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壹步建立健全靈活、高效的國有企業經營機制,推動國有企業全面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表示,《意見》重點圍繞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分配,對決定機制、管理方式和監管體制機制進行了改革完善。主要包括:
壹是改革工資總額決定機制。《意見》明確,確定國有企業工資總額,要綜合考慮國家工資收入分配宏觀政策要求、企業發展戰略和薪酬策略、生產經營目標和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人工成本投入產出率、職工工資水平等壹攬子因素。同時,完善了工資與效益同向聯動機制,明確企業經濟效益增則工資增、企業經濟效益降則工資降的掛鉤聯動原則。
二是改革工資總額管理方式。《意見》明確,對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全面實行預算管理,根據企業功能性質定位、行業特點並結合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程度,對其工資總額預算方案分別實行備案制或核準制。
三是完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管理。《意見》在堅持落實國有企業內部薪酬分配法定權利的基礎上,對完善企業內部工資總額管理制度、深化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規範企業工資列支渠道提出了原則要求。
四是健全工資分配監管體制機制。《意見》進壹步理順了政府職能部門和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的監管責任,對加強和改進政府對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指導調控、落實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監管職責、健全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制度和問責機制作出明確規定。同時,對完善國有企業工資分配內部監督機制、建立國有企業工資分配信息公開制度等提出了要求。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