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管企業也稱統管企業,是指納入政府統計部門名單,需要按時上報相關統計報表的企業。壹個地區上市企業的數量和經濟規模反映了這個地區工業經濟的整體水平,上市企業的經濟規模在所有行業中所占的比重反映了壹個地區工業經濟的質量。
上市企業的經濟規模和發展速度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壹個地區GDP的發展水平,真實客觀地反映了每個工業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
獎勵範圍為統計部門認定的2018年度新增規模工業企業、新建五南式企業和稅務部門認定的規模工業企業、重點工業企業,不含水電行業。
納稅範圍為2018 10 10月1至12 31 2月,不含個人所得稅、消費稅、欠稅、查稅、國家鼓勵產業發展的按需退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第壹條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統計工作,保證統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充分發揮統計在了解國情國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法。第六條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的職權,不受侵犯。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政府統計機構、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不得修改統計機構、統計人員依法收集整理的統計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統計機構、統計人員以及其他機構和人員偽造、篡改統計資料,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統計違法行為的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