評估報告模板
詳見《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 628-2018)附錄A(規範性附錄)。
歸檔的類型和要求
首次歸檔
產品責任單位應當在第壹類、第二類消毒產品首次上市前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進行衛生安全評價,形成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並對評價結果負責。健康安全評價報告完整並符合要求。
備案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和評價數據:
基本信息,包括封面、基本信息表、評價資料目錄和登記表;
營銷標簽(銘牌)和營銷說明;
檢驗報告(包括結論);
備案國產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者進口產品的質量標準;
國內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或進口產品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和報關單;
消毒劑和抗菌(抑菌)制劑的產品配方;
消毒器結構圖(主要部件和參數);
其他(產品照片、委托加工合同、商標文件等。).
更新歸檔
上市後的消毒產品有下列變化之壹的,產品責任單位應當對相關檢驗項目進行重新檢驗,並更新評價數據:
a)實際生產地址搬家,另設分廠或車間,委托生產加工;
b)消毒劑、抗菌(抑菌)制劑、生物指示劑、化學指示劑、有滅菌標誌的滅菌物品包裝和PCD延長產品有效期;
c)增加或變更消毒劑、消毒器械和抗(抑菌)制劑的應用範圍,使消毒產品中健康安全評價報告的更新真實,變更後的內容和資料完整,符合要求。
備案材料包括:
基本信息,包括更新後的記錄說明、封面、基本信息表、評價數據表和記錄登記表;
營銷標簽(銘牌)和營銷說明;
檢驗報告(包括結論);
備案國產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者進口產品的質量標準;
國內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或進口產品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和報關單;
消毒劑和抗菌(抑菌)制劑的產品配方;
消毒器結構圖(主要部件和參數);
其他(產品照片、委托加工合同、商標文件等。).
再次歸檔
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的重新備案要求產品屬於第壹類消毒產品,產品的關鍵項目要進行復驗。兩年內通過國家監督抽查的檢驗項目不能再做。
備案材料包括:
基本信息,包括重新備案說明、封面、基本信息表、評估資料目錄和備案登記表;
營銷標簽(銘牌)和營銷說明;
檢驗報告(包括結論);
備案國產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者進口產品的質量標準;
國內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或進口產品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和報關單;
消毒劑和抗菌(抑菌)制劑的產品配方;
消毒器結構圖(主要部件和參數);
其他(產品照片、委托加工合同、商標文件等。).
歸檔服務平臺
消毒產品責任單位需在第壹類、第二類消毒產品首次上市前進行衛生安全評價,相關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可錄入國家信息服務平臺備案。
國家信息服務平臺於2018年10月8日上線運行,主要為全國消毒產品責任單位提供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網上備案服務,為社會監督和信息查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監督機構開展事後監管執法提供規範統壹的信息服務。
投保單
網上申報:責任單位通過全國綜合政務服務平臺或全國消毒產品網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上傳備案材料電子文件。
備案的基本流程如下:
審查表格
省(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備案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備案通過形式審查的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如果形式審查不通過,平臺遠程反饋需要補充提交或修改材料的意見。直接退回產品責任單位上傳的產品相關資料,無需健康安全評價。
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形式審查的內容包括資料的完整性、規範性和合法性。
(壹)完整性審查包括以下內容:
1.資料齊全,符合《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 WS 628-2018)和本辦法的規定;
2 .填寫內容應完整,無遺漏和缺項;
3.檢驗項目齊全,符合《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範》和《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 628-2018)的規定。
(二)規範性審查包括以下內容:
1.材料內容應壹致,如產品名稱、劑型/型號、責任單位和實際生產企業名稱、實際生產地址等。
2.材料應清晰,無塗改;
3.材料應逐頁加蓋責任單位公章,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印件應加蓋實際生產企業公章。
(三)合法性審查包括以下內容:
1.產品名稱、標簽(銘牌)和說明書應符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通用要求》(GB 38598-2020)的有關規定,不得使用批準的藥品名稱;
2.產品標簽說明書不得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作用;
3.國內產品的企業標準依法備案並在有效期內;
4.國產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備案產品在許可證批準的生產類別內。
備案信息的發布
省(市)衛生行政部門將在全國消毒產品網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公開批準備案的消毒產品信息,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不予公開。
信息發布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產品風險分類(壹類或二類)、劑型、型號、規格、使用範圍、產品責任單位名稱和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實際生產企業名稱、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衛生安全評價結論、評價日期、市售產品的標簽、銘牌、說明書、檢驗報告和備案日期。
事後監督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消毒產品監管,充分利用網絡平臺,加強對消毒產品中第壹類、第二類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備案的檢查,建立省市縣之間的調查機制。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執法機構開展本轄區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監督執法工作,將當年備案的消毒產品納入年度重點抽查。同時,將備案的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和事後監管結果應用於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政府部門協同監管、信息共享、聯合懲戒等綜合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