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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稅務登記證怎麽查

稅務登記號的編碼規則為:納稅人識別號指稅務登記號(分支機構組織機構代碼和身份證登記);

1,組織機構代碼為15位:區號+9位組織機構代碼;

2.身份證統壹為20位:舊身份證15位加“00000”或新身份證18位加“00”;多戶稅務登記使用同壹身份證的,第二戶代碼兩位數改為“01”,第三戶改為“02”,以此類推。

如果妳和這些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可以直接讓他們給妳相關資料。也可以在稅務機關查詢(有合法理由),稅務登記證號也會在這些單位的納稅申報資料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查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發放稅務登記證件。”(壹)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個體工商戶適用)》1份《房屋、土地、車船登記表》1 (2),納稅人應提供信息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產權證(產權證)如果是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等合法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租賃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復印件(三)稅務登記證按20元/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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