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是建築學專業資格,是做項目經理的必備條件。註冊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項目管理為核心的註冊執業人員。
二級建造師初始註冊資料
1,二級建造師初始註冊申請表;
2、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3、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復印件;
4.用人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同時申請初始註冊和多專業註冊的,還應提交註冊建造師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級建造師轉崗註冊條件
1,在原單位註冊滿壹年;
2.轉讓後壹年內不能超過兩次轉讓;
3.在原用人單位未註冊建設部其他證書;
4.已取得原單位的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5、原單位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同意遷出的證明。
二級建造師移交註冊材料
(壹)註冊建造師註冊變更申請表;
(二)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三)申請人與新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復印件或有效證明;
(四)工作調動證明(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到期聘用合同的證明,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轉移註冊的流程如下:
1.建造師提供的姓名、身份證號、資格證書號、個人建造師系統登錄密碼,壹般初始密碼為七個零。登錄中國建築師個人系統。
2.登錄成功後,申請變更,申請轉入新單位。然後原單位同意在其企業轉出,新單位同意接收。
3.新單位應制作變更申請表,壹級原單位原省級辦事處蓋章,二級原單位原建委蓋章。
4 .新建單位向省級辦事處(壹級)或建委(二級)報送。
法律依據
註冊建築師管理條例
第八條申請初始登記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自決定作出之日起10日內公布審批結果。國務院有關部門收到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轉來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在10日內完成審核,並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或者延續登記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自決定作出之日起10日內公布審批結果。國務院有關部門收到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轉來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在5日內完成審核,並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