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壹)執行國家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政策和法規;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制定全市城鄉就業創業統籌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覆蓋公共就業創業的服務體系;制定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全市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控,保持就業形勢穩定;牽頭制定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制定境外人員來我市就業的管理政策。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四)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參與人才管理,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率先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培養和引進,完善博士後研究中心的管理措施;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建立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五)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規劃和政策;對來本市工作的外國專家進行綜合管理;負責表彰和獎勵來本市工作的優秀外國專家;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轉業軍官的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全市年度安置工作;負責轉業軍官的教育和培訓;協調全市企業轉業幹部的救濟和穩定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七)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和醫療救助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的相關政策和標準;協調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水平;制定全市社會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定點單位的管理和結算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完善應對預案,維護社會保險基金總體平衡。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的錄用、任免、辭職、辭退、培訓和考核;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政府獎勵措施;承辦市政府向市人大任免的人員和市政府直接任免的人員的行政任免;擬定全市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和協調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和人員招聘工作;制定本級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制定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政策。
(九)負責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關系和勞動監察等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的政策以及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信訪工作體系。
(十)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壹)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宣傳、培訓、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網絡,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和發展預測報告。
(十二)指導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直屬單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工作;指導局機關相關學會、協會及其他學會的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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