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對象及資格條件
(壹)計劃招聘350名。其中:
1、縣教體局所屬缺編鄉鎮(街道)學校招聘150名。其中,初中教師12名(物理5名,地理7名),小學教師138名(語文21名,數學16名,英語15名,體育12名,音樂12名,美術12名,幼教50名)。
2、縣衛生局所屬缺編鄉鎮(街道)衛生院招聘200名。其中,中醫臨床10名,西醫臨床50名,護理70名,婦幼20名,醫學影像10名,醫學檢驗10名,麻醉10名,藥劑10名,中醫針灸推拿5名,口腔5名。
(二)具體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詳見《平輿縣2013年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擬聘用崗位表》(附表1)
(三)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其他情形的。
二、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自2013年4月16日起通過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駐馬店人才信息網()、平輿縣電視臺和平輿縣《輿鄉風》等方式公開發布。請考生自行下載有關表格並如實填寫。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壹)報名時間: 2013年4月23日至5月4日下午5:30(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4月29日至5月1日按國家規定公休3天。
(二)報名地點: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輿縣縣政府綜合樓1樓)。
(三)報名辦法:本次報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寫的《平輿縣2013年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表2)壹式2份。
2、往屆畢業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有效戶籍證明(戶口本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報考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的畢業生根據報名要求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1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有效戶籍證明(戶口本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和畢業院校就業指導機構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原件(就業協議書未發放的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學歷情況證明》附表3)1份。
(五)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崗位報考。
(六)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該崗位擬聘用人數。核減後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考。
(七)報考者現場進行信息采集,根據國家規定收取考務費100元。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交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同時建立誠信檔案,凡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三年內不準在我縣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考試中參加報考。
四、考試
(壹)考試由平輿縣2013年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領導小組)委托省級以上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統壹命題及評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報考縣教體局所屬缺編鄉鎮(街道)學校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為100分。
(三)報考縣衛生局所屬缺編鄉鎮(街道)衛生院崗位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面試。筆試成績為100分。
(四)筆試
1、筆試內容
(1)報考縣教體局所屬鄉鎮(街道)學校崗位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50分)和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公***知識(50分)。
(2)報考縣衛生局所屬鄉鎮(街道)衛生院崗位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50分)和解剖、生理、病理、藥理等醫學基礎知識(50分)。
2、領取準考證時間。通過資格審查合格者,於2013年5月21日至2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考務費收據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3、筆試時間、地點及註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4、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符合本次招聘對象與資格條件中,我縣目前在崗、連續計算任職滿2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幹部”和參加河南省招募在平輿縣服務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誌願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成績加5分。
擬享受加分政策的,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相應的服務證書或大學生村幹部證明(縣委組織部出具證明。內容包括:大學生村幹部姓名,性別,畢業時間、院校及專業,身份證號碼,服務地,服務時間,目前是否在崗),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壹審核並公示。未按時提交加分證件並經統壹審核公示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放棄參加面試的人員,由本人申請並經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取消面試資格,空出的名額在面試前壹天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經確認筆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根據招聘崗位的特點采用相應的方式進行。報考縣教體局所屬鄉鎮(街道)學校崗位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
面試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六)考試總成績
1、報考縣教體局所屬鄉鎮(街道)學校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因素)×50%+面試成績×50%;
2、報考縣衛生局所屬鄉鎮(街道)衛生院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因素
(七)筆試成績公示7天,面試成績與考試總成績同時公示7天。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報考縣教體局所屬鄉鎮(街道)學校崗位人員體檢還須結合《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規定,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後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出的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審核與聘用審批
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采取適當方式公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處理。
公示結束後,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縣教體局、縣衛生局另行公布分配辦法。不服從分配或自願放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新聘用人員均實行人事代理並辦理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合格的人員分別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本簡章由平輿縣2013年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1、 招聘職位表
2、 報名表
3、 應屆畢業生證明表
平輿縣2013年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