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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公司的註冊經營範圍

電子商務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商業(貿易,電子商務)。百貨、文化辦公用品、化學原料及制品、化學試劑、化工百貨等。、五金交電、電子產品、通訊設備、電信設備、電信材料、儀器儀表、電線電纜、機械設備及配件、機械設備及配件、計算機、計算機軟件及配件、印刷品、預包裝食品、塑料制品、金屬制品、玻璃儀器、建築材料。裝飾材料、建築五金、家具、紡織品、酒店設備、酒店用品、化肥、初級農產品銷售、戶外用品、運動器材、健身器材、醫療器械;

2.電子技術(計算機技術、科學技術)。計算機軟硬件開發銷售、計算機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互聯網工程建設、調試維護、互聯網運營推廣、代理廣告、電子產品及配件批發銷售、安防監控產品銷售、施工及技術服務、機電產品銷售、安裝及服務、公共工具及辦公耗材批發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

註冊電子商務公司的流程如下:

1.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2、設立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出具相關材料。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出具的相關資料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稅務登記。

綜上,經營電子商務(涉及前置行政許可的,需取得前置行政許可文件後方可經營);計算機軟硬件技術開發及銷售;國內貿易;經營進出口業務;電子商務(無增值電信或金融服務),計算機網絡工程,計算機網絡技術領域的技術服務,電子產品,電子元器件,電線電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除非個人出售自己的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便民勞務和零星小額交易,不需要依法取得許可,也不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

第十五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主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業務相關的行政許可信息、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不需要登記為市場主體的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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