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基層就業補貼如下:
大學生的就業補貼壹般補貼的對象是大中專畢業生,針對不同時期的畢業生有兩種補貼標準,壹是2005年後畢業的大中專生在企業工作時間持續壹年,會給每人每年2000元的津貼,持續兩年。
二是1999-2004年畢業後的大中專生在企業工作時間持續壹年,且仍持續在原崗位工作的,給壹次性2000元的補貼。
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工資低於全市上年度全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給予每人每年3600元的就業補貼。
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養老、殘疾人、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給予每年1萬元的就業補貼。以上兩項補貼期限均不超過3年。據統計,今年以來已發放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531人***193.08萬元。
應屆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窗口辦理流程:
申請人在季後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後1日前向區級公***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區級公***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社部門在季後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審核、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
區人社部門或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簡稱市社會保險中心,下同)在接收各區公***就業服務機構推送的支付數據後,於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資金劃撥至個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如客觀原因未能申領社會保障卡的,可暫提供本人其他銀行賬戶作為收款賬戶。
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申請應在應屆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期限屆滿之日起1年內提出,其余補貼首次補貼申請應在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等)之日起1年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正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申請人,在補貼期內連續1年未按申請周期申請補貼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