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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補償機制研究

為了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有效補償,政府必須承擔更大的責任,應建立法律約束機制、財政轉移支付機制、生態補償機制、區域協調機制和市場價格機制等。,協調各機制之間的關系,建立良好的互補替代關系,充分發揮各相對獨立機制的作用,使整個經濟補償機制發揮最大效用。然而,目前這些機制相互交叉、相互制約,“缺位”和“越位”現象大量存在,嚴重影響了整個系統的功能發揮。所以,目前當務之急是給每臺機器做好定位,讓這些機制成為各自相對獨立完整的系統體系,同時需要處理好它們之間的關系,然後在各自的框架內建立這些機制。

6.3.1礦產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目前,我國礦產資源價格不能有效、真實地反映礦產資源的市場供求關系、稀缺性和環境成本,缺乏對投資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激勵和約束作用。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構成不合理,資源性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資源破壞和環境汙染的治理成本沒有體現在其價格上。資源的價值並沒有完全體現在資源的價格上,也沒有在國家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得到充分的補償。現行的礦產資源價格體系不利於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也不利於可持續發展。因此,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逐步理順資源性產品的價格關系,從加快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完善市場體系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等方面營造有利於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外部環境,逐步建立能夠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性、汙染損失成本和代際公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

6.3.1.1礦產資源產品價格改革的基本原則

市場導向,政府調控。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應充分發揮計劃和市場的雙重調節作用,但如果礦產資源價格過多地受到行政手段的幹預,價格杠桿就難以發揮有效作用。因此,有必要逐步全面放開政府對礦產資源的價格管制。壹方面,在有競爭潛力的領域,通過引入競爭機制,可以放松政府對價格的直接管制,讓價格在市場競爭中形成,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引導市場供求的作用,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資源節約和合理開發,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同時,在必要的時候,政府主要依靠間接手段來調控這些資源性產品的價格。另壹方面,對於壹些不能形成競爭的業務環節,要加強和改善政府的價格調控,確保市場的平穩運行和國家經濟安全。

統籌考慮,支持推廣。價格是國民經濟運行的綜合反映,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對價格的形成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從某種程度上說,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有賴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場體系的完善,需要財稅政策的支持。資源價格的變化涉及生產、流通和消費。因此,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必須統籌兼顧,妥善處理好各方利益,這是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條件。

全額費用,全額賠償。資源價格合理性的關鍵在於企業成本核算是否真實、完整。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的成本必須準確反映其資源成本、生產成本和環境成本,以及企業的退出和開發成本。資源成本是企業取得采礦權的總支出,生產成本是企業生產過程的總支出,環境成本是資源開采、運輸和加工過程中對環境破壞的補償成本,退出和開發成本是企業開發新資源和尋找替代資源的投資成本。資源開發的全部成本加上不低於社會平均利潤率的合理投資回報率,應該是合理的資源價格。

6.3.1.2礦產資源產品價格改革的基本內容

壹是推進市場化資源價格機制改革。礦產資源產品價格改革必須與市場化相適應。壹是資源性產品的成本應充分體現資源開采和生態環境修復的補償要求,以保證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二是資源性產品價格要反映市場供求,有利於節約和保護資源,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第三,在礦產資源價格因素中考慮生態補償成本,與其他商品形成合理的價格對比。

二是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從中國原油、煤炭市場實際出發,與國際市場緊密掛鉤,使資源價格能夠準確反映市場變化。加快培育、建立和完善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資源市場體系,促進資源產權和資源產品在不同行業、部門和地區之間自由流動,盡快形成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和全方位競爭格局,逐步放開政府對礦產資源的價格管制,最終建立政府適度幹預的市場化礦產資源價格形成機制。

三是改善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構成。目前礦產資源的價格沒有反映其全部價值,沒有包含其全部成本,直接導致礦產資源價格偏低。因此,建立和完善資源價格形成的成本核算框架,將全部成本體現在資源產品的價格構成中,將資源的開發成本、資源枯竭的補償成本、資源開發的環境汙染治理成本、代內和代際公平成本、企業退出成本等納入企業成本支出範圍,完整準確地核算礦產資源的真實價值。

第四,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培育資源產權評估機構、專業經紀公司等市場中介組織,提高資源市場的交易效率和深度[87]。

第五,加快資源型企業改革,通過加快建設具有法人治理結構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使企業更加自覺地接受市場價格的引導。

6.3.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補償機制

礦產資源的開采給周邊生態環境帶來了負面影響,侵害了當地居民的環境權益,威脅到他們的生存和發展。因此,需要對環境汙染和破壞造成的生態功能損失和當地居民環境權益損失進行補償。建立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本質上是平衡相互沖突的經濟利益和環境利益的內在要求,是實現代內公平、代際公平、自然公平和秩序公平的基本途徑。生態補償機制是調整破壞和保護生態環境的主體之間利益關系的制度安排。其核心包括對生態環境破壞者和受益者征收費用,對保護者進行經濟補償。這是保護生態環境的有效激勵機制。目前,我國以礦產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探礦權采礦權價款為主要內容的礦產資源補償機制,不是以恢復、維護和提升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生態功能為目的而制定的,而是主要側重於補償資源本身的經濟價值和調節資源的級差收益,沒有考慮補償環境價值和公允價值,與真正的生態補償還有很大差距。因此,應盡快建立以市場調節和法律保護為基礎的生態補償機制。重點解決補償主體、補償標準、補償資金如何籌集、如何補償等問題。

6.3.2.1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生態補償機制建設的思考

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是壹項系統工程。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和“破壞者恢復、使用者付費、受益者補償”的原則,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生態補償資金投入和保障機制。不斷強化國家財政縱向補償模式,在國家財政轉移支付項目中適當增加生態補償項目,建立激勵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財政補貼制度。積極探索礦產資源生態區際橫向補償模式,實現各地區協調發展。進壹步完善礦產資源生態的市場補償模式。積極運用市場化運作,探索排汙權交易、資源交易、生態建設配額交易等市場化生態補償方式。最終建立了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覆蓋政府、地方區域和行業的多層次、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方式。從法律層面明確生態損害的責任、賠償標準和修復義務。逐步將生態補償機制納入礦產資源開發和保護的法律體系。

6.3.2.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補償原則

(1)毀滅者自付原則。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在壹定程度上破壞了礦區的生態環境,礦業開發企業應對其負面影響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根據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礦業開發企業向資源開采地區支付壹定的補償費,用於當地生態環境的改善、恢復和治理,使其盡可能恢復到原有的生態水平。

(2)用者付費原則。礦產資源是經過長期地質作用形成的,具有稀缺性。礦產資源的開發者和使用者有責任和義務對其使用礦產資源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和礦產資源價值損失進行補償。因此,在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資源和環境的占有者,即礦產資源開發企業,應當按照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向國家繳納資源使用費。

(3)受益者付費原則。凡是從生態建設中受益的人,包括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人、排放汙染物的人、資源產品的消費者和享受其他生態效益的人,都應當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對生態環境價值進行補償。這樣,壹方面有利於生態供給者長效激勵機制的形成,另壹方面也有利於生態受益者約束機制的形成,會改變過去受益地區存在的公款消費“搭便車”的心理。

(4)保護者得到補償的原則。對生態保護和建設做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對其投資的直接成本和因保護而損失的機會成本進行補償和獎勵。同時,要采用激勵原則,調動群眾生態保護的積極性,使他們願意廣泛參與生態保護工作。從現實情況來看,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多為生態脆弱區,相當壹部分生活在這壹區域的居民比較貧困。因此,在推進生態補償的過程中,要註意橫向生態補償與扶貧的結合。貧困與生態環境惡化互為因果,改善生態環境必須與發展經濟和扶貧相結合。

(5)政府主導、市場推動的組織原則。這壹原則要求政府引導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在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過程中的引導作用,結合國家相關政策和地方實際,研究完善公共財政對生態保護的投入機制,同時研究制定規範和規範市場經濟主體的政策法規,引導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通過市場化運作,逐步建立和形成良性的生態補償機制,促進生態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通過上下級、國家到地方的縱向公益補償和區域間、上下遊間的橫向利益補償,逐步實現全方位、全覆蓋、全過程的生態補償。

(6)責權利相統壹的原則。壹般來說,礦產資源生態補償的過程是生態資源的所有受益者向生態資源的提供者支付報酬的過程,生態資源的管理者充當了他們利益的協調者。生態補償的過程涉及多元利益的調整,需要廣泛調查各利益相關者的情況,理性分析生態保護的縱向和橫向權利義務,科學評估維護生態系統功能的直接和間接成本,研究制定合理的生態補償標準、程序和監督機制,確保利益相關者責權利相統壹,明確獎懲並舉,實現* * *建設* *和共贏發展的目標。

6.3.2.3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補償模式

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方式根據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分類體系。根據補償方式,可分為經濟補償、物質補償、政策補償和智力補償。按空間尺度可分為生態環境要素補償、流域補償、區域補償和國際補償。按補償方向可分為縱向補償和橫向補償。按照補償的手段,可以分為三種:壹是財政轉移支付,比如國家通過增加財政轉移支付,對西部地區保護生態環境造成的財政減收進行補償;二是項目支持,如對各類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項目、重點生態環境保護區替代產業和替代能源開發項目、生態移民項目的資金支持;三是開征生態環境補償費(費)或要求生產者、開發者、經營者繳納生態環境保護信用基金(姚明寬,2008)。上述每種補償模式都有壹定的優點,但它們都更側重於市場。

根據實施主體和運行機制的不同,生態補償主要有政府補償和市場補償兩種類型。

(1)政府補償。政府補償是指國家通過非市場渠道對礦區生態環境進行的補償。比如直接財政補貼、差別化區域政策、財政補助、實施生態保護工程、減免稅收、優惠利率等。政府補償基於生態環境的公共物品性質和環境受益者的不確定性。本質上屬於行政賠償。政府補償以國家為補償和實施主體,以資源地區政府和居民為補償對象,以財政補貼、政策傾斜和項目實施為補償手段,實現國家生態安全、區域協調發展和社會穩定的目標。這種補償模式是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最重要的形式,也是目前易於操作的補償模式。

(2)市場補償。市場補償是指市場主體根據政府制定的生態環境補償標準,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通過市場行為對生態環境進行補償。通過市場機制,開發利用生態環境的生產者和消費者應承擔相應的生態環境補償費,其前提是生態資源的合理定價。市場補償主要包括:①排汙費。在礦區排放汙染物的資源開發企業,根據排放汙染物的數量和影響,繳納壹定的費用。②環境產權交易補償。通過建立法定的排汙權,即排汙權(通常以排汙許可證的形式表現),並允許這種權利像商品壹樣買賣,就可以進行排汙控制。上海、廣州、深圳在排汙權市場交易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可以借鑒。③環保產業。組建專業化的環境汙染防治或生態環境治理公司,滿足排汙企業通過市場化運作降低治汙成本的需求。

6.3.3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產業援助機制

資源開發利用產業幫扶機制,是指國家通過資金和項目支持、財稅支持、政策傾斜、減輕企業負擔等方式,對因資源枯竭而衰落的地區和產業給予直接幫扶,或通過優惠政策、扶持接續產業發展等方式給予間接幫扶,以促進資源型地區或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總體而言,我國礦產資源產業援助機制尚不完善,主要表現在援助政策分散、援助補償標準不合理、缺乏系統的產業援助補償設計。新疆作為以開發油氣資源為主的能源基地和原材料供應地,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但由於缺乏產業反哺政策、產業轉移幫扶政策和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幫扶政策,新疆也面臨著產業結構矛盾突出、就業壓力逐年加大、後續產業嚴重不足、生態環境壓力大等問題,極大影響了礦業協調發展和礦區居民生活質量。建立和完善礦產資源產業援助機制勢在必行。因此,要按照統籌礦業與其他相關產業發展、統籌礦業與生態環境發展、統籌礦業經濟與區域經濟發展的要求,構建礦產資源產業幫扶機制,促進新疆地方經濟社會協調發展[88]。

6.3.3.1礦產資源開發產業援助機制建設的基本原則

(1)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相結合的原則。在資源開發和建立發展接續產業的過程中,要妥善處理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的關系,避免為了當前利益而犧牲長遠利益,不能為了當代人的利益而犧牲下壹代人的利益,更不能在資源開發中耗盡自己的資源。處理好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關系,勢必影響資源型地區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堅持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相結合的原則,是資源型地區在經濟發展中首先應該堅持的原則。

(2)資源開發與制度創新相結合的原則。合理的資源開發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健全的生產運行機器的保障。只有加大體制機制創新,才能促進經濟建設與資源開發的聯動,形成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和諧發展。國家可以通過技術、資金、項目援助等手段改善和緩解資源型地區的矛盾,但只有轉變觀念、制度創新,才能增強自主發展能力,提高自我造血功能,才能真正擺脫資源型地區經濟發展落後的局面。

(3)資源稟賦與產業軟化相結合的原則。從世界經濟發展規律來看,資源稟賦並不是區域經濟發展的決定性因素。比如日本、韓國等國家,資源相對匱乏,但卻是經濟快速發展的地區。在全球信息化時代,隨著知識經濟步伐的加快,以資源稟賦決定產業布局的發展理念正在改變,資源軟化的理念也逐漸被大家所關註和認可。這是產業變革的新特點,也是國家產業政策的未來方向。資源型地區壹方面要註重提高資源開發利用的效率和技術水平,另壹方面要註重研究產業軟化,特別是國外資源貧乏地區的產業發展規律,逐步擺脫對資源稟賦的路徑依賴。

6.3.3.2礦產資源開發產業援助機制的基本內容

壹是建立資源企業反饋機制。對於處於形成期的資源型企業,應從提高技術含量入手,走集約利用、內涵挖掘、擴大再生產的道路,通過國家政策支持和引導,盡快進入高峰期。對處於鼎盛時期的資源型企業,國家要按照實現收益的壹定比例提取資源開發補償基金,用於資源型地區生態環境的保護、治理和修復,積累發展替代產業和接續產業的資金,支持資源型企業生存發展和資源型城市轉型。對於衰退中的資源型企業,國家給予壹定的政策支持。按照國際慣例,通過降低相關行業和企業的稅收,支持其下遊產品加工企業,發展替代產業和新興產業,實現衰退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是建立接續產業幫扶機制。發展替代產業是資源型地區走出資源枯竭困境的根本途徑。國家支持資源型地區發展資源深加工和非資源型產業,提高產品附加值,延伸優勢資源產品產業鏈,提升資源型城市綜合競爭力。通過國際和區域產業轉移,實現資源型城市轉型的自然過渡。國家應對衰退產業發展起來的接續產業給予稅收和信貸政策支持。在資源型城市轉型過程中,國家可適當放寬對直接利用外資和境外融資的限制,國家政策性貸款和金融信貸可適度向資源枯竭型城市傾斜。

三是建立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機制。適當增加國家轉移支付,從上繳國家的礦產資源補償費中提取壹部分返還給資源輸出地區,建立置換產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通過加大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力度,國家加大了對資源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的投入。加大對衰退產業集中地區再就業資金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再就業保障基金,擴大再就業政策覆蓋面,在公益性崗位開發、勞動力市場建設、再就業培訓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

6.3.4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財政補償機制

資源型城市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很多問題,部分原因在於我國沒有建立有效的補償機制。因此,國家需要建立科學的資源補償機制,壹方面緩解資源枯竭型城市存在的問題,另壹方面防止新興資源枯竭型城市走上資源枯竭型城市的老路。

6.3.4.1改革資源稅費,創建新的資源補償機制。

良好的資源補償機制具有內在的穩定功能,可以保證轉型期資源型城市經濟平穩過渡。目前,我國資源開發利用補償費主要由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和資源稅構成。就實際情況而言,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難以對資源開發起到良好的補償作用,資源稅也難以滿足我國現有資源宏觀調控目標的要求,存在許多需要進壹步調整的問題。為充分發揮資源補償機制的內在穩定功能,仍需全面調整和完善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制度。

6.3.4.2運用財稅政策引導資源型城市產業多元化發展。

壹是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加快資源型城市轉型。資源型城市的產業結構壹般是“二產”占比較大,“壹產”和“三產”相對較弱。因此,資源型城市產業結構的調整應著眼於“二產”的內部結構優化和“三產”比重的提高。通過大力發展油氣化工、煤化工、煤電壹體化產業,實現“二產”內部結構優化。在“三次產業”方面,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環保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

二是利用財稅政策支持資源開發接續產業。從國外資源型城市的發展經驗來看,實現資源型城市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是加快資源型城市接續產業的發展。通過對接續產業給予稅收等政策支持,加大對資源型城市的財政轉移,改善投資環境,加強道路交通、公共事業等基礎設施建設,吸引外資企業投資,從而改變資源型城市產業結構單壹、經濟發展潛力不足的局面。

三是通過政策支持資源型城市轉型。資源型城市大多屬於地級以下城市,基本沒有權力出臺支持城市轉型的政策。加快資源型城市轉型需要政府政策支持,國家應出臺壹些普惠性的產業、財稅、土地政策,為資源型城市轉型提供制度保障。

第四,運用財稅政策推動科技進步,促進資源型城市經濟發展。科技進步是經濟發展的動力。資源型城市要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吸引企業和科研機構圍繞新興產業和新產品的培育開展技術創新活動,從而培育新興產業和產品,調整資源型城市的產業和產品結構,促進資源型城市由單壹資源經濟向多元經濟轉變。

6.3.5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補償法律機制

雖然我國相繼出臺了相關法律和政策,但缺乏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條例》雖然也制定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補償的相關內容,但不夠具體,補償的標準和方式缺乏詳細規定,在實際操作中難以規範。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了保障少數民族在資源開發中利益共享的渠道,可以作為建立資源開發利益共享機制的依據。但由於法律只規定了宏觀方面,沒有細化具體措施和標準,導致部分條款無法執行,缺乏可操作性。

此外,我國現行的礦產資源補償機制側重於補償資源的經濟價值,沒有考慮補償的環境價值和公平價值。而且對礦產資源經濟價值的補償並不充分,與礦業發達國家收取的礦區使用費相比只是壹小部分,不足以反映礦產資源的實際價值,尤其是資源枯竭的代際補償價值。現行的礦產資源補償法律還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要制定相關配套法律文件,修訂完善資源補償立法框架和內容體系,明確自然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建設補償的範圍、對象、標準、方式和法律責任,完善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確保資源補償有法可依。在資源開發中切實保護資源區居民的利益。

6.3.6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利益補償機制

建立資源區位補償機制的目的是通過增加國家對資源所在地政府和居民的補償,彌補地方政府和當地居民因資源開發而遭受的損失。在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主要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資源開發企業和當地居民的利益。然而,在我國現行的資源利益分配機制中,資源所在的地方政府和居民的利益明顯被忽視。如何協調各方利益,實現* * * * *關系到區域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也關系到新疆民族地區的社會和諧穩定。建立資源開發利用利益補償機制的關鍵是根據礦產資源所有權的特點,以產權為紐帶,通過礦產資源開發各利益相關者的參與,合理分享礦產資源開發的利益。

壹是礦產資源產權分解制度,即在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的前提下,保證礦產資源產權的法律明晰,理順各利益主體在礦產資源產權中的比例關系。將礦產資源收益按國家所有權、企業產權、地方產權、自然人產權進行分解,使四方利益相關者獲得科學合理的各自權利,是* * *享有機制的核心。

二是礦產資源開發的利益分享制度,即按照礦產資源產權各利益相關者的比例,通過礦產資源的開發經營,分享礦產資源利益的制度。礦產資源開發的收益分成制度可以使礦產資源所在的地方政府和居民在保證國家和企業收益的基礎上獲得合理的收益,從而從根本上減少礦產資源開發中的沖突、摩擦和短視行為[89]。

三是礦產資源利益補償制度。即通過增加國家對資源所在地政府和居民的補償,可以彌補地方政府和當地居民因資源開發而承擔的額外成本。利益補償制度主要通過完善稅收制度和建立自然資源折舊補償制度來實現。通過減稅、退稅等方式,加大中央政府對資源所在地地方政府和居民的經濟補償。通過實施資源枯竭補償,建立資源枯竭和補償賬戶,加大對現有資源開發利用企業資源折舊和枯竭的核算,實現資源的資產化管理,避免資源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的流失和減少。

四是完善稅制,通過增加稅收返還、擴大地方資源補償費比例等方式,增加中央政府對資源所在地政府和居民的經濟補償。

五是完善行業協會配套機制。建設壹批節能高效的工業項目,使石油、煤炭資源轉化為其他高附加值的工業產品出口,進而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有條件的話就地加工資源,延伸產業鏈,支持當地下遊及輔助產業的配套發展。央企與地方的分工合作機制,錯位發展煤化工等深加工產業,形成* * *發展格局。

第六,在資源配置上,對資源所在地給予壹定的優惠政策。新疆是中國能源和礦產資源的主要供應地,大量的油氣和煤炭資源要調出自治區,為國家的經濟建設服務。地方政府,尤其是資源所在的政府,留下的資源份額非常小,影響了資源的利益。為解決這壹問題,建議國家將出讓資源的比例合理分配給地方深加工資源,給予新疆石油天然氣壹定的分配權,適當增加原油、天然氣作為地方深加工原料的地方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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