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買房,現在大部分人要求婚前買房,但也有少數夫妻婚後買房,婚後買房也有壹定規定。下面分享壹下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買房的內容。
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買房1 1。婚後買房有什麽規定?
1.婚前購房,且房價已全部付清的,視為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財產分割。
2.如果婚前付了首付,其余部分按揭,房產證上列了壹方(或壹方父母)的名字,那麽房產本身就是個人的婚前財產,但領證後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
3.如果是婚後買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房產屬於婚姻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壹人分壹半。但婚姻法司法解釋有三種例外,即婚後父母壹方為子女購買的房產,其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可以認定為僅贈與其子女壹方,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二、相關法律法規
婚後買房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購房資金來源於繼承或贈與,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房產只屬於丈夫或妻子,是夫妻財產。
父母壹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僅贈與其壹方子女,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父母雙方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壹個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該房產可視為雙方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買房2。如何屬於婚後買房
婚後買房屬於* * *同壹財產有很多前提條件。如果是* * *付買房首付,* * *付房貸等事宜,當然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往往還有很多其他因素。
1.婚後買房,只寫壹個人的名字: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房產證上只寫壹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錢買房:屬於* * *同財產的情況。父母雙方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壹個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認定為雙方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父母壹方交錢,房產證上只能寫壹個人的名字。如果父母雙方共同交錢,小兩口還貸,房產證上寫的是小兩口的名字,也就是夫妻財產相同。即使是父母壹方出錢貸款,只要房產證上寫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3.父母出資買房:婚後父母壹方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僅贈與其壹方子女,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
二、婚後買房註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很多簽約流程,比如簽訂買賣合同、辦理按揭、過戶等交易,都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外,申請抵押和辦理過戶手續時,雙方都需要親自到場。
2.證件準備是關鍵: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多,壹個都不能少。夫妻申請房貸,需要提供收入證明。非本地居民的,還需提供雙方提供的1年以上的本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處理。
3.註意主貸和次貸:由於信貸政策發生了變化,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而不是單純看收入的高低。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和次貸款人時,必須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份額提前確定:夫妻共同買房,財產份額是多少?需要提前確定,避免以後發生糾紛。
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買房的規定。3.婚後男方應不應該把女方名字加到房子裏?
貸款房子不需要加女方名字。如果婚後還貸,女方離婚時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
婚前財產歸壹方,離婚時,另壹方無權要求分割。婚前所購房屋產權歸婚前購房人所有。那麽男方婚前買房的產權歸男方。如果婚姻中加了女方的名字,屬於給對方的贈與。離婚時,財產按* * * *分割。
這本書怎麽加名字?
1.加名前,夫妻雙方都要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夫妻雙方都要親自到場。
2.那還不如在當地房管局大廳等,因為各地的政策都沒有用,所以收取的費用也不壹樣。而80元的制作費,25元的制圖費,5元的過賬費,大部分地方都是收的,當場支付,所以去辦理之前需要準備金幣。
3.文件全部上交後,基本完成。妳只需要在房管局大廳等上十個工作日就能拿到新的房產證。此時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兩個人的名字。
4.如果妳的房子是貸款買的,需要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這樣以後就不存在還貸的問題了。
婚前和婚後房產證有名字的區別
作為房子的主人,婚前或者婚後加名字都是對房子的壹種懲罰。如果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後另壹半沒有壹起還房貸或錢,那麽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妳。如果是婚後買的房子,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另壹半的名字,也是歸某人所有,所以婚前不加名字,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
1.公證費按產權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40元。
2.契稅按照基準稅率全額征收,由受贈人繳納。
3、按實際測繪面積核算測繪費用每平方米1,36元。
4.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如果房子沒有貸款,可以直接去交易中心交105元。房子有貸款的話,壹定要先去銀行變更抵押,再去交易中心。涉及的費用要看銀行,有的還需要律師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