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企業與新企業在同壹省份的,可以進行安全管理人員變更申報。
申報變更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變更申請人必須是本省符合條件的人員;
(2)轉入企業發起變更申報後,原企業進入系統“安全管理人員模塊”操作,主管部門同意轉出後即可受理審核發證。
變更申報流程為:新企業申報-老企業進入系統確認-主管部門受理-主管部門審核-省政務中心認證。
規章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建築業企業不得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承攬工程。
建築資質變更材料詳細信息
申請變更前,需要提交的材料需要準備審核。由於這些材料是主管部門審查的最重要依據,如果沒有是不可能的。
1.申請:登錄主管部門官網,下載申請表,現場提交。
2.資質證書:施工企業資質證書應註明在有效期內,否則需要換發。
3.變更證明:公司名稱變更的,需要提交新的公司營業執照,並出具工商部門出具的證明(加蓋公章)。
4.其他材料:申請過程中可能用到的其他材料,包括:(1)公司章程;(2)營業執照;(3)法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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