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是我國工程擔保試點中自發產生的創新品種。壹推出就迅速走紅,幾乎成為大部分工程保障試點城市的必備品種。在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實踐中,各地先後制定了項目擔保、企業擔保等方案。
針對領取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的目標企業,實際上,自2006年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提出“對重點監控建築企業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以來,工資保證金原則上由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發包施工單位承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繳納;《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條例》也將“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擔保函”列為違規行為,強調了總承包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的主體地位。
隨著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逐漸成為建設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誘因,壹些地區也結合本地實際,圍繞農民工工資保障主體進行了壹系列創新。
1,遼寧大連,從業主付款到承包商付款再到雙方付款。
由於業主作為項目資金的最終提供者,壹直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風險源,早在2007年,在《大連市建築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規定》中,大連市政府就明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由建設單位(指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設項目法人單位)繳納,在項目資金中列支。
在2015《大連市建築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中,大連市人社局重新規定,自2016年3月1日起,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由拖欠工資的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預存,預存金額可根據預存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調整。這改變了施工單位清償債務的做法,轉而只要求有拖欠工資歷史的總承包方繳納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將貫徹“總承包方負總責”、“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總承包方的工資支付主體責任。
隨後在2018《大連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中,大連市五部門再次修改規定: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建設單位和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工程中的承包方)在施工前按照建設工程合同造價的壹定比例存入銀行的資金。
不難發現,大連在經歷了從業主到包工頭再到雙方的轉變後,終於建立起了完善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體系。
2.在四川綿陽,要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出具保函。
在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方面,四川綿陽是雙保的典型。繼四川省住建廳、保監局於2017年5月發布《建設工程保證保險試點方案》後,綿陽市住建局也於2018年9月發布《綿陽市建設工程保證保險試點實施方案》,明確建設工程發包人、承包人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應分別與保險公司簽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保函。
這將有助於解決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時無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問題。比如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時,建設單位的保函會優先兌現;當然,在建設單位保函暫時無法履行的前提下,也會啟動建設單位保函,為農民工工資支付提供雙重保障。
考慮到“提前合同”和“拖欠工程款”壹直是欠薪的罪魁禍首,綿陽2018年2月出臺的《關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在將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比例由5%調整為3%的同時,仍通過了“對已取得服務綠卡的民營建築企業予以豁免,對已取得服務綠卡的民營開發企業實施”
事實上,除了大連、遼寧、綿陽、四川、河北、廣東等地,還要求業主和企業提交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旨在打破債務鏈條,避免信用風險延伸至無辜的建築工人。
3.在四川成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與信用等級掛鉤。
2004年6月4日起施行的《關於加強成都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的通知》,首先根據施工企業和施工單位的信用狀況,將企業分為重點監控企業(單位)和非重點監控企業(單位),然後明確重點監控施工企業或施工單位各繳納工程合同造價5%的保證金;非重點監控企業或施工單位可辦理以項目為單位的擔保、以企業為單位的擔保或以企業為單位的農民工工資定額支付。
這種將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與信用等級掛鉤的做法,被成都延續至今。2065438+2009年2月20日生效的《關於進壹步深化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的十項措施》再次完善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的差異化管理模式,也對未能及時處理欠薪預警的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的擔保形式進行了限制。
成都市通過禁止部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用銀行保函和保險公司保單代替現金存款支付農民工工資,實際上提高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成本,並將通過經濟手段迫使建築企業主動清償債務,這也是建築企業保護農民工權益的“誘因”。
不難發現,遼寧大連、四川綿陽、四川成都等地的壹系列創新,通過要求業主和承包商分別繳納保函、實行擔保金額差異化繳存、明確擔保與信用等級掛鉤等方式,都有助於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還要註意的是,今後通過配合業主支付擔保確保支付,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將發揮更大的作用,從而全面規範建築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來源,確保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