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為什麽當時快要破產的耐克能簽下籃球之神喬丹?

為什麽當時快要破產的耐克能簽下籃球之神喬丹?

耐克和喬丹的愛情,應該感謝阿迪達斯的傲慢。雖然喬丹在NCAA總決賽完成絕殺,代表美國獲得奧運金牌,但在大多數人眼裏,他只是壹個好新秀,壹個好得分手。當時沒有多少人意識到喬丹會是未來的籃球神。很多年後,公牛管理層承認,我們只是覺得喬丹可能會成長為優秀的得分後衛之壹。

作為壹名初入NBA的新秀,喬丹必須面臨與運動品牌簽約的選擇。阿迪達斯是當時NBA的霸主,喬丹本人也想加盟阿迪達斯,但阿迪達斯對喬丹並沒有太多熱情,甚至可以說是傲慢,這也給耐克留下了絕佳的機會。

當喬丹為被阿迪達斯冷落而憤怒時,幾近破產的耐克找到了門。口袋裏沒什麽錢的耐克給喬丹提供了壹份5年250萬美元的高價代言合同。為了說服喬丹,耐克為喬丹拍了壹部籃球短片,感動了喬丹的父母。甚至為了得到喬丹,耐克承諾以喬丹的形象打造壹個子品牌(AJ),喬丹將終身擁有AJ的銷售份額(這也是耐克現在每年給喬丹上億美元的代言費的原因)。25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成為第壹個擁有個人球鞋品牌的NBA球員,用耐克的誠意感動了喬丹,他們終於走到了壹起。

或許連耐克都沒有想到,壹個喬丹,僅僅是壹個喬丹,就能讓他們迅速暴富,甚至他們在籃球場上差點把阿迪達斯擠掉。耐克和喬丹的簽約也被認為是體育史上最經典的簽約。

  • 上一篇: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的若幹政策措施。
  • 下一篇:電子商務在我國外貿企業中的現狀分析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