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特編制《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以下簡稱本機關)依據相關職責和法規行使職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之外,凡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壹、主動公開
(壹)公開的職責和範圍
本機關在職責範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具體由相關處室承辦:
(1)人事培訓處提供“機構法定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和“下屬單位”的相關信息。同時適時提供人事任免、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信息。
(2)政策法規處提供“法規規章”裏與我委相關職責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政策解讀”等內容。企業改革處提供有關企業改革的相關文件和法律法規。
(3)宣傳處和辦公室提供“領導動態”包括“領導活動”和“領導講話”,“部門會議信息”、“通知公告公示”、“日常工作動態”、“工作簡報”以及“新聞發布會”等相關信息。
(4)規劃發展處和統計評價處提供“規劃信息”、“總結計劃”、“統計信息”、“重大建設項目”等方面的相關內容。
(5)產權管理處提供“企業國有產權處置”的辦事指南,企業改革處提供“省屬國有企業改革方案審批”的辦事指南、績效評價中心提供“企業清產核資”的辦事指南。
(6)沒有涉及到以上內容的相關信息,由各承辦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按程序報送。
(7)電教中心負責提供各類會議、活動的圖片。
(二)信息公開的審批發布程序
1、政府網站信息的選送審核工作由宣傳處和辦公室負責,電教中心具體承辦。
2、各處室確定專人負責信息政務公開,及時將有關公開信息報送審核並發布。
(三)有關各處室依法公開的信息情況年底進行匯總報委領導。
(四)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我委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山西省政府門戶網站)和(山西國資網)。
其余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我委查閱。
查閱地點:太原市平陽路101號國瑞大廈;
查閱時間:正常工作日;
(五)公開時限
本機關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本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進行處理。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壹)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山西省國資委
受理地址:太原市平陽路101號國瑞大廈;
受理時間:工作日
(二)提出申請步驟
1、填寫申請表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應當填寫《山西省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也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復制有效。為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要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電子郵件或當面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
第壹,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第二,通過互聯網郵件發送申請的,請在主題上標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第三,申請人也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充。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壹答復。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四)辦理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監察室投訴。認為本機關違反有關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通信地址:太原市平陽路101號國瑞大廈
接待時間:正常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