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寫承諾函,註明股權轉讓;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4.簽署股東大會決議;
5.制定公司章程修正案,對股東信息的變更進行相應修改;
6.下載打印《企業變更登記(備案)申請書》並填寫、簽字蓋章。
股東變更程序:
第壹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受理人員初審合格後,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通知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第三步:5個工作日後(申請材料實質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持《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證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股東變更的成本
股權變更按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股權轉讓所得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法人股東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1.購買股權的A人只需要按照交易價格繳納印花稅,萬分之五;
2.股權B出售人以大於其初始投資額的金額出售的,其差額部分按“財產轉讓所得”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小於或等於其初始投資額的,不征收所得稅),同時按交易價格繳納印花稅。
轉讓過程中,還有其他通過掛牌產生的費用。例如,如果在上市時支付了1,000元的交易費用,目前在國內無法抵扣和重新計算所得稅。
3.權益變動雙方應當按照實際成交額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由雙方在轉讓合同簽訂後到企業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繳納,股權變更手續憑完稅證明到工商局辦理。
4.壹般來說,公司的權益沒有發生變化,企業壹般不用繳納所得稅。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71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