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中心———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
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新農村建設的中心任務。建設新農村不僅僅是建新房、修街道。它最重要、最本源的內容是發展農村生產力、增加農民收入。只有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了,農村經濟全面發展了,才能增強自身的活力,才能為新農村建設提供雄厚的物質基礎。
繼續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面對市場範圍的擴大和競爭的加劇,需求層次的提升和需求多樣化趨勢,農業供給結構必須進行戰略性調整。要適應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對農產品多樣化、優質化的需求,不斷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形成總量基本平衡、品種多樣化、安全放心和營養豐富的農產品生產格局。
轉變農業增長方式,促進農業從粗放增長向集約增長轉變。發展節約型農業,以節地、節水、節肥、節能為重點,轉變農業生產方式和農村生活方式。通過增加產量、提高質量、節約成本,提高農業效益。
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出發點和歸宿。增加農民收入,要做好“三農”內部和外部兩篇文章。既要在農業、農村挖掘潛力,更要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尋找出路;既要從當前出發,采取“吹糠見米”顯效快的增收措施,又要著眼長遠尋求解決農民增收的治本之策,建立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
把握重點———增加公***產品供給,改善農村公***服務
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內容應該是為農民提供最基本的公***產品和公***服務,滿足農民生存和發展的需要。這是發展農村經濟,改善農民生存狀況,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建設和諧社會的基礎條件。我們說縮小城鄉差距,不是簡單地縮小城鄉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總量上的差距,而是逐步使城鄉居民享有公平的就業和發展機會,享受大體相當的公***服務和大體相當的生活水平。長期以來,城鄉差距的擴大,集中體現在公***產品供給和公***服務上存在著的不公平。解決這壹矛盾,是政府的職責,需要調整政策,重建制度。
調整政策,轉變投資方向,變基礎設施投資向城市傾鈄為向農村傾鈄。農村公***產品供給短缺,惡化了農村發展環境,增加了農產品生產成本,削弱了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降低了農村的收益水平。增加農村基礎設施投資,是“四兩撥千斤”、“壹石三鳥”的政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應走“政府拿錢、農民出工”的路子。要大幅度增加財政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
重建制度,使農民同城市居民壹樣享受基本的公***產品供給。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農民,應該是公平享受國民待遇的農民。該由政府提供的公***產品,不分城鄉都要由政府提供,因為農民有平等分享國家財政資源的國民權利。財政對農業、農村支出比例的提高,是國家發展戰略的要求。這是由農業所具有的弱質性、公益性、生態性、基礎性、戰略性決定的。農業、農村發展了,全社會受益、全體國民受益,不能片面認為是對農民的恩賜和特殊照顧。從某種意義上說,加大對農村的投資,是欠賬還債、欠情補償。
明確路徑———城鄉統籌,工農互動
從新階段的實際出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路徑選擇,應當走壹條政府主導,城鄉統籌、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城鄉互動的路子。
政府主導怎麽導?要用“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兩手導。壹是運用行政調控手段,二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用這兩手促進資源在城鄉之間合理配置。
要確立城鄉統籌的新觀念,把農村發展放到整個國民經濟乃至世界經濟的大格局中,把農村進步放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把農民增收放到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中,統籌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在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制定重大經濟政策時,把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放在優先位置,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城鄉資源配置、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及產業布局、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統籌城鄉投入。經過努力,逐步形成有利於城鄉要素合理流動的運行機制,創造有利於城鄉發展的平等機會和公平環境,形成有利於城鄉統籌發展的推進機制。實現城鄉要素優化配置、資源***享、優勢互補,從根本上賦予農業與工業平等的發展條件,賦予農村與城市平等的發展機會,賦予農民與市民平等的國民待遇。
以工補農,就是依靠工業提供的國民收入支持農業,反哺農業,實現工農業協調發展。從總體上看,我國已經進入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從產業結構變化、國民經濟實力、公***財政狀況看,也已經具備了工業反哺農業的物質條件。要順應這壹趨勢,把工業反哺農業作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對農村投入和對基層轉移支付的力度,把新增財力主要用於支持農業和農村社會事業的發展。要逐步建立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長效機制,包括財政對農民的直補機制,對農業和農村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以及農民合法權益的保障機制等。擴大公***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建立城鄉壹體化發展機制,促進城鄉協調、和諧發展。
以城帶鄉、城鄉互動,就是充分發揮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拓展農業、農村的發展空間。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市公***服務向農村覆蓋,城市現代文明向農村輻射,讓農民***享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帶來的好處。
突出主體———依靠農民大眾,社會廣泛參與
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新農村要由新型農民來建設。建設新農村,最根本的是要以人為本,發揮、調動、保護好農民大眾的積極性,在黨和政府的扶持下,用自己的雙手創造美好家園。振興“三農”的根本力量在農村,而要真正把農民的主體作用發揮好,要緊的是把握好還權於民、施教於民、公眾參與三個環節。
還權於民管理民主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農民的積極性來源於對物質利益的保障和民主權利的尊重。作為建設新農村主體的農民,與城市居民壹樣,應當充分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建設新農村,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創造性,首先要還權於民,讓農民與城市居民壹樣,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充分享有平等的教育權、健康權、就業權、發展權。要提高廣大幹部和農民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法制意識,在農村建立起講文明、重權益、守法制的社會組織制度和管理機制。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擴大基層民主,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施教於民要按照“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的要求,大力發展農村教育事業,培育民智。完善農村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依托產業發展,對農民進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面向勞務市場為農民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倡導健康、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創造壹個農民群眾安居樂業、物質文化生活豐富多彩、鄰裏之間和睦相處的良好環境。
擴大公眾參與社會各界要互相配合,搞好服務,形成合力,發揮各自優勢,為建設新農村出錢、出力、出技術、出智慧。要組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參加新農村建設,分別支持壹縣壹鄉壹村,實行“城鄉壹帶壹,***建新農村”。企業家、個體工商業者、社會名流,可以幫扶壹個村或幾個村,為建設新農村建立功德。要擴大公眾參與。保證廣大農民對新農村建設規劃、實施步驟、資金使用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作者單位:山東省委政策研究室)