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裝備保障;信息化;指揮信息化
doi : 10。3969 / j . issn。1673 - 0194 .2012 .17.041
【中國圖書館分類號】E233【文獻識別碼】A【文號】1673-0194(2012)17-0074-02
隨著世界新軍事革命的深入,人類戰爭的形式正在從機械化向信息化轉變。適應信息化戰爭裝備保障要求,加強我軍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對提高裝備保障指揮水平,增強裝備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1充分認識加快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的重大意義
1.1加快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是適應信息化戰爭裝備保障指揮的客觀要求。
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新軍事革命正在蓬勃興起,戰爭已經演變為壹種信息形態。未來信息化戰爭中裝備保障的突出特點是保障任務重、保障需求高、保障對象多,這就要求裝備指揮必須具有較高的信息化水平,保證戰場裝備保障信息的快速分析、處理和傳輸,進行實時、高效、準確的裝備保障。為了適應信息化戰爭裝備保障指揮的要求,提高整體裝備保障效能,必須加快裝備保障指揮的信息化建設。
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都充分證明了這壹點。在裝備保障指揮方面,美軍依托“全球作戰指揮系統”,精確規劃和使用保障資源和保障力量,跟蹤和控制“裝備流”、“物資流”、“人員流”全過程,實時指揮和控制其接收、分發和交換,組織千裏之外的技術專家,通過先進的微波數字通信網絡,直接為武器裝備維修提供遠程技術支持,有效提高了整體裝備保障指揮效率。
1.2加快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是推進軍事指揮信息化建設的迫切需要。
目前,世界主要國家都在向信息化方向發展。可見,我軍信息化水平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因此,為了實現“建設信息化軍隊,打贏信息化戰爭”的戰略目標,加快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加強軍事鬥爭裝備準備,必須把軍事指揮信息化建設放在重要位置。作為軍事指揮信息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是提高整體裝備保障能力的關鍵。要以建設為重點,帶動和促進軍事指揮信息化建設。
2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目標
2.1構建壹體化裝備保障指揮體系,實施聯合保障指揮。
根據壹體化聯合作戰和諸軍兵種聯合保障的需要,以提高指揮員與戰鬥員的雙向互動效果為目標,以縮短指揮控制回路時間為標準,根據信息流動的基本規律,構建壹體化裝備保障指揮系統[2]。縱向上壓縮精簡指揮層級,橫向上拓展信息互聯能力,結構上優化組合,打破軍兵種界限,使其在和平時期有效組織各軍兵種裝備保障建設,快速平戰轉換,實施高效壹體化聯合作戰裝備保障指揮。
2.2構建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平臺,實施網絡化指揮控制。
在我軍裝備信息化建設總體框架下,按照實現系統間互聯互通的目標,以信息交換和信息安全為切入點,組織各有關方面執行統壹的標準和規範,按照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組合化的要求,狠抓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平臺和裝備保障信息網絡建設[3]。依托壹體化信息平臺,將裝備保障指揮系統和作戰指揮系統連接成壹個有機整體,形成縱橫“無縫鏈接”的裝備保障指揮控制網絡,實現貫穿戰略、戰役、戰術三個層次,覆蓋多個軍種、機構和地域的壹體化聯盟,實現保障資源的動態控制、保障行動的精確控制和保障力量的自主協同。
3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內容
在社會信息化背景下,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的實質是適應裝備保障信息化的發展趨勢和打贏信息化戰爭的要求,充分利用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高科技手段,進行裝備保障指揮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改造,提高指揮運行和指揮決策的科學化、智能化水平。
3.1統壹標準規範,建立裝備保障信息標準體系。
為了實現裝備保障信息的順暢共享和指揮,充分發揮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的整體效益,需要統壹標準和規範,主要包括裝備保障信息的標準和規範、裝備保障指揮信息網絡的標準和規範。標準規範是裝備保障指揮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的前提。只有按照標準和規範組織建設,才能滿足需求,實現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
隨著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的深入,裝備保障指揮將出現新情況、新特點。要不斷發現新問題,及時研究分析解決,修訂補充完善標準規範,充分發揮標準規範的導向和約束作用,為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3.2梳理整合現有裝備保障信息資源
現代戰爭實踐表明,“物流”取決於“信息流”,爭奪裝備指揮主動權的焦點是信息權的控制。平時信息的積累和整合非常重要,是戰時有效控制信息的基礎。目前,制約我軍裝備保障信息資源有效利用的突出問題是條塊分割、標準不壹、互不兼容、無法實現資源共享。因此,必須按照全面整合的要求和方法,進壹步整合管理和安全資源,全面梳理現有業務應用系統,努力提高兼容和享受功能,實現上下安全系統的互聯互通。通過科學有效的“銜接”和“銜接”,梳理、整合、利用好現有裝備保障信息資源,建立健全裝備保障數據庫,把裝備保障系統建成壹個緊密聯系的“大系統”,把現役裝備保障力量、預備役保障力量、地方保障力量優化整合成壹個科學的體系結構,實現軍民融合的綜合保障。
3.3建立適應信息化戰爭的裝備保障指揮體系。
裝備保障指揮系統決定了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的基本流程和框架結構。無論裝備保障指揮系統如何受到體制編制的制約,如何隨著不同作戰指揮關系的調整而變化,裝備保障指揮信息化建設都必須滿足裝備保障指揮系統的要求[5]。因此,必須根據信息化戰爭中各軍兵種聯合保障的要求,按照需求和功能,構建壹體化的聯合裝備保障指揮系統,將現有的“樹型”指揮系統變為信息化程度高的扁平化“網型”指揮系統,減少指揮層級,縮短信息流,實現上下左右的信息實時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