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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援助辦法

1.《關於知識產權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幹意見》有哪些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進壹步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精神,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切實抓好《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中知識產權保護政策的落實,激發小微企業(指《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20165438]300號)中的小微企業)創造活力,全力支持。

壹、支持小微企業創新發展(壹)支持國內外創新成果及時賦能。完善專利審查快速通道,優先考慮小微企業需要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按照《發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充分利用電話座談、遠程會議等方式,引導小微企業合理縮短實質性審核時間。開展專利起訴高速公路(PPH)小微企業促進援助項目,編制小微企業海外授權指南,建立小微企業國外專利申請-授權援助通道,支持小微企業在海外快速獲得專利。

(2)完善專利補貼政策。積極探索推進小微企業專利費用減免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和應用。

加大對小微企業專利申請的資助力度,推動專利普遍資助向小微企業傾斜。結合科技型中小企業專利申請“零淘汰”行動,對小微企業申請的第壹項發明專利進行獎勵。

鼓勵小微企業通過實施專利提高專利產品的品種和產值,對小微企業通過獨占許可、獨占許可等方式引進和實施專利給予專項資助。(三)創新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建立小微企業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需求調查制度,深入開展專利價值分析服務和政策宣傳,鼓勵小微企業以質押融資、許可轉讓、出資入股等方式拓展知識產權變現渠道。加強與商業銀行在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方面的戰略合作,進壹步推動開發符合小微企業創新特點的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鼓勵設立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補償基金,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給予重點支持。加快推動知識產權保險服務納入小微企業產業指導政策,完善小微企業風險補償機制。

充分發揮支持性財稅政策的引導作用,通過財政補貼、風險補償等方式,合理降低貸款、擔保、保險費率。二是完善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社會化服務;第四,加快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深入推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知識產權服務網絡,完善小微企業創業輔導、管理咨詢、投融資、人才培訓、技術創新等知識產權服務功能。在小微企業聚集的創業基地、孵化器、產業園區逐步建立知識產權聯絡員制度和專家服務試點,吸引專利代理等服務機構深度參與,並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逐步形成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服務長效機制。

(5)發揮知識產權組織的作用。鼓勵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吸引小微企業加入,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制定行業標準、開展行業自律、調解知識產權糾紛、規範市場秩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切實維護小微企業合法權益。

支持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創新服務模式,利用互聯網等新技術為小微企業會員搭建交流平臺,積極開展企業間專利信息共享、協同申請、聯合* * *、管理咨詢等活動。(六)調動和優化知識產權服務資源配置。

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服務標準、服務評價和激勵機制,引導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優質優價的專業服務。鼓勵每位專利代理人每年免費代理1件以上小微企業專利申請,對服務小微企業表現突出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給予獎勵並優先安排項目。

可以采取“專利服務券”等* * *購買服務的方式,滿足小微企業的服務需求。三、提高小微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七)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實施提升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計劃,建立聯系輔導機制,引導小微企業建立與發展階段和發展目標相適應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鼓勵科技型小微企業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組織專家團隊對有需求的小微企業進行對標診斷,指導制定標準實施工作計劃。

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小微企業,可給予合理資助和獎勵。(八)抓好知識產權優勢培育。

建立符合小微企業特點的知識產權優勢培育體系,制定培育措施,圍繞小微企業發展定位開展個性化培育。對R&D投資、專利成果達到壹定水平、產品市場占有率高的小微企業,重點培育優勢資源。

支持小微科技企業申報具有知識產權優勢的國家級企業。(9)加強專利信息的利用。

充分發揮專利信息導航作用,建設小微企業集群專利導航公共服務平臺,為* * *部門對小微企業分類分級提供決策支持。加強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建設,深入開展專利信息利用幫扶和推廣,開展專利信息促進小微企業創新發展試點。

依托各類服務平臺,免費或低成本為小微企業提供專利查新服務,廣泛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定制推送服務。(十)提高知識產權實踐技能。

將小微企業業務骨幹培養納入年度國家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計劃,加強小微企業R&D人員專利寫作、專利分析等實踐能力培養。加強國家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創辦中小企業。

2.知識產權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有哪些意見?

壹、支持小微企業創新發展(壹)支持國內外創新成果及時賦能。

完善專利審查快速通道,優先考慮小微企業需要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按照《發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充分利用電話座談、遠程會議等方式,引導小微企業合理縮短實質性審核時間。

開展專利起訴高速公路(PPH)小微企業促進援助項目,編制小微企業海外授權指南,建立小微企業國外專利申請-授權援助通道,支持小微企業在海外快速獲得專利。(2)完善專利補貼政策。

積極探索推進小微企業專利費用減免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和應用。加大對小微企業專利申請的資助力度,推動專利普遍資助向小微企業傾斜。

結合科技型中小企業專利申請“零淘汰”行動,對小微企業申請的第壹項發明專利進行獎勵。鼓勵小微企業通過實施專利提高專利產品的品種和產值,對小微企業通過獨占許可、獨占許可等方式引進和實施專利給予專項資助。

(三)創新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建立小微企業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需求調查制度,深入開展專利價值分析服務和政策宣傳,鼓勵小微企業以質押融資、許可轉讓、出資入股等方式拓展知識產權變現渠道。

加強與商業銀行在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方面的戰略合作,進壹步推動開發符合小微企業創新特點的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鼓勵設立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補償基金,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給予重點支持。

加快推動知識產權保險服務納入小微企業產業指導政策,完善小微企業風險補償機制。充分發揮支持性財稅政策的引導作用,通過財政補貼、風險補償等方式,合理降低貸款、擔保、保險費率。

二是完善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社會化服務;第四,加快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推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知識產權服務網絡,完善小微企業創業輔導、管理咨詢、投融資、人才培訓、技術創新等知識產權服務功能。

在小微企業聚集的創業基地、孵化器、產業園區逐步建立知識產權聯絡員制度和專家服務試點,吸引專利代理等服務機構深度參與,並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逐步形成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服務長效機制。(5)發揮知識產權組織的作用。

鼓勵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吸引小微企業加入,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制定行業標準、開展行業自律、調解知識產權糾紛、規範市場秩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切實維護小微企業合法權益。支持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創新服務模式,利用互聯網等新技術為小微企業會員搭建交流平臺,積極開展企業間專利信息共享、協同申請、聯合* * *、管理咨詢等活動。

(六)調動和優化知識產權服務資源配置。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服務標準、服務評價和激勵機制,引導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優質優價的專業服務。

鼓勵每位專利代理人每年免費代理1件以上小微企業專利申請,對服務小微企業表現突出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給予獎勵並優先安排項目。可以采取“專利服務券”等* * *購買服務的方式,滿足小微企業的服務需求。

三、提高小微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七)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實施提升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計劃,建立聯系輔導機制,引導小微企業建立與發展階段和發展目標相適應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鼓勵科技型小微企業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組織專家團隊對有需求的小微企業進行對標診斷,指導制定標準實施工作計劃。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小微企業,可給予合理資助和獎勵。

(八)抓好知識產權優勢培育。建立符合小微企業特點的知識產權優勢培育體系,制定培育措施,圍繞小微企業發展定位開展個性化培育。

對R&D投資、專利成果達到壹定水平、產品市場占有率高的小微企業,重點培育優勢資源。支持小微科技企業申報具有知識產權優勢的國家級企業。

(9)加強專利信息的利用。充分發揮專利信息導航作用,建設小微企業集群專利導航公共服務平臺,為* * *部門對小微企業分類分級提供決策支持。

加強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建設,深入開展專利信息利用幫扶和推廣,開展專利信息促進小微企業創新發展試點。依托各類服務平臺,免費或低成本為小微企業提供專利查新服務,廣泛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定制推送服務。

(十)提高知識產權實踐技能。將小微企業業務骨幹培養納入年度國家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計劃,加強小微企業R&D人員專利寫作、專利分析等實踐能力培養。

加強國家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建立中小企業管理團隊知識產權業務技能培訓機制,每年培訓654.38+00000名中小企業管理者、R&D領軍人物和企業家。(十壹)鼓勵專利創新。

引導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小微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互助,建立訂單式專利技術研發體系,幫助小微企業開展專利創業和專利二次開發。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向小微企業許可閑置專利,引導國家級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小微企業實施低成本或免費專利許可。

積極組織有知識產權項目的小微企業參加國內外展覽和銷售活動,並適當定額和費用。

3.小微企業將可以用知識產權貸款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明確提出支持國內外創新成果及時專利授權,進壹步完善專利審查快速通道,優先支持小微企業急需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加大小微企業專利申請資助力度,推動專利普遍資助向小微企業傾斜,對小微企業申請授權的第壹項發明專利給予獎勵;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鼓勵設立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補償基金。

此外,意見首次提出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業小微企業發展,支持小微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通過投入引導基金或購買服務等方式參與公共知識產權服務,加強專利行政執法,加快建立專利侵權糾紛快速調解機制。

4.如何實施七組激勵計劃?

針對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技人員等增收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七大群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發展中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出臺差別化收入分配激勵政策。

我們將繼續推動創業創新,創造更多市場空間和更多就業崗位,著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制度和競爭環境,不斷培育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帶動城鄉居民實現總體增收。(1)技能型人才激勵計劃完善多勞多得技能型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引導和加大人力資本投資,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會地位,大力弘揚新時期工匠精神,培養大國高水平工匠隊伍,帶動廣大產業工人增技能、增技能、增收入。

完善技術工人薪酬激勵機制。優化職業技能標準等級設置,向上增加等級,拓寬技術工人晉升渠道。

引導企業合理確定技術工人薪酬水平,促進高層次技術工人薪酬水平合理增長。加大技能要素參與分配的激勵力度,探索建立企業首席技師制度,鼓勵企業采取約定薪酬、股權分紅等方式,試行年薪制、股權制、期權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跑通職業資格、學歷等認證渠道。統籌考慮技能培訓、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職業資格和相應職稱、學歷可比照認定制度。

完善職業資格和職業教育資格“雙證書”制度。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措施。

完善青年技能人才評價選拔制度,適當突破年齡、學歷、比例限制,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使用機制。營造重視技能的社會氛圍。

定期組織全國性或區域性技術競賽或在職培訓,大力宣傳勞模、大國工匠、科技創新人才。鼓勵地方政府支持重點領域緊缺技術工人在大城市落戶、購房租房、子女上學等。

培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支持技能型人才分享優質品牌的增值收益。(二)新型職業農民激勵計劃在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時,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快職業化進程,帶動廣大農民享受現代化成果。

提高新型職業農民的增收能力。統籌發展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支持職業學校辦好涉農專業,有針對性地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完善國家助學培訓補貼政策,鼓勵農民通過“半工半讀”就地接受職業教育培訓。

繼續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現代青年農民計劃等項目,啟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輪訓計劃,努力提高女性參訓比例。挖掘現代農業的增收潛力。

鼓勵農民采用節本增效技術,培育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支持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降低農業產業生產成本。加快建立農業信用擔保體系,完善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支持農民發展現代農業。

完善農產品初加工補貼政策,推動農產品深加工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支持優勢產區批發市場建設,延伸農業產業鏈。支持壹鄉(縣)壹業、壹村壹品發展,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引導產業集聚發展。

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探索農業新業態。推動農業全產業鏈轉型升級,鼓勵農民享受壹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增值收益,增加經營收入。

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增收渠道。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戶、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支持農民工、大學生等人員返鄉創業,推進土地經營權人發展農業產業化試點。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推進農村集體資產和股權改革試點,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探索將財政資金轉化為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量化到戶。

加快農村土地征收、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多渠道增加農民集體和個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權收益和資產收益。(三)科研人員激勵計劃:深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激勵機制,提高科研人員轉化收益份額,通過薪酬收入、項目激勵、成果轉化激勵等多重激勵,引導科研人員投身科研工作,激發科技創新熱情。

完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在加強行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的基礎上,探索在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體現行業特點的薪酬調查比較體系。

鼓勵科研機構聘用高端科研人員實行協議薪酬。賦予科研單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保證科研人員合理的薪酬水平。

改進科研項目及其資金管理。充分發揮科研項目經費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徹底取消勞務費比例限制,調整勞務費範圍。完善間接費用管理,項目承擔單位結合壹線科研人員實際貢獻,公開、公平安排績效支出。

完善項目結轉結余資金管理辦法。下放部分科研項目預算調整審批權限,削減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縟節,實行有利於人才創新的經費審核辦法,充分尊重智力勞動價值和科研規律。

完善績效評價和獎勵機制。深入貫徹《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完善單位內部科技成果轉化對科研人員的現金、股權、期限權利等獎勵辦法。

對國有科技企業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探索完善科研人員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

鼓勵企事業單位提供資金。

5.知識產權援助中心有哪些部門?每個部門的職責是什麽?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涉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商務部、公安部、文化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海關總署、新聞出版總署、質檢總局等12個部門。

此外,中國還成立了以這12部門為成員的保護知識產權國家工作組。其保護知識產權的基本職責如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知識產權刑事責任司法解釋,依法給予當事人司法救濟,受理和審理知識產權糾紛;依法嚴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維護相關權利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商務部:加強展銷會、批發市場、許可加工和印刷復制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公安部:深入開展“掃黃”“打非”行動,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

文化部:堅持“重在繁榮、重在管理”的方針,大力擠壓走私盜版空間,促進文化市場發展。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在全國範圍內普及植物新品種保護知識,增加自主品種權數量,加強新品種保護行政執法,營造尊重和保護品種權的社會氛圍和市場環境。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受理商標註冊申請;以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為核心,進壹步加大商標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商標大案要案,保護商標註冊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國家版權局、新聞出版總署:版權登記;打擊侵權和盜版;依法規範版權產品的生產、使用和交易,營造良好的版權保護社會環境。

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專利工作和涉外知識產權事務的統籌協調;受理專利申請,調解專利糾紛。海關總署:完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法律制度,不斷加強與其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作,加強邊境執法,打擊國際貿易中的侵權行為。

質檢總局:針對許可加工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現象,加強監管,嚴厲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加強對各類出版物、印刷品、光盤、計算機軟件、包裝裝潢、商標標識等印刷復制企業的監管,依法規範其經營行為,阻斷非法侵權產品的印刷復制渠道,嚴厲查處非法印刷復制行為,取締無證地下印刷復制窩點。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小組:組長為國務院副總理* * *,成員為上述12部門負責人。

主要任務是推進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建設,建立跨部門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合督辦知識產權侵權大案要案,指導各地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是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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