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雲南曲靖市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宣威)2010年考試招聘公告

雲南曲靖市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宣威)2010年考試招聘公告

雲南曲靖市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宣威)2010年考試招聘公告

根 據《關於做好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曲市人〔2010〕30號)和《宣威市2010年非教育系統事業 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工作實施方案》(宣人字〔2010〕16號)的規定,宣威市公安局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曲靖市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宣 威)核定事業編制25人,現實有15人,缺編10人,結合檢測站工作實際,擬通過公開考試招聘10名高校畢業生。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壹、招聘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國家、省、曲靖市節能減排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我市節能工作目標,加強節能執法。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實的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

取得國家認可學歷、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壹)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9月30日及以後出生);

7.屬宣威市生源或具有宣威市戶口。宣威市外生源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8.同等條件下,持C照及以上駕駛證者優先;

9.2010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必須在辦理錄(聘)用手續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

10.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形如下:

1.在讀的非2010年畢業的學生;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曾在以往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中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員:考試作弊的人員、在報考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而放 棄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面試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而放棄面試的人員、通過事業單位考試錄(聘)用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而不到所報考崗位工作的人 員;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擬招聘崗位、人數、學歷要求、所需專業和考試類別設置

(壹)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為既選拔到專業人才,又體現公平公正,本次公開考試招聘的崗位及專業按文學類、經濟類、工業類、醫學衛生類臨床醫學專業、管理類、計算機與信息科學類六個類別歸並設置,實行“並類考試”。允許相近相關專業畢業生報考。

(二)考試按甲種試卷命題,即: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統壹考甲類試卷。

(三)招聘崗位、人數、學歷要求、所需專業和考試類別詳見下表:

曲靖市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宣威)2010年考試招聘高校畢業生計劃表

招聘單位 招聘崗位 人數 學歷要求 招聘專業 考試類別

曲靖市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

招聘崗位:宣傳 人數:1 學歷要求:專科及其以上 招聘職業:新聞采編與制作、新聞學、新聞傳播學、漢語言文學、中文、文秘 考試類別:文學類

財務 1 專科及其以上 會計學、會計、財務會計、電算化會計、會計電算化 經濟類

招聘崗位:引車員 人數:1 學歷要求:專科及其以上 招聘職業:汽車、汽車工程、汽車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考試類別:工業類

招聘崗位:醫護 人數:2 學歷要求:專科及其以上 招聘職業:臨床醫學、臨床醫療、社區醫學、社區醫療、全科醫學 考試類別:臨床醫學專業

招聘崗位:辦公室 人數3 學歷要求:專科及其以上 招聘職業:刑事偵查、偵查、治安管理、刑事科學技術 考試類別:文學類

招聘崗位:辦公室 人數:1 學歷要求:專科及其以上 工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管理類

計算機登錄 1 專科及其以上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 考試類別:計算機與信息科學類

五、報名辦法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生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壹)報名時間:2010年9月27日-9月30日。

(二)報名地點:宣威市人事局人才市場。

(三)報名要求:

1.“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報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薄》)、《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生就業登記證》)、加分證明材料、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對於2010年畢業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可憑學校開具證明並提供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復印件參加報名。但必須於辦理錄(聘)用手續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如不能如期取得則取消其擬錄(聘)用資格。

2.其他學歷報考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薄》)、《畢業證書》、《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分證明材料、崗位需要的 其他資格證書、報考人員書面的未就業保證書、市人事、教育或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以及有畢業學校或檔案保管部門密 封完好的學籍檔案。

3.畢業生報名時每人須交3張近期半寸免冠照片,填寫《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報名表》壹式兩份、《考試報名信息卡》壹份。

4.畢業生報名時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現場監督下,按照有關規定和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方可報名。

5.招聘崗位的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需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並寫出書面請示,報市人事局審核並經曲靖市人事局審批同意後,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6.每位報考人員只可選報壹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

(四)報名費用:

根據曲發改收費〔2008〕50號文件規定,報名考試費用為100元/人。所收費用用於組織報名、命題、制卷、閱卷、制作準考證、租用考場、監考、運送和保管試卷及公布成績等項開支。

六、考試內容、時間、地點

(壹)考試內容:考試科目設公***科目和專業科目。公***科目主要考公***基礎理論知識,復習資料為《雲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2010版)》;專業科目考所報專業的專業知識,復習用書自備,命題參照現行大中專院校教材。

考試總分為250分,其中公***科目100分,專業科目150分。

(二)考試時間:2010年10月31日。上午8?30-11?00考公***科目,下午2?30-5?00考專業科目。

(三)考試地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七、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於2010年9月16日至9月27日通過《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網》(www.ynqjrs.cn)、《曲靖日報》、宣威電視臺、宣威市政府門戶網站(www.xw.gov.cn)等新聞媒介向社會公布。

八、《實施方案》、《招聘計劃表》和《面試方案》的報批

(壹)《實施方案》由市人事局根據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政策制定,報曲靖市人事局審核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表》由市人事局匯總上報曲靖市人事局審批後方可向社會公告,壹經向社會公告,任何單位和組織不得更改。

(三)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筆試後需進行面試。《面試方案》以及面試的具體辦法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批準的《實施方案》制定,報市人事局審核並經曲靖市人事局審批同意後,方可組織面試。《實施方案》和《面試方案》壹經批準,必須遵照執行。

九、面試工作的實施

(壹)嚴格按照批準的《實施方案》、《面試方案》規定的招聘辦法組織面試。面試時間、面試地點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二)面試總分為100分。

(三)進入面試人員有兩人及其以上的,必須嚴格按1:2的比例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只有1人的崗位需經市人事局審核同意並報曲靖市人事局審批同意後方能進行等額面試,且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聘用。

(四)凡進行面試的,嚴格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占綜合成績5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50%的規定執行。

(五)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

1.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公***基礎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筆試加分)÷2.5〕×50%+〔面試成績〕×50%;

2.沒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公***基礎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2.5〕×50%+〔面試成績〕×50%。

(六)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必須在面試開始壹周前,向市人事局提交《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 報考人員放棄面試申請表》,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五年內禁止參加我市範圍內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由於報考人員放棄面試造成的崗位空缺,可從該崗位筆試成 績(含加分)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只遞補壹次,遞補人員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

十、筆試加分政策

根據曲政發〔2010〕39號和曲市人〔2010〕30號文件規定,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生的筆試加分政策如下:

(壹)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及加分分值

1.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按照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關於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對少數民族實行照顧的政策意見》規定,具體加分政策如下:

(1)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在曲靖市8個民族鄉、99個民族村委會、552個民族村民小組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332個貧困村範圍內的彜、回、壯、布依、苗、水、瑤七種世居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壹條規定範圍之外,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為曲靖市農村的苗族、水族、瑤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8分;農村戶籍的 彜族、壯族、布依族高校畢業生加8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6分;農村戶籍的回族高校畢業生加6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5分。

(3)生源為曲靖市七種世居少數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5分。

2.優秀運動員:曲靖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在高等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會、省城運會比賽取得第壹名者,事業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單項第二名或集體項目 二至三名者加10分;取得單項第三名或集體項目四至六名者加8分;取得單項四至六名或集體項目七至八名者加5分;取得國家壹級運動員證者加20分;取得國 家二級運動員證者加10分。

3.參加雲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 ,任職滿2年並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及邊境縣,任職滿2年並經考核合格的筆試 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州(市)級先進個人的另加6分,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 高分值計算;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4.參加雲南省“三支壹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其筆試成績加4分,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5.參加雲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4分。

6.從2003年開始在雲南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誌願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7.參與“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雲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並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8.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加分人員符合幾項加分條件的,只按其中壹項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二)辦理加分手續須提供的材料

1.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持《戶口冊》經就讀高校前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縣(市)區級公安部門、縣(市)區民族宗教事務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並出具證明材料。

2.符合優秀運動員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憑獎章、獎牌、證書,並經曲靖市、省體育主管部門審核認定並出具證明材料。

3.參加雲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市)區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認定並出具證明材料。

4.參加雲南省“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誌願服務證》(證上須有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5.參加雲南省“三支壹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經縣(市)區級人事部門審核認定並出具證明材料。

6.參加雲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市)區級人事部門審核認定並出具證明材料。

7.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證明書》、戶口證明(須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經當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認定並出具證明材料。

(三)辦理時限

1.報考人員在現場報名期間至10月11日下午5:30前到市人事局人才市場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壹份),逾期責任自負。

2.市人事局審核後,填報《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加分情況匯總表》(附EXCEL格式電子文檔),於10月12日前報曲靖市人事局復審。

3.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經曲靖市人事局審批後由市人事局進行公示。

十壹、免除報名費人員及辦理免除報名費所需材料

(壹)辦理了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勞動部門核發的《零就業家庭聯系卡》及出具的證明。

(二)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畢業生,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證》及出具的證明。

(三)連續失業壹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勞動部門核發的《失業證》及出具的證明。

(四)殘疾高校畢業生,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殘聯核發的《殘疾證》及出具的證明。

(五)完全失去土地,未過就業的生活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證明。

符合免除報名費人員在現場報名期間向市人事局人才市場提交上述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壹份),逾期責任自負。

十二、錄(聘)用辦理程序

1.筆試、面試結束後,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成績。

2.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公開考試招聘實施方案》規定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即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在同等分數條件下,優先選拔革命烈 士子女、殘疾軍人子女、身患殘疾、家庭特別困難或父母雙方均已下崗的畢業生。若前述條件依然並列,則筆試專業科目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科目成績相同者,學歷 高者優先;學歷相同者,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優先;學位證書相同者,在校受“優秀班幹部”或“優秀學生”表彰者優先。上述條件仍然相同者,面試成績高者優 先。

3.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擬錄(聘)用人員進行考核,並寫出書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聘)用資格。

4.擬錄(聘)用人員須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壹組織到市級及其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轉發關於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 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同意那個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 (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余下的招考崗位,可依次遞補,但只遞補壹次。遞補人員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

5.通過其他方式就業和面試、考核、體檢不合格余下的招聘崗位,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只遞補壹次,遞補人員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

6.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錄(聘)用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不少於七天,法定節假日順延)。

7.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因通過其他方式就業放棄錄(聘)用資格的報考人員,必須在錄(聘)用手續辦理開始壹周前,向市人事局提交《曲靖市 2010年非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報考人員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建議相關錄用主管部門取消錄用資格。 由於報考人員放棄錄(聘)用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可依次遞補,但只遞補壹次,遞補人員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

8.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聘)用人員,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雲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雲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登記 表》和《曲靖市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名冊》。經市人事局審核後,報曲靖市人事局審批。聘用人員憑《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及《雲南省事業單 位聘用人員情況登記表》,到招聘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9.時限要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於12月9日前將辦理手續所需材料交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報送曲靖市人事局辦理擬錄(聘)用人員審批手續。

十三、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壹)成立曲靖市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宣威)

2010年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從市公安局、人事局和紀檢監察部門中抽調。

(二)考試招聘工作紀律與監督

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從事考試招聘、面試、考核、體檢等組織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對考試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檢查、監督,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並按規定的管理權限調查處理。整個考試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整個考試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進行,對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的行政處 分;對違反考試招聘紀律或不具備報考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報考、筆試、面試或錄(聘)用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 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 對符合就業政策、招聘原則、程序和條件的畢業生,招聘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否則,三年內曲靖市級組織、人事部門不再下達進人計劃。

十四、其它

(壹)凡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報考人員進行面試、考核、體檢及其它事項時,報考人員不按時按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考核、體檢和錄(聘)用等資格。

(二)具體考務工作由宣威市人事局另行通知。

(三)本實施方案由宣威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宣威市人事局

二0壹0年九月十五日

  • 上一篇:壹個員工工傷,他的公司(國企)不想報。作為壹個受傷的人,他該怎麽辦?
  • 下一篇:找了壹份簡歷,修改了壹下,之後被HR咨詢,想知道被審核的簡歷是修改前的還是修改後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