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車承運人”由美國的卡車經紀人壹詞演變而來,是陸地無船承運人的延伸,是在線貨運平臺的前身。“無車承運人”是指不擁有車輛從事貨物運輸的個人或單位。“無車承運人”具有雙重身份。對於真正的托運人來說,是承運人;但對於實際承運人來說,也是托運人。
“網絡貨運”是在公路貨運無車承運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網絡貨運是道路貨物運輸在網絡平臺上的經營,是指網絡貨運經營者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義務,是整個運輸風險的第壹責任人。網絡貨運是指經營者依托互聯網平臺整合調配運輸資源,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道路貨物運輸,並承擔承運人責任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無車承運人與網絡貨運的區別;
無車承運人和網運在申報時間上是有區別的。無車承運人申報時間有限,以各地區政策發布時間為準。各地區申報時間不統壹,壹個月左右。如果答辯失敗,就只能等待下壹次申報的開啟時間了。網上貨運的申報時間沒有限制,每個月都可以申請。按照各地區的規定,每個月都可以提交申報計劃。
在資料的準備上,APA提醒大家,無車承運人和網上貨運也是有區別的。網上貨運資質申報新增以下兩個企業資質:
1.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公司名稱與網絡貨運經營申請人名稱相同)。
2.符合國家關於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的要求(單位名稱與網絡貨運經營申請人名稱壹致,建議取得三級以上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及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