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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公司性質?

公司性質是依據公司的組織形式和對外承擔責任形式的不同對公司進行的分類。公司是指壹般依法設立的,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根據現行中國公司法(2005),其兩種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者在規模、設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因此適合不同需求的投資者。在選擇公司形式時,應考慮發起人的財產能力、經營能力、長遠需求。

總體特點上,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規模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護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是人合性與資合性的結合,公司運營上具有靈活性,其設立、運作步驟簡單;

股份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公眾性強,通過發行股票融資,往往股東人數眾多,公司的決策也按持股票數量掌握話語權,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出於保護公眾的目的,無論從設立條件還是設立程序上說,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比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都更嚴格、更復雜。兩種公司形式具體差異表現在:

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有限責任公司裏,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壹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壹票表決權。

2、設立方式及流程差異: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設立流程為:訂立公司章程——股東繳付出資——驗資機構驗資——設立登記;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方式外,還可以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並上市融資,但設立流程比較復雜:訂立公司章程——發起人認購股份和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驗資——召開創立大會——設立登記。

3、股東人數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於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上市公司擁有上百萬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東。

4、公司資本規模:除了上海自貿區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註冊資本要求外,其余地區的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為三萬元,股份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為五百萬元,上市公司五千萬元。目前國務院已經開會要求全國推廣取消最低註冊資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執行細則。

5、組織機構設置規範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較簡單、靈活,可以通過章程約定組織機構,可以只設董事、監事各壹名,不設監事會、董事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須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定期召開股東大會,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礎上,還要聘用外部獨立董事。

6、股權轉讓與股權的流動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出資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股東會過半數股東同意,因而股權的流動性差,變現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開發行,轉讓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則流動性更高,融資能力更強

7、社會公開:有限責任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向股東公開,供其查閱,無須對外公布,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並且要定期公布財務狀況,上市公司要通過公***媒體向公眾公布財務狀況,相比較更難操作,公司財務狀況也難於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內幕交易等問題。

擴展資料:

關於公司、企業的種類,我國《公司法》、《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及有關法規有相關規定。企業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即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聯營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及其他企業。

公司種類又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其中有限責任公司又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和非國有獨資公司。從廣義上講,國有公司以出資情況來加以區分,可以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參股公司。

1.國有企業: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並按《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資產的投入主體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就是國有企業

2.集體所有制企業:部分勞動者***同占有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壹。我國最早是在農業、手工業、商業和服務業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而建立起的集體所有制經濟。

它的特點是:第壹,生產資料屬於集體經濟成員***同所有,***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成員根據他對集體經濟的貢獻來分配其經營成果。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於全民所有制,範圍較小。第三,集體經濟單位之間存在著差別。

在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實現形式也在發生變化,出現了許多新的聯合體。經營管理上已經不限於生產資料集體所有,統壹生產經營、成果實行單壹按勞分配的形式,而是實行了集體所有分散經營、各負盈虧等多種形式。

3.聯營企業:聯營具有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營和合同型聯營三種形式。"企業之間或各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法人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稱為聯營企業。

4.三資企業:通常把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三類外商投資企業統稱為三資企業。?

它是經我國有關部門批準,遵守我國有關法規規定,從事某種經營活動,由壹個或壹個以上的國外投資方與我國投資方***同經營或獨立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

改革開放以來,三資企業已經成為我國企業系統壹個組成部分,辦好三資企業,對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擴大出口渠道都具有重要意義。

5.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他們之間主要的區別在於資金的組成結構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企業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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