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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代理合同

法律主觀性:

代理人在銷售代理合同中有哪些權利?在委托代理關系中,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相對應的。委托人的權利是代理人的義務,代理人的權利是委托人的義務。我們從義務的角度來分析壹下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代理人的義務主要包括:(1)忠實、勤勉地履行代理職責。代理人應當在授權範圍內,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為了委托人的利益,積極、認真、有效地代理。因代理人的過失使委托人遭受損失的,代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代理人不得從事任何有損於委托人利益的行為。這既是壹般倫理的要求,也是法律規定的代理人的義務。代理人在代理時,應當履行壹定的註意義務,根據代理人是有償還是無償,代理人履行的義務也不盡相同。在無報酬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應當履行與處理自己事務相同的所謂相同的註意義務,違反該義務構成特定過失;在有償代理關系中,代理人應當承擔善良管理人的註意義務,否則將構成抽象過失。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如需變更委托人的指令,應經委托人同意;因緊急情況難以與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後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情況。”在代理過程中,代理人原則上應遵循其指示。我的指示是,我以自己的意誌幹涉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表達自己意誌的自由。既然代理的效果是屬於我的,而我通常對自己的後果比較了解,代理人就應該按照我的指示去做。但在法定代理的情況下,當我有充分的理由證明我的指示不利於我的利益,並且可以推斷我在知道這種不利存在的情況下不會是指示時,應當解釋為代理人沒有義務按照我的指示行事,但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後及時告知被代理人。(2)及時將代理行為產生的權益轉移給委托人。獲取因代理行為而產生的權利和利益是委托人的目的,也是代理人從委托人處獲得報酬或金錢的主要依據。代理人應當及時將這些權益轉讓給委托人,不得無故拖延,不得據為己有。(3)承擔壹定的報告義務。我國《合同法》第401條規定:“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代理人的報告義務有兩個主要方面。壹方面,在代理活動期間,代理人應向委托人報告與代理活動有關的重要信息,以告知委托人代理活動的進展情況;另壹方面,當代理活動結束時,代理人應向被代理人報告代理活動的最終結果,以便被代理人承擔相應的代理結果。(4)保守委托人的商業秘密。我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的義務。”在代理關系中,代理人往往容易接觸到委托人的秘密。當這種秘密不違法時,代理人當然要承擔保密義務。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或代理合同終止後,代理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在代理過程中獲得的有關委托人的保密信息、資料或其他商業秘密,也不得利用這些信息、資料與委托人進行不正當業務競爭。比如壹個侵權糾紛案件,原告是壹家私人公司,曾經委托壹家公司幫助其推廣壹種新技術產品,雙方簽訂了代理協議。由於代理業務的開展,原告將公司新產品的技術圖紙等相關資料給A看,A對這些資料進行了拍照和復印。代理協議終止後,某公司與另壹家鄉鎮企業聯營,生產與原告公司相同的產品。因為某公司向合資企業提供了產品的技術圖紙等資料,被原告發現。原告隨後以A為被告,合資公司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合資公司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該產品,並要求A賠償經濟損失。法院依法判決原告勝訴。(5)原則上不得將代理權授予他人。代理人應當根據委托親自作為代理人,因為委托代理關系是建立在委托人和代理人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的。因此,壹般情況下,代理人不得將被代理人授予的代理權再委托他人,讓他人代為履行代理義務。但是,在法律允許的某些情況下,授權是可以的。被代理人的義務主要包括以下幾項:(1)提供和補償代理人履行代理義務所發生的費用。這是指代理人為執行委托人的指令,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特定義務而發生的費用或損失。例如,如果委托人指示代理人在當地法院起訴違約客戶,代理人有權要求人子賠償由此造成的費用或損失。但壹般情況下,受托人履行代理義務所發生的正常業務費用,應當由受托人本人承擔,除非合同中有特別約定或者受托人能夠證明該費用是為執行委托人的指令、完成委托人交辦的特定任務而直接發生的。(2)提供必要的材料或信息。為了便於代理人順利完成代理業務,盡快實現授權目的,委托人應向代理人提供代理業務所需的資料,如訂單、樣品、廣告水晶、宣傳資料、客戶資料等。(3)承擔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被代理人應當在授權範圍內接受代理人行為的法律後果,無論是有利的還是不利的。被代理人是代理所訂立的法律關系的當事人,該法律關系的權利由他享有,義務由他履行,責任由他承擔。(4)支付報酬或傭金。這是委托代理制度中委托人最重要的義務。按照商業慣例,傭金壹般按照代理人完成的業務量的壹定比例提取,並事先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在業務代理中,尤其是獨家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直接從代理人的代理區域接收采購訂單為委托人簽訂合同,無需代理人的介紹。以及代理商介紹的買家以後連續下單能否拿到傭金,各國的實際做法和法律規定都不壹樣。希望通過以上內容,您能對銷售代理合同中有關代理的問題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妳的情況比較復雜,網站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妳進行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性:

壹、銷售代理合同的定義銷售代理合同是指代理商為委托人銷售某種產品或全部產品,並能全權處理與委托人就價格、條款及其他交易條件簽訂的合同。從法律上講,銷售代理人與委托人之間的關系屬於委托代理關系。銷售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為委托人銷售商品,其所有權不屬於代理人,因此銷售收入屬於委托人。代理只收傭金。銷售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銷售,簽訂銷售合同。二、銷售代理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權利?委托人的權利是代理人的義務。代理人的義務主要包括:(1)忠實、勤勉地履行代理職責。代理人應當在授權範圍內,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為了委托人的利益,積極、認真、有效地代理。因代理人的過失使委托人遭受損失的,代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代理人不得從事任何有損於委托人利益的行為。這既是壹般倫理的要求,也是法律規定的代理人的義務。代理人在代理時,應當履行壹定的註意義務,根據代理人是有償還是無償,代理人履行的義務也不盡相同。在無報酬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應當履行與處理自己事務相同的所謂相同的註意義務,違反該義務構成特定過失;在有償代理關系中,代理人應當承擔善良管理人的註意義務,否則將構成抽象過失。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如需變更委托人的指令,應經委托人同意;因緊急情況難以與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後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情況。”在代理過程中,代理人原則上應遵循其指示。我的指示是,我以自己的意誌幹涉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表達自己意誌的自由。既然代理的效果是屬於我的,而我通常對自己的後果比較了解,代理人就應該按照我的指示去做。但在法定代理的情況下,當我有充分的理由證明我的指示不利於我的利益,並且可以推斷我在知道這種不利存在的情況下不會是指示時,應當解釋為代理人沒有義務按照我的指示行事,但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後及時告知被代理人。(2)及時將代理行為產生的權益轉移給委托人。獲取因代理行為而產生的權利和利益是委托人的目的,也是代理人從委托人處獲得報酬或金錢的主要依據。代理人應當及時將這些權益轉讓給委托人,不得無故拖延,不得據為己有。(3)承擔壹定的報告義務。我國《合同法》第401條規定:“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代理人的報告義務有兩個主要方面。壹方面,在代理活動期間,代理人應向委托人報告與代理活動有關的重要信息,以告知委托人代理活動的進展情況;另壹方面,當代理活動結束時,代理人應向被代理人報告代理活動的最終結果,以便被代理人承擔相應的代理結果。(4)保守委托人的商業秘密。我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的義務。”在代理關系中,代理人往往容易接觸到委托人的秘密。當這種秘密不違法時,代理人當然要承擔保密義務。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或代理合同終止後,代理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在代理過程中獲得的有關委托人的保密信息、資料或其他商業秘密,也不得利用這些信息、資料與委托人進行不正當業務競爭。以上是關於銷售代理合同中代理人與委托人之間的法律規定。委托代理人銷售產品時,應仔細約定細節,防止發生糾紛和矛盾,尤其是壹些機密的專利產品,這種情況經常發生。這些負責人應該給予相當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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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貓寫作文1

    貓是可愛的動物。他們長著尖尖的耳朵,濕漉漉的鼻子,小小的嘴巴,還有壹雙在黑暗中閃閃發光的大眼睛。

    我家也有壹只小貓。我給它取名為“小薺”,意思是我希望它是幸運的。小薺已經在我家住了半年了。他總喜歡溜到樓下小區裏玩。他玩累了就對著窗戶叫“喵喵喵喵”讓我帶他回家。我不得不氣喘籲籲地跑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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