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法律安全意識不健全。我給大家分享幾個小學法制安全教育教案,供大家參考!
小學法制安全教育教案壹、中學生預防侵權的基本原則和基本方法;
1.依靠法律防止違法犯罪對自己的侵害。
老壹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鄧指出:“教育孩子要從小學學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監護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小學生應該清楚,依靠法律是防止侵權的首要原則,也是自我保護的必備武器。
依靠法律,就要學習和認識法律。要學習憲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找出什麽是合法的,什麽是非法的;什麽是清白,什麽是犯罪;什麽是自己的義務、權利和合法權益,什麽是被侵害的。還要明確家庭、學校、社會、司法保護未成年人的內容和法律責任。
依靠法律,必須運用法律。我們應當依法履行義務、行使權利,在違法犯罪行為侵害我們的時候,可以依靠法律手段保護自己。要做到以下幾點:壹是克服“怕對方報復,幹脆自認倒黴”的錯誤思想;第二,克服“管他呢,我私下報復”的錯誤做法。總之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保護自己,不能用個人感情代替政策和法律。
2.依靠組織防止違法犯罪對自己的傷害。
這裏所說的組織壹般是指侵權行為發生地或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居委會、村委會、學校等部門。壹些街道、區縣也成立了未成年人保護專門委員會。根據法律規定,“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檢舉、控告。”由於熟悉本地區、本部門的社會治安和人事活動,這些組織會根據法律規定,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及時、妥善地處理和解決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問題。
3.依靠群眾,防止違法犯罪行為傷害自己。
包括中小學生家長在內的廣大群眾對破壞社會秩序、危害中小學生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深惡痛絕。他們希望通過綜合治理和“嚴打”,社會穩定,中小學生得到保護,健康成長。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智慧是豐富的,力量是無窮的,保護兒童、做好事的好公民、好青年、好幹部不斷湧現。所以,中小學生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時,要千方百計求助於身邊的人來對付壞人。當群眾勇敢地、堅決地與犯罪分子作鬥爭時,犯罪分子就會變成過街老鼠,無處可藏,難逃壹死。
4.依靠智慧阻止違法犯罪行為對自己的侵害。
勇於鬥爭,相信正義壹定會戰勝邪惡;我們不應該畏首畏尾,無所作為,任由壞人為所欲為。這是中小學生防止侵權的必要前提。
但中小學生年幼體弱,面對犯罪分子要強調善於搏鬥。我們應該依靠自己的聰明才智,巧妙地戰勝敵人,拯救自己。電影《平原遊擊隊》中的遊擊隊隊長李向陽說:“如果妳想抓住壹只狐貍,妳必須比狐貍更狡猾。”《雞毛信》中的海娃將雞毛信藏在羊頭尾巴下,躲過了日本鬼子的搜查,順利完成了發送重要情報的任務;小兵張嘎卻是眉頭壹皺,陰謀得逞,想出詭計,打敗愚蠢的敵人。前不久,某市壹名小學生正在家中做作業,聽到有人破門而入,立即悄悄撥通了公安局的電話。幾分鐘後,警察迅速趕到,抓住了試圖破門而入的壞人。可見,面對高大威猛、居心叵測的壞人,我們不僅要敢於鬥爭,更要善於鬥爭。只有勇敢和足智多謀,我們才能保持和平。否則,如果我們勇敢而魯莽,我們可能會受到更大的傷害。所以“智勇雙全”才是預防和處理侵權的正確原則。
基本方法:
1.義,當場制止。
當妳被壞人攻擊的時候,要勇敢的抗爭和反抗,當面制止,千萬不要讓對方認為妳可以被欺負。妳可以大喊,‘住手!妳想要什麽?”,“開什麽玩笑?“這樣,就達到了用正面壓力震懾壞人的目的。
2.遇到危險,緊急求助。
當妳無法擺脫壞人的挑釁、糾纏、侮辱和圍攻時,應立即通過喊話、打電話、發紙條等適當方式發出信號,讓警察、解放軍、教師、家長和群眾前來營救。
3.虛張聲勢,巧妙處理。
當妳處境不利時,可以故意宣傳自己的親友或同學已經出現或就在附近,以壯聲勢;或者用巧妙的方法迷惑對方,拖延時間,穩住對方,等待並抓住有利時機,不讓壞人得逞。
4.主動躲避,脫離危險。
明知壞人向妳撲來,妳又無法制服他,就要主動避開他,讓壞人撲空,脫離危險,轉移到安全的地方。
5.訴諸法律,向公安報案。
如果受到嚴重侵害,遇到突發事件,或者意識到問題嚴重,家長和學校無法解決,要果斷向公安部門舉報,如巡警、派出所,或者向學校、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安委會等單位或部門舉報。
6.頭腦清醒,眼睛明亮。記住特征。
遇到侵犯妳的壞人,壹定要清楚地記住對方是幾個人,大概的年齡和身高,尤其是直接侵犯妳的人的衣服和面部特征,以便事後舉報和確認。盡可能記住能作為證據的東西,註意保護犯罪現場。
7.正直,不貪不占。
不貪圖享受,不追求吃喝玩樂,不被利益所誘惑,不占別人便宜。因為“吃別人嘴短,拿別人手軟”,貪小便宜的人往往容易上壞人的當。
8.遵紀守法,消除隱患。
自覺遵守校內外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做合格的中小學生。平日裏,不與無良之人交往,不給壞人在自己身上出主意的機會,不給壞人侵害自己留下隱患。如果妳已經和壞人交了朋友,或者發現朋友在做壞事,要立即徹底擺脫和他們的聯系,以免被拖下水,被打死。
(5)、實戰練習
1.收到匿名信或電話怎麽辦?
2.收到異性的紙條怎麽辦?
3.什麽情況下撥打110?
第三,寫每周日記
班會後妳有什麽想法或啟發?題目自制,400多字,下周壹交。
1,法圍(班長主持開場)
1.案例1:
1999年3月27日夜,壹個由多名未成年人組成的綁架團夥綁架了壹名中學生小剛。就在他們給被綁架的母親打電話索要6萬元贖金時,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抓獲。據調查,他們多次勒索小剛,金額達1000余元。三名嫌疑人中,年齡最小的方(17歲)天真地問刑警:“把錢(受害人)還給他,我可以走了嗎?”
2.學生談論自己的感受和身邊的事。
3.讓學生指出他們知道的違法行為。
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不懂法,才導致犯罪。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是非常必要的。
5.相關國家法規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個年齡組被稱為完全刑事責任期。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有毒物品、防火、爆炸、走私等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個年齡段已經成為相對刑事責任期。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個年齡段被稱為減少刑事責任的時期。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不負刑事責任。這個年齡段叫絕對無刑事責任期。同時,刑法也明確規定,因不滿十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父母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