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信息安全法的相關規章主要有以下15部:
(1)農業部《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安全保密管理暫行規定》(1997.04.02)
(2)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1997.12.12)
(3)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暫行規定》(1998.08.31)
(4)公安部《計算機病毒防治產品評級準則》(2000.03.20)
(5)公安部《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2000.04.26)
(6)郵電部《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2000.05.25)
(7)教育部《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2000.06.29)
(8)信息產業部《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2000.10.08)
(9)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信息產業部《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2000.11.07)
(10)信息產業部《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2005.02.08)
(11)信息產業部《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2005.02.08)
(12)信息產業部《互聯網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2005.02.08)
(13)公安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2005.12.13)
(14)公安部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信息安全等級壹保護管理辦法(試行)》(2006.01.17)
(15)公安部《網吧安全管理軟件檢測規範》
為了加強對農業部計算機信息網絡的管理,保障計算機網絡安全運行和網上信息交流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央保密委員會有關精神,農業部制定了《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安全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分四章二十七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涉密信息的保密要求;網絡安全的要求和罰則。
為了加強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管理,保證安全專用產品的安全功能,維護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公安部制定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分六章二十六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安全專用產品實行銷售許可證制度;主管機關及其職責;檢測和行政審批的程序;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加強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保障國家財產的安全,保證金融事業的順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公安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暫行規定》,分六章五十壹條,規定了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原則和基本任務;安全防範設施和管理的要求;發生事故和案件的處理;獎勵與罰則。
為了保證和提高在我國銷售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產品的質量水平,有效地遏制計算機病毒對我國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傳染和破壞,公安部編制了《計算機病毒防治產品評級準則》,分七個部分:範圍、引用標準、定義、參檢要求、測試、檢驗報告、產品評級。
為了加強對計算機病毒的預防和治理,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障計算機的應用與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公安部制定了《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分二十二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主管機關及其職責: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加強對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國際聯網的管理,促進國際信息交流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郵電部制定了《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分十七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接入單位應具備的條件;相關要求和禁止的行為: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了促進互聯網上教育信息服務和現代遠程教育健康、有序的發展,規範從事現代遠程教育和通過互聯網進行教育信息服務的行為,教育部《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分二十六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主管部門和審批的條件和程序;禁止的行為和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了加強對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的管理,規範電子公告信息發布行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信息產業部制定了《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分二十二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適用的範圍;開展電子公告服務應具備的條件;禁止的行為和相應的要求;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了促進我國互聯網新聞傳播事業的發展,規範互聯網站登載新聞的業務,維護互聯網新聞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信息產業部制定了《互聯網菇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分十九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適用的範圍;主管機關及其職責;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實行審核批準、備案制度;禁止的行為和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規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及備案管理,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和國電信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信息產業部制定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分二十九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適用的範圍;主管機關的管理原則和服務要求:履行備案手續的程序和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了規範電子認證服務行為,對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實施監督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信息產業部制定了《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分八章四十三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適用的範圍;主管機關及其職責:電子認證服務機構應具備的條件;行政許可的程序規定;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的服務要求和應履行的義務;電子簽名認證證書的要求;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加強對互聯網IP地址資源使用的管理,保障互聯網絡的安全,維護廣大互聯網用戶的根本利益,促進互聯網業的健康發展,信息產業部制定了《互聯網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分二十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適用的範圍;主管機關及其職責;IP地址管理方式及要求;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加強和規範互聯網安全技術防範工作,保障互聯網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促進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利益,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安部制定了《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分十九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主管機關及其職責;保密要求;具體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加強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規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公***利益,保障和促進信息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安部等部門聯合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試行)》,分六章二十六條,規定了相關用語的定義;主管機關及其職責;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五級及其監督管理;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安全管理職責、保密管理要求、密碼管理規定;違反規定的罰則。
為了規範全國網吧安全管理軟件開發與應用,便於數據處理,實現集中管理,保障公***信息網絡安全,公安部制定了《網吧安全管理軟件檢測規範》,分為網吧安全管理代碼(五個部分)、網吧安全管理基本數據交換格式(四個部分)、網吧安全管理軟件基本功能(六個部分)。
我們在信息網絡立法方面制定了壹些法規和規章,但總體上講,還不能滿足依法促進和管理信息網絡的需要。要進壹步加強這方面的工作,要制定管理性的法律規範,也要制定促進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還要有促進信息網絡從業單位行業自律的規定。要建立和完善信息網絡安全保障體系的法規及有效防止有害信息通過網絡傳播的管理機制,制定通過信息網絡實現政務公開和拓寬公民參政議政渠道的法律規範,制定通過信息網絡引導和鼓勵全社會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的激勵機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