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上沒有“備忘錄”的概念,備忘錄不壹定等於合同,至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壹概而論;?
2、如果名為“備忘錄”,但符合以下條件,則應視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予以遵守和執行;
(1)備忘錄所約定事項具體、確定,且為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2)備忘錄所約定事項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
3、比較典型的是在建設工程領域,合同雙方經常會以“備忘錄”的形式對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進行補充、修改等,應視為雙方達成了新的壹致意思表示,雙方之間成立新的合同關系;?
4,具體分析備忘錄中的條款,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款如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明確約定,保密、獨家談判等;不具有約束力的條款如對某些事實的各自陳述等;?
5,無論如何,備忘錄具有證據的作用,可以對訴訟時效、合同履行等事實起到固定證據的作用。
擴展資料
用途
個人備忘錄
在今天這個充斥著各種激烈競爭的重壓時代,每個人都在忙碌的生活著。小孩子要上各種輔導班,培養很多特長的同時還要完成學校布置的作業,大孩子學習任務更重,努力考上好學校,在我們的忙碌瑣碎日常生活中,會有很多需要記憶的工作。
但人的記憶是有限的,我們需要壹個能提醒和安排我們工作的東西,如何井井有條的處理和安排任務,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最緊急最重要的事情,備忘錄對我們而言尤為重要。
公司備忘錄
買賣雙方磋商過程中,對某些事項達成壹定程度的理解與諒解及壹致意見,將這種理解、諒解、壹致意見以備忘錄的形式記錄下來,作為今後進壹步磋商,達成最終協議的參考,並作為今後雙方交易與合作的依據。但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外交備忘錄
對某壹具體問題的詳細說明和據此提出的論點或辯駁,以便於對方記憶或查對。使自己所做的口頭陳述明確而不至於引起誤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