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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健康和安全應急計劃

精神健康和安全應急計劃

在正常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我們有時會遇到意想不到的意外。為了及時做出應急反應,減少事故後果,我們往往需要提前準備壹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該怎麽寫應急預案?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心理健康安全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參考,希望對妳有幫助。

心理健康安全應急預案1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學生心理素質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相關文件精神,進壹步做好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幹預學生心理危機,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預防校園突發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壹.壹般原則

(壹)幹預的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認識和理解,提高學生抵禦挫折的能力,做好應對危機的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幹預,幫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當前形勢,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及時的幹預,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

4.通過心理危機幹預體系的構建,可以實現心理困擾的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應對,從而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營造學生健康成長的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素質,促進每壹個學生的健康成長和成功。

(二)幹預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我們應該以預防為主,把可能出現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生命第壹的原則。壹旦出現危機,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3.親屬參與原則。進行心理危機幹預時,盡快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4.全程監護原則。在危機幹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幹預對象進行全程監控。

5.分工合作的原則。在危機幹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壹致,各司其職,積極開展工作。

(3)幹預的對象

具有下列因素之壹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幹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註:

1.抑郁癥患者(半個月以上);

2.過去有自殺企圖或行為者;

3.有失戀、學業失敗、身體疾病、家庭變故、人際沖突等明顯的動機沖突或突發挫折;

4.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的家庭成員和朋友;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

6.長期睡眠障礙者;

7.那些有強烈負罪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的人;

8.感覺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缺失者;

9.有明顯精神障礙的人;

10.有明顯的攻擊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可能對自己、他人和社會造成傷害的他人;

11.通過心理健康評估需要關註的學生;

12.受同學個人危機影響而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同學,如同宿舍或同班級自殺或他殺的同學。

近期發出以下預警信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幹預的重點,並及時進行危機評估和幹預:

1.曾談過自殺,考慮過自殺方法的,包括在書信、日記、圖片或潦草文字中透露死亡想法的;

2.不明原因的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請客、道歉、告別等行為的突然變化;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情緒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由低落轉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

二、心理危機幹預系統及職責

(1)在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的統壹指揮下,由心理健康中心和各部門心理危機幹預工作組組成心理危機幹預三級網絡體系,建立心理危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開展心理危機教育和幹預。

(2)在學生心理社團、學生幹部、學生心理委員的支持下,充分發揮學生骨幹的作用,借助學生之間的思想情感交流,及時發現異常情況並盡快與學校心理健康中心取得聯系。

(3)以學生處、各部門主任、班主任等學生工作者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幹預對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督導工作。學生工作者應了解心理危機幹預流程,當發現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時,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並及時聯系學校精神衛生中心。

(四)以學校心理健康中心的專兼職人員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幹預工作。在心理咨詢過程中,專業人員應及時采取相應的幹預措施,確保發現有危機或需要立即幹預的學生的人身安全。對於有嚴重精神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專業人員應給予評估和咨詢,及時采取心理治療或轉診等措施。

三、心理危機幹預的工作環節

(壹)問題的發現

各院系要建立暢通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第壹時間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於有心理障礙的學生,周圍的同學要理解、關心、幫助學生,並及時向班主任反饋。對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發生較大變化的學生,及時向學校精神衛生中心報告,精神衛生中心將邀請相關專家對學生進行前期診斷和危機風險評估,提出危機幹預措施和初步處理建議。

(2)消息報告

當學生發現危機時,周圍的學生應立即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和趕赴現場的同時,向學校精神衛生中心和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立即向學校職能部門領導報告,職能部門領導根據危機的嚴重程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3)即時監控

各部門相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控,保護其生命安全。

(4)通知家長

在開展監護的同時,各部門要通知家長盡快到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到校,應通過傳真或電話等方式,在家長授權的情況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

(5)進行電阻控制。

對可能導致危機擴大或加劇的人、事、情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離。各部門應協助學校精神衛生中心及時阻斷學校能控制的、可能引起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

(6)事故處理

學生傷害自己或他人時,由學生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現場指揮協調;保衛部門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進行生活救助,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配合各部門對學生進行安全監管;校醫院負責當事人的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精神衛生中心負責制定心理援助方案,實施心理援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㈦原因分析

事故處理結束後,精神衛生中心負責對事件原因進行分析,對前期癥狀、事件狀態、事件過程中的幹預、事後的疏導進行認真梳理,特別是總結出有效的、可操作的手段和措施,以備將來參考。

四、加強心理危機幹預人員隊伍建設。

危機幹預工作者可分為專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專業人士壹般指經過專門培訓的心理咨詢師和社會工作者。相關人員包括學生工作者、教師和相關職能部門。危機幹預需要學校心理健康中心的統壹指導和各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以保證心理危機幹預的有效性。

1.加強相應投入,建設壹支以專職心理咨詢師為骨幹、專兼職相結合、優勢互補的相對穩定、高素質的心理健康教育隊伍。有能力在發生災難性或重大心理創傷時,為需要這些服務的學生及其家庭提供緊急服務。同時也要加大對心理社團和班級心理委員的培養。

2.危機幹預是壹項專業性很強、要求很高的工作。從事專職和兼職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師必須經過系統培訓,遵守職業道德,不斷提高專業水平。應重視對專兼職教師的專業培訓,以不斷提高他們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機幹預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3.從事學生工作的教師、班主任和學生幹部應定期接受心理健康培訓,提高其識別心理問題、幹預心理危機和獲取心理健康知識的能力。

心理健康與安全應急預案2隨著社會競爭的日益激烈,學校反映出來的學生心理問題日益突出。如果對學校教育沒有很好的理解和管理,可能會造成突發的嚴重後果。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在加強日常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時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做好高危人群的預防和幹預工作,將預防工作延伸到學校的各個環節,防患於未然。為此,我校制定了《xx中學生心理問題預警與應急預案》。

壹是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及時掌握學生情況。

建立和完善學生心理檔案是學生心理問題預警和危機幹預的前提和基礎。

1,學校每年要對新生進行普遍心理健康測量,初步掌握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做好保密工作。班主任要積極與心理咨詢老師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情況。

2、對於有心理異常和心理危機的學生應建立專門的檔案,重點管理,並定期與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進行溝通和交流。

3.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學生心理異常和心理危機的處理記錄,在畢業前密切關註此類學生。

二、積極開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樹立預防為主的理念。

1,通過專業課、輔導、班主任工作、學科滲透、學生社團、學生活動等渠道開展經常性教育,幫助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具備心理健康常識。

2、通過各種形式加大對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傳,在學校營造健康積極的氛圍。

3、加大對學校教師、班主任、家長和保安等後勤人員的培訓,普及心理健康常識,了解心理危機幹預的相關知識和程序。

4.加強學校心理咨詢室建設,定期開放心理咨詢室,公布心理求助熱線(或值班電話),暢通心理危機幹預信息渠道。

5.平時要特別關註新生、畢業生、貧困生、學困生、品學兼優的學生在學習或生活中遇到突發打擊或意外刺激的工作。

三、實行學生心理異常報告制度。

當學生出現心理異常或心理危機時,應迅速及時上報,以便有效幹預和處理。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應建立學生心理異常和危機的報告制度。在學校,當發現任何學生有任何心理危機或突發事件時,任何人都應立即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立即向學校德育處和醫務室報告;德育處應立即向校級主管領導報告。如遇緊急情況,任何人都應立即向校級主管領導報告。遲報、漏報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將追究相應責任。

第四,建立學生心理問題應急機制。

(壹)自傷、自殺(或自殺傾向)的應急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醫院治療或監護。

2、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要註意保護當事人的利益);

3.立即通知當事人的父母或監護人。

4.在壹定時間內由當事人親近、信任的同學、朋友、親戚、老師等陪伴,保證其身心安全,穩定、緩解其情緒。

5、學校心理咨詢師對當事人進行心理幹預。

6.對委托人所在班級的學生進行情緒治療和心理疏導,及時消除該學生給其他學生帶來的負面影響,幫助委托人獲得支持性環境。

7.加強危機發生後當事人的安全保護和心理恢復,防止事故再次發生,幫助其健康成長。

(二)對其他心理異常進行急救或幹預。

1.如發現學生有突出的心理問題,班主任應及時向學校德育處報告。

2、由學校心理咨詢師進行診斷和咨詢,做出初步判斷,提出治療方法;班主任和班幹部要積極配合心理咨詢師的意見,幫助解決學生的心理問題。

3.超出輔導員能力和專業的學生,要及時轉診到相關醫療機構。

4.當專業醫療機構診斷出學生有心理問題需要治療時,班主任立即通知當事人家長或監護人,按照各學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學生在治療期間需要陪護的,由家長陪護,並與學校簽訂責任書。

5.對於因精神問題需要休學的學生,學校應與其家長或監護人簽訂相關協議。

6.因精神問題治愈返校的學生,應出示當地專業醫療機構的治療證明,到指定的專業醫療機構復診。經學校簽字後,辦理返校手續。

7.學校應積極為康復期學生提供心理輔導,防止意外事件再次發生。

8.班主任應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保持定期溝通。

9.對學生所在班級的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團體或個人輔導,從而獲得壹個支持性的環境,幫助當事人健康發展。

心理健康與安全應急預案3旨在提高學生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因嚴重心理問題導致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維護學校生活和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幹預應急預案。

壹、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理解和認知,提高學生抵禦挫折的能力,做好應對危機的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幹預,幫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當前形勢,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及時的幹預,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

4.通過心理危機幹預體系的構建,可以實現心理困擾的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應對,從而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營造健康的學生成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素質。

第二,幹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跟蹤。

第三,幹預的對象

心理危機幹預的對象是我校有異常心理或行為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評估需要關註的重點學生;

2.遇到重大事件,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有自殺未遂史或家庭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患有嚴重身體疾病的學生;

6.受同學個人危機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情緒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和異常行為的學生。

尤其要關註具有上述特征的學生,他們的心理危機更為嚴重,應成為幹預的重點。

四、心理危機幹預人員:

分管領導、班主任、心理咨詢老師、學校安保人員等。

動詞 (verb的縮寫)心理危機幹預的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綜合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咨詢老師現場指導幹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學校保安維持秩序。

5.幹預後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幹預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後,班主任要第壹時間告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咨詢老師和其他相關人員到達當前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七、心理危機幹預註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因延誤造成不良後果。

2.危機意味著風險。所有成員都不應該因為幹預無效而自責和內疚,而應該意識到幹預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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