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
(壹)、樅陽縣人民醫院:招聘工作人員18名,其中臨床護士15名、助產士3名。
(二)、樅陽縣中醫院:招聘臨床護士5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國家承認的應、歷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醫療衛生事業;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及其它條件;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55cm以上,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六)年齡要求:
1、護理人員和助產士年齡為1991年5月1日以後出生,持有護士執業資格證年齡放寬至1990年5月1日以後出生。
三、報名
(壹)報名時間:201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縣醫院門診部四樓會議室。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須填寫《2015年樅陽縣縣級公立醫院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領取,必須由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和簽名)。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兩寸照片3張。報名人員是下列人員的還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手續。
2、崗位所需的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屬在職工作人員的,壹律不得報考。
四、開考比例
招考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3,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樅陽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後,方可降低比例開考。
五、考試
(壹)筆試
考生在考試前壹天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1、考試時間:2015年5月30日
上午9:00—11:00。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
(1)護理崗位:護理基礎知識(60分)、專業知識(40分)。
(2)助產士崗位:醫學基礎知識(60分)、專業知識(40分)。
上述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同為面試人選,則均作為並列者進入面試。入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1、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專業知識掌握情況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合成: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合成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計入總分,根據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如最終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若筆試成績相同,則筆試中《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學歷者優先;若學歷相同的,有執業資格證者優先;若學歷、執業資格相同,以工作年限、執業年限長者依次優先。
六、考核、體檢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情況並形成考察材料。
體檢工作安排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壹次,復檢仍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考核、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與聘用
(壹)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後,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樅陽縣衛生局網站上公示壹周。
(二)選崗方法:
報考同壹專業類別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應聘單位(限選壹次)。
(三)簽約聘用: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2015年應屆畢業生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後辦理聘用手續。2015年9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壹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願放棄聘用(含書面放棄選崗的);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壹次)。
八、待遇:享受醫院同類自聘人員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