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新婚姻法是不是不受法律保護?
我國民法典已經生效,婚姻法已經廢止,有關規定按照民法典中的法律規定執行。
沒有結婚證的事實婚姻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事實婚姻關系實際上仍然受到壹些傳統習俗的影響,壹些地方的婚姻登記制度不健全,法律宣傳不夠。所謂事實婚姻,只是兩個男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只要沒有領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
不受法律保護,《民法典》不承認事實婚姻。而刑法中的重婚罪,即有配偶而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形成事實婚姻,即使未在民政部門進行婚姻登記,仍可認定為重婚罪。
事實婚姻是婚姻關系的壹種方式,廣義上是指男女雙方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客觀上未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並取得結婚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狹義上是指無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第二,關於事實婚姻待遇的規定
事實婚姻是指壹男壹女無配偶,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也被群眾認為是夫妻的性結合。
事實婚姻在中國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在農村地區,尤其是偏遠地區,事實婚姻甚至占到當地婚姻總數的6%或70%。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
(1)傳統習俗的影響。很多人認為,只要舉行婚禮,得到親友認可,就是夫妻,不需要走法律程序。
(2)婚姻登記不方便。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城市為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民政部門,農村為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然而,中國幅員遼闊,在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的地區,結婚登記存在壹定難度。
(3)註冊制度不完善。比如有的當事人到婚姻登記處,由於工作人員不在等原因無法登記。有的擅自提高法定結婚年齡,使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無法實現。
(4)結婚登記搭車收費。比如有的人要收計生押金,戶口遷移押金。
(5)法制宣傳不夠。人們法制觀念淡薄,對婚姻登記的重要性缺乏認識。有的人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為了逃避國家對婚姻的管理和監督,故意不登記,造成事實婚姻狀態。
第三,事實婚姻的特征
1,事實婚姻中的男女應該是沒有配偶的,有了配偶就變成了事實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有結婚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是否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未婚關系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所有非法的性行為都沒有結婚的目的和同居的形式。
3.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雙方的婚姻狀況都是開放的。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被周圍人認可。也就是說,它不僅對內擁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對外還擁有社會認可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未婚性關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壹切非法的性關系和行為都沒有夫妻之名,群眾也不會承認他們是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沒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求,這是事實婚姻和法定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無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都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婚姻。
如果事實婚姻受到法律保護,國家規定的婚姻登記制度就沒用了。此外,事實婚姻可以分為幾種不同的情況。其實壹般情況下,婚前同居也可以算是壹種事實婚姻,還有壹種就是妳有配偶但是在外面和別人形成事實婚姻。這些做法在法律上都是違法的,婚姻關系根本沒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