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說,肇事司機下車後抓住周的腰,雙方扭打在壹起。
執法人員上去拉架,自始至終都沒打周。當記者問周的腳是怎麽受傷的,胡告訴記者:“我們把車拖走的時候,周正站在路邊打電話,沒有手機滑落下去撿。至於他的腳是怎麽受傷的,我們不得而知。”
張家港市城管局副局長告訴記者,在執法過程中,周非常不配合,不下車,不理會執法人員,壹直打電話。在這種情況下,其中壹名隊員將向副中隊長吳偉報告。後來,胡去了,皮卡車也去了。幹了半個小時,周很不配合。無奈之下,副中隊長向中隊長匯報,並叫來泰安汽車維修公司的清障車。汪正華說,“如果他不出來,我們不能耽擱。這時,清障車上的壹名男子拿著扳手走了下來,像是要拆除身後的什麽東西。這樣的話,只能下周下了。壹名清障車司機從後面抱住周的腰,兩名城管隊員阻止周回到車上。另壹名清障車司機啟動了汽車。我在拖車裏的時候,周還在打電話,清障車把車拖走了。”
“事情已經發生了。是時候先救人了。中隊長劉勝還墊付了500元醫藥費。”汪正華說,從17年6月開始,周受傷後,沒給醫院交過壹分錢,都是城管和協商解決,等傷好了事情再解決。目前,我們還沒有處理城管隊員。我們在等待派出所的調查結論,也咨詢了法律顧問。主要問題是周的腳傷是怎麽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