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實上,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限”二字是眾所周知的,大多數企業主在剛創辦公司時都喜歡這種形式。正因為如此,既能給他們帶來很多便利,又能降低很多風險,是創業者最好的選擇。那麽“有限責任公司”中的“有限”是什麽意思呢?
第壹,有限責任公司只承擔有限責任。比如小王和小李合夥開了壹家有限責任公司。經營了幾年,不但沒有盈利,反而因為各種原因欠了654.38+0萬。於是小王和小李決定註銷公司,從此退出。但公司註銷前,必須清算財產,如果公司有債務,必須結清。
但在破產清算過程中,發現小李和小王的公司全部資產被變賣時只值50萬,只能用公司剩余資產進行清償。但由於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只承擔有限責任,也就是說,還清這50萬元後,就不用還剩下的50萬元了。
第二,合作企業、獨資企業承擔無限責任。了解了有限責任之後,我們再來了解壹下無限責任。無限責任也很好理解。通俗地說,就是欠多少就要還多少。
比如小李和小王重新開了壹家公司。這壹次,為了表示兄弟情誼,他們註冊為合夥企業。開了幾年,可惜還是沒有盈利,又壹次負債654.38+0萬,於是兩人決定再次註銷公司。
按照註銷流程,還會再進行壹次財產清算,但是在清算過程中發現小李和小王的公司全部資產只值50萬,不足以償還654.38+0萬的債務。
那麽剩下的50萬呢?這次就沒那麽幸運了,因為“無限承諾”兩個字的限制,剩下的50萬還需要小王和小李償還。外人可以找小王或者小李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