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餐飲許可證、環評許可證比較簡單,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門、食藥監、環保局申請。比較麻煩的是消防部門的手續。壹個* * *,有三條路,過了才能開。
壹、餐飲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持個人身份證向工商分局申請領取《個體工商戶申請開業登記表》或《私營企業申請開業登記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壹式兩份及其他相關表格。
2.按要求逐壹填寫'申請表'及需填寫的相關表格,在戶口所在地管理區加具意見(註明計劃生育情況),根據所報經營項目到相關部門審批或辦理相關《許可證》。
3.將填好的申請表及相關表格、個人身份證和填好的《許可證》交回工商分局個體私營經濟單位審核。
4.市內外城鎮人員需向原工商分局(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領取申請表及相關表格,在原管理區和原工商分局(所)填寫並簽署意見。
5.市外人員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暫住證和計劃生育證明(或未婚證明)。
6、從受理之日起(即送審之日),按《條例》規定在三十天內,力爭在十天內作出審查決定。核準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註冊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憑個人身份證領取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第六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向有登記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法律法規對食品攤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