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權轉讓 的壹般程序是什麽? 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 公司法 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2、聘請 律師 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4、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5、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6、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7、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 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 股東大會決議 ,按照 公司章程 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並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 8、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9、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 股權轉讓合同 或 股權轉讓協議 。 10、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二、股權轉讓的註意事項有哪些? 1、簽訂合同的主體 在股權轉讓中,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在實踐中,壹些公司股東是以公司名義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這會造成簽約主體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要考慮是否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如果是自然人,則要審查其是否已註冊過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 2、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前要征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同時,還需註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則會出現無效的法律後果。另外,無論是開股東會決議還是單個股東的意見,均要形成書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東事後反悔,導致糾紛產生。 3、對前置審批程序的關註 壹些股權轉讓合同還要涉及到主管部門的批準,如國有股權、或 外資企業 股權轉讓等,此時需要轉讓方提供已經走完的審批流程文件,否則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也無法實際履行。 4、明晰股權結構 受讓方應當通過審閱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 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必要的文件,對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 由此可見,股權轉讓程序包括的環節很多,涉及到各方利益,還會有其它機構參與其中,比如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和工商管理部門。成都的投資者想轉讓手中的股份時,首先得了解 成都 公司轉讓 股權流程 ,並且對股權轉讓過程中的註意事項做到心中有數。為了確保股權轉讓過程順利進行,投資者往往需要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助。
上一篇:註冊公司用別人的身份證對別人有沒有影響?下一篇:德雲社由郭德綱、張文順、李京三人創辦。為什麽它最終成為了郭德綱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