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文化因素。文化是壹種穩定的意識形態,它將壹個群體與其他群體區分開來。壹定的社會文化制約著社會成員的態度和行為。文化對信用的作用首先在於影響社會成員的認知。有學者認為,中國的傳統社會是壹個以家庭為中心的社會,家庭文化導致對外人的強烈不信任和對親人的高度信任,導致中國社會信任度低。相比較而言,西方國家受基督教文化影響較深,基督教文化中倡導的博愛思想鼓勵對他人的廣泛信任,有助於提高社會信任度。中國社會的信任度低,使得成員對企業信用的認知低,不僅增加了企業信用形成的成本,而且降低了信用的價值,對企業守信的意願會起到反作用。文化的另壹個功能是影響企業承諾的範圍。壹定的文化形成壹定的社會道德規範,對企業的行為提出要求,對企業的行為價值做出判斷。
第二是體制因素。制度可以減少不確定性,影響人們對他人行為的預期。在企業信用形成過程中,制度的作用在於影響企業承諾的範圍。比如某些行為由法律法規確定或限制,使企業做出符合利益相關者利益的承諾;消費者權益的界定使得企業不得不做出相應的承諾。又如,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明確,制約了企業相應的行為。其次,制度的作用是影響企業的承諾意願。建立壹定的獎懲制度可以影響企業承諾的收益和成本,進而影響企業的承諾意願。再次,制度的作用是影響人們的認知,比如通過法律的監管和懲罰,對企業行為構成威懾,使人們基於法律形成信任,提高認知。又如,通過某種資格制度,人們可以獲得關於企業能力和動機的知識。目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嚴重滯後於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表現為整個信用體系發展程度低,失信現象嚴重。不僅企業授信、賒銷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稱,而且拖欠貸款、偷逃稅款、商業欺詐時有發生。
第三是信息因素。信息的作用是獲得建立信任和消除不確定性所需的知識。信息的作用是影響人們的認知,進而影響企業的行為意誌。在信息容易獲得的情況下,人們可以對企業的能力和動機做出更正確的估計,更容易形成信用。但是,當信息成本高或者信息容易失真時,人們就不容易為企業形成就業,形成信用就更加困難。另壹方面,獲取信息的成本也決定了監管企業信用的行為成本,從而決定了監管效率。在信息成本低的情況下,社會更容易對企業進行監督,失信被懲罰的概率更高,失信成本也更高,所以企業更傾向於守信。另壹方面,如果社會成員(司法部門和交易者)獲取信息的成本很高,對企業的監管就會減少,企業失信的可能性就會增加。
第四是市場因素。市場體系的完善和市場競爭將影響企業競爭戰略的選擇。壹般來說,在壹個完美的市場中,公平競爭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更容易得到推廣。這是因為在完美市場中,信息成本較低,交易者通過長期博弈傾向於選擇誠實信用。另壹方面,如果市場體系不完善,信息成本和監管成本會更高,失信有時會更有利可圖。同樣,當市場競爭激烈,市場處於供大於求的局面時,企業隨時有被競爭對手取代、失去市場的危險,其行為受到競爭對手和消費者的雙重約束,因此企業傾向於選擇信守承諾;當市場供不應求,企業的產品相當有市場的時候,很可能是企業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