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需要配套建設汙染防治設施。環評手續需到環保局辦理;
3、排汙許可證;
4、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5、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6、辦理工商登記;
7、養殖戶取得營業執照後,需要到畜牧局辦理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
養殖證是國家要求海域水產養殖和內陸水域養殖戶需要辦理的壹種證件。凡是利用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取得養殖證。
養殖廠的排汙許可證如何辦理
1、申請人在國家排汙許可信息公開系統進行許可申請前信息公開;
2、公示結束後持相關材料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許可申請;
3、符合要求的,出具申請受理通知書並在國家排汙許可合法平臺上進行網上申報;
4、不符合要求的,出具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5、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6、對審查合格的,經環保局相關科室會簽、主管局長簽批、主要領導簽批後依法作出許可證核發;
7、對不符合要求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
《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牧主管部門編制畜牧業發展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準實施。畜牧業發展規劃應當統籌考慮環境承載能力以及畜禽養殖汙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學確定畜禽養殖的品種、規模、總量。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農牧主管部門編制畜禽養殖汙染防治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準實施。畜禽養殖汙染防治規劃應當與畜牧業發展規劃相銜接,統籌考慮畜禽養殖生產布局,明確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目標、任務、重點區域,明確汙染治理重點設施建設,以及廢棄物綜合利用等汙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