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6-12345。
主要職責:
(壹)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負責管理行政、企事業單位住房基金;
(八)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行政處罰的實施工作;
(九)管理市政府幹部周轉住房、高層次人才住房和住房公積金物業;
(十)承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十壹)承辦市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的日常政務工作、黨務工作;負責單位文秘、保密、文書檔案、接待、對外聯系、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負責人事、工資、社會保障、後勤管理、紀檢、監察、教育培訓、計劃生育、信訪等工作;負責管理市政府幹部周轉住房、高層次人才住房和住房公積金物業工作;負責單位固定資產的購置和管理。
資金科:
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業務的服務管理工作。歸集工作包括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等歸集業務、擴大繳存覆蓋面、對受委托銀行的歸集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管等;提取工作包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情況、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日常提取等;
貸款工作包括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計劃、審核及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監督指導受委托銀行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防範貸款風險、管理住房基金等;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工作的政策調研和宣傳。
稽核監督科:
負責落實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的實施工作。負責對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稽核;負責對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如歸集、提取、貸款發放和回收情況進行稽核;
負責延伸對相關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業務進行審查;負責對單位內部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稽核和監督。
財務會計科:
負責編制和實施住房公積金的財務計劃(預算)和決算;承擔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三級核算管理,對每個住房公積金儲戶的繳存、提取情況進行核算;負責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各類統計報表的編制和財務分析;
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的賬戶管理工作,辦理住房公積金各項資金的劃撥;協調與財政、稅務、審計等各部門的業務關系;負責單位財務開支審核工作。
信息技術科:
負責單位信息化建設相關制度的擬定、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單位應用軟件的開發、維護、更新、升級;負責保障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網站系統正常運作;負責單位電子化硬件設備的調配、檢查維護、使用指導;
負責計算機使用、管理培訓工作;負責系統數據和技術檔案保密管理;負責編制信息化項目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